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梅
丽江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 云南省丽江市, 674100
摘要:现当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水土保持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要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是水利工程建设者面临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结合实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才能有效预防与治理水土流失。在此背景下,深入分析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水土保持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应用
引言
国内经济飞速发展,人类为加速经济发展,不重视当前资源的可持续性。如,经济发展给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工业发展严重损害水资源,最终将导水资源枯竭,为可持续性利用资源,基于可持续发展,人类寻求最大的效益,其中,水土保持是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维护水资源较为可行的措施。
1.我市水土保持情况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是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丽江市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主线,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在国家及省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分区确定水土保持防治方略、目标与区域总体布局,提出预防和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布局和重点治理项目,为丽江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生态系统安全,保障饮水安全,合理调配区域水资源矛盾,增强防灾减灾、土壤保持能力和江河湖泊治理,从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水利工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丽江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植被保护和修复初见成效,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不断扩大和巩固,水土流失面积逐年下降。云南省组织开展了四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丽江市1987年第一次遥感调查,全市土壤侵蚀面积达4851.83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23.5%;1999年第二次遥感调查,全市土壤侵蚀面积5478.53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59%;2004年第三次遥感调查,全市土壤侵蚀面积5441.89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48%;2015年第四次遥感调查,水土流失面积4305.92km2,占总面积的20.9%,比2004年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135.97平方千米。可见从国家开始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来,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一方面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充分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如水库建设、水资源合理化应用与分配、抗旱防洪、人畜饮水等都属于水利工程,通过对水的合理应用与管理,同时也避免出现水造成的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是否得当,项目区范围中截排水沟的布设是否合理等都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大因素,所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们一定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保障,也可以使水利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得到更好的应用。如果水土保持工作状况比较差的话,不仅不利于水利工程的实施,同时还会影响到周围的生态环境。比如有的水库在建设过程中渣量较水保方案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建设方没有及时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报批,没有充分论证弃渣场选址的合理情,而是先弃了再说,现在弃渣堆在河道附近,即影响了河道行洪,也造成弃渣二次搬运重复投资等问题。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当中不仅需要积极的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还需要注重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质量。
3水利工程建设中水保工作注意要点
3.1水利工程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无法避让的,应从建设方案、施工工艺等方面说明主体工程采取的具体优化措施,定量分析达到减少扰动或土石方量的效果。2)是否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3)是否避让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2土石方平衡评价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并明确评价结论。1)土石方挖填数量应符合最优化原则,分析各工程区域土石方挖方、填方、用作骨料等建材的利用方、借方、余方量是否合理。
2)土石方调运应符合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原则,不足的可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对涉及敏感区域内的项目,应加大土石方调运的距离,减少借弃方量。3)余方应开展综合利用调查井提出明确合理的综合利用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永久弃方,不能利用的,应说明弃渣数量和分类堆存方案。表土剩余时应设置专门场地保存,并提出利用方向。4)借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它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的应对周边合规料场进行必要的调查,并说明外购的可行性。5)分析工程建设各组成部分临时堆土情况,明确临时堆土数量和堆存位置。
3.3取土场设置评价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并明确评价结论。1)是否避开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2)是否在河道取土,如涉及河道取土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3)是否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4)说明取土场的位置、开采方式、占地面积、取土量、最大挖深和评价结论等,综合考虑取土结束后的土地利用;涉及多个取土场的应列表说明。
3.4弃渣场设置评价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并明确评价结论。
1)是否设置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下游一定范围内有上述敏感因素且不能直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影响的,应有专题论证并有明确的“不存在重大影响”的论证结论,无明确论证结论或论证结论不能支撑选址合规的,应认定该弃渣场选址不合理。
2)弃渣场是否涉及河道、湖泊和水库。禁止在建设成水库和河湖管理范围内弃置渣土。
3)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宜避开风口。
4)充分利用取土场、废弃采坑、沉陷区等场地。
5)综合考虑弃渣结束后的土地利用方向,合理确定弃渣方案。
6)弃渣堆置方案是否明确,是否符合GB51018要求。(1)弃渣场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堆置;堆渣高度小于20米的,在采取安全挡护措施下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堆置。(2)弃渣场堆置要素包括:容量、堆渣总高度与台阶高度、平台宽度、综合坡度和占地面积等。(3)堆渣量应以自然方为基础,按弃渣组成折算为松方,并应根据堆渣工艺、沉降因素进行修正。(4)弃渣场占地面积应综合堆渣量、地形、堆置要素、拦渣及截排水措施等因素确定。(5)应说明弃渣的堆置方案,弃渣场位置、占地面积、堆存量、最大堆高、汇水面积、下游存在的敏感点情况和评价结论等,涉及多个弃渣场的应列表说明。
3.5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互结合
为了有效的达到水土保持成效,水土保持措施应尽量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对取土场开挖前按要求设置截(排、挡)水、沉沙等工程措施,开挖结束后应做好取土场植物的恢复。对稳定边坡采用植物护坡、工程护坡、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并做好挡墙及截排水设计。对弃渣场应满足“先拦后弃”的原则,渣场应做好盲沟、截排水沟及渣场的拦挡、渣体削坡、分台等措施,在弃渣场弃渣结束后采用适生植物做到乔、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措施的恢复,这样可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
3.6做好变更弃渣场设计的要点
1)变更后弃渣场选址是否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要求。2)弃渣场级别、水土保持措施工程级别和设计标准是否满足要求,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是否完整有效。3)对已实施弃渣的,弃渣场设置、要素、措施布设等内容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对主体设计或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措施类型、布设位置、设计标准及措施的完整有效性等)进行分析评价,对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或现场仍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重点在于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结语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其属于工程建设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评定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为了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应主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并治理水土流失问题,这是水利工程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管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