浅论密尔关于个性自由的思想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时代教育》2021年11期   作者:王玲玲
[导读] 密尔的自由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王玲玲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39000

        摘  要:密尔的自由思想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对于自由的界定主要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划定出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和政治自由到社会自由到个性自由的转变路径。探讨个性自由的内容主要是由自由以及不同的环境组成;阐释了个性自由的作用有促进个人能力发展、个人首创力发展、社会道德自由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发展;分析了风俗、庸众、宗教和教育方式等是影响个性自由发展的因素。
关键词:密尔;自由;个性自由

一、密尔自由学说的背景
        与以往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不同,密尔在讨论自由问题时,主要侧重点在于研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界限问题,而非洛克、密尔顿等前人所关心的个人与政府之间的界限。密尔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政治环境己与密尔顿、洛克那个时候大不相同,皇权专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统治者的权利也不再凌驾于人们之上,民主体制已经形成,人民获得了自我管理权利。但是,民主的社会并非尽善尽美,民主制度同样也存在对于公民的某种形式的压迫,如“多数者的暴政”和“社会的暴政”等,因此,密尔在讨论自由问题时,就将自由定义为“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二、密尔对“自由”的定义
(一)对自由的定义
        对于什么是“自由”,每个人每个社会对其都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密尔在《论自由》的引论部分就明确地指出:“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即那个与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信条不巧恰相对立的东西),而是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也就是说,密尔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关于意志是否能够自由这样形而上学式的问题,而是有关行为是否自由这样的政治哲学问题。他所要研究的自由,乃是一种公民自由或者是所谓的社会自由,他所要讨论的,是政府、权力、以及公民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他的目的就是要划定出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在他看来,“这个问题很少有人简明易懂地说明过,甚至几乎从来没有人如此讨论过,但是它却以潜在的方式深深影响着当代实际的争论,并且恐怕很快就会被认作是将来的重大问题。”
(二)政治自由到社会自由到个性自由的转变
        在当时社会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自由民主的氛围在不断的扩大,当人民成为社会性的群体,超越于单个人民的整体性意志和力量的时候,当他们不再单纯通过公共权威机构来行使权力时,其暴政的程度将会大于专制统治时的政治压迫和政治权威。因为密尔说过,“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防范社会即便不用民事惩罚,也能有法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作为行为准则强加于异见者的趋势,防范社会束缚与自己不相一致的个性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遏止其形成,从而使所有人都必须按照社会自身的模式来塑造自己的那种倾向”。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对于人的自由或者说人的权利而言,那就是要恢复或者保障每个人个性本身存在着的特异、首创或者多样性。
三、个性自由的内容
        密尔认为个性自由就是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制定属于自己的各项计划,锻炼自己的各项能力,并且承担自己这种选择所带来的后果。在一般人的思维模式下,个性是不具备任何的价值,也不值得人们对它做过多的关注,但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却是幸福首要而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总之,在并非先关及他人的事情上,个性就应该得到伸张。如果行为法则不是出于个人的性格,而是出于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人类幸福就缺少了其首要因素之一,而这项因素恰恰对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十分重要。”
        德国的政治学者洪堡曾经说过,“人的(真正)目的,或曰由永恒不变的理性指令所规定而非变幻不定的喜好所提示的目的,乃是令其能力得到最充分而又最协调的发展,使之成为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因此,“每个人必须不断努力向其趋近,尤其是那些意欲教化同胞的人必须一直关注的目标,就是能力与发展个性化”;为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二者结合便可产生出统一在“首创性”中的“个性活力与丰富差异”。在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个性所需要的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中的“自由”是对于个人而言的。其一,个性就是要求个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去工作,不需要受到习俗、大众想法以及宗教等因素对自己的影响,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在做同一件事情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有进步和发展了。“没有人会认为,行为上的完美只能来自于彼此亦步亦趋地模仿照抄。也没有人会断言,人们不该为自身生活方式以及事关自身的行为打上一己判断与个人性格的烙印”。其二,个性要求我们每一个要有欲望和激情。密尔说“一个欲望与激情出于自己的人—这是他自己天性的表现,尽管这种天性经过了自我修养的发展和陶冶—才可称得上有性格。”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激情和欲望,那么这个人的个性发展就会受到制约,因为自由有激情和欲望的人才会积极拼搏和努力,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其三,个性要求一个人要制定属于自己的计划,锻炼自己的能力,承担这些计划可能发生的后果。因为个性自由发展的人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之中,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自己去选择、执行,而且在选择的时候要深思熟虑,使得自己的能力得到锻炼。

密尔讲到,“人性并不是一部按照一种模型组建起来,需要朝各个方面去成长与发展,并且是根据使它成为一个活体生命的内在力量的倾向去成长与发展。”其四,密尔认为个性的发展除了对自身有益处以外,对社会也是有着重要作用的。因为每个人的个性在张扬的过程中,让自己变得更有价值,因此就更有益于他人。个性是个人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个性的发展能够推动一个人的进步,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另一个条件是千差万别的环境,这可能会造成千差万别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是自己与他人的不同之处,从而出现的就是属于自己的个性,而社会应该宽容和允许这些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个性的存在。正如密尔在书中讲到的,“正如只要人类未臻完善,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就是有益的,同样,在生活方式上允许不同的尝试,也是有益的;各种性格只要不伤及他人就该给予其自由发展的空间;只要有人愿意一试,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就该允许通过实践去证实”。因为同样的事情可能这个做是恰当和符合的,但是换成另一个人来做不仅可能做不好,反而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比如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在大多数人来看这是非常健康的,足以使他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最好的状态,但是换到一个人的身上则可能成为一种负担。因此,社会要允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不必强求一致。
三、个性自由的作用
        密尔之所以如此强调个性,是因为个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性自由发展可以促进一个人自身的智力、判断力、选择能力等各种能力的发展,因为有个性的人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不会受到大众意见对其的影响,不会人云亦云,在思考的时候坚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并且做出决定。而在这思考和抉择的过程之中他的智力、判断力等能力又在自然而然的得到相应的提高。同时,个性的自由发展也会使“天才”在自由的空气里自在地呼吸,只有这样“天才”才可能产生,并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第二,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利于个人首创力的发展。因为首创力使得他们打开自己的眼界,因为眼界一旦被完全打开,他们就有机会使自己成为具备首创力的人。而且,我们今日一切美好事物都是拜首创力之所赐,就会让他们相信,世界上尚有一些事情等待有人去完成,也会使他们自己确知,首创力是非常需要的。第三,个性的自由发展促进社会道德的自由发展,因为个性的发展要求会有这自己的思想言论,而在交流的过程中,可能会得到真理,这个真理可能跟之前社会上已有的道德条件是不一样的,因而在进行言论自由的过程之中,有个性的人会参与到一种新的道德的建构之中,从而促进社会的道德进步。第四,个性的自由发展有利于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在《论自由》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个例子,中国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中由领先到落后于西方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个性的发展,所有人都遵循一个模子,循规蹈矩,但是欧洲国家却在“性格与文化上有显著的差异”,而这些恰恰是个性发展所必需的,因此欧洲有了长久的发展,所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想要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差异或个性的发展。
四、影响个性自由发展的因素
        个性自由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的个性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没有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主要的影响因素有:第一,习俗对于个性发展的影响。每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都存在不同的风俗习惯,人们会因为地区的原因传承着一样的风俗习惯,长此以往导致大多数人都是相似的,没有个性可言。即使有个别人想要发展自己的个性,但是习俗所具有的强大力量也会对他产生遏制的作用,它不允许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个性的存在。就像密尔所说的:“即便习俗足够好并且也适合于他,然而仅仅因其为习俗即要他去遵从,就不能使他作为人类天赋异禀的任何属性得到培育和发展。人类的诸种能力,如感知、判断、识别、心智活动以及道德倾向等等,只有在有所抉择时才能得到运用。”第二,庸众对于个性发展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之中,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常常习惯于问问其他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而我们在问意见的时候是希望他的意见可以跟我的是相类似的,这样他就可以很快的做出决定。因为每个人都想跟别人的意见是一样的,迎合着大众的意见,害怕自己与众不同,正因为这样,个性的自由发展也受到了阻碍。第三,宗教对于个性发展的影响。加尔文派等基督教宣扬的是人们需要一直服从,像密尔说的,“依照那种理论,人的最大罪孽就在于自我意志。人类力所能为的一切善行,都包含在服从之中。你不可选择,必须遵令而行,不存在例外:‘义务之外,皆为罪业’。”但是世界上还存在着与加尔文教派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个性应该得到伸张,而不是克制。因为它认为人被赋予各种天性本是为了让他完成其他各种目的,而非仅仅为了压抑克制。第四、教育方式对个性发展的影响。不同的教育方式所教育出来的学生是有差别的。欧洲等西方社会一直强调的是发展学生的个性,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而在我们国家由于高考这座大山的压力,迫使学生们必须每天重复的进行大量习题的练习,学生像一台学习的机器,这样对于培养学生的个性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跟我们所倡导的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五、结语
        密尔的《论自由》给了我们对于“自由”一个新的认识,即个人只要在不伤害他人的范围内,就应该拥有完全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而这个原则的实施有赖于对政府及社会权力的界定和限制。在当今社会价值观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密尔对个性自由的宣扬,允许多样性的存在,对不同的意见和生活方式的宽容,是值得我们现代人进行反思和学习的。


参考文献:
[1]约翰·密尔《论自由》,孟凡礼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洪堡《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冯兴元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余艳红,密尔论个性[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01)

作者简介:王玲玲(1993- ),女,安徽滁州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助教,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政治社会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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