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中小型法院建筑整合设计研究

发表时间:2021/7/13   来源:《建筑设计管理》2021年1期   作者:张伟
[导读] 法院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伟
        身份证号:130725198608150***
        摘要:法院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也是向我们传播法律教育的关键场所。但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建筑,它有着严格的功能要求和特殊的流线设计,还有着自己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建筑形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改变、文明的进步,司法也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对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有关我国现代中小型法院建设的有效设计策略分析,积极探寻了当前法院建筑的发展需求以及未来趋势。
        关键词:建筑设计;中级;法院建筑
        前言
        社会和经济的重大变化,推进了我国司法体系的迅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早在党开设的十五大会议以来,就已经列入了议事日程当中。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由简到深,由简到难,同时公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停地强化着,对于司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法律形势不容乐观,仍存在着众多的不足。所以,针对我国的法院设计,需要进行持续地实践摸索和研究,从而实现法院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
        一、建筑的功能构造与平面组合
        建筑功能的分区与构造以及平面组合,主要是按照不同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类的,并结合它们与环境的密切关系,进而加以整合。法院建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建筑工程,它的功能和流线都很复杂,其使用者包括法院工作人员和各类社会团体。因此,在分配其区域功能时应考虑到以下基本原则【1】:
        1.建筑的布局应该考虑到它的特殊功能,使其与工作程序相对应,而不是与之相碰撞。建筑内部的使用程序不但对平面布局有一定的影响,还对空间的秩序、交通流线以及出入口设置产生了作用。
        2.在空间上必须要主次分明,以主要的空间作为建筑功能划分的思考核心,次要空间的布置起到的是主要空间的辅助作用。主要和次要空间的确定取决于其功能的重要性和人的流动性,应在位置、方向、照明、运输组织和其他优先方面确定主要空间,并且主隔间和辅助隔间之间的协调应适当,保持密切联系。对法院的建设而言,其最关键的适用领域是法庭、合议室、礼堂、证人席等。法庭及其他相邻房间、公共服务区、办公用房等辅助部分构成了法庭的主体,一起维护了法庭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法庭工作的有序开展。
        3.以上部分内容我们把法院建筑分为:审判法庭空间、办公空间、公共服务空间以及公共服务后勤室这四个重要的空间。我们可以按照每个功能空间的特性,将其划分成:审判法庭空间、办公空间以及公共服务空间这三大功能空间。

其中,审判室与公共服务区是对外开放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外向型特点,而办公的空间主要是服务内部人员,需要呈现出内向型的特征。根据以上的称述特征,法院建筑的各功能区域不同组合形式,主要可以分成集中式空间和分散式空间。
        集中布置是把法院的主体功能区组织成一个大的建筑体,通过公共空间和大堂、中庭等交通空间,再把各个功能区有机地组织起来,并进行连接。之后庭院的不同布局可分为两种类型纵向分离和横向比较【2】。
        二、建筑外部空间以及环境考虑
        在建设中小型法院的过程中,需要注重考虑建设外部空间的环境。外部建筑流线是城市和建筑内部交通的衔接与过渡,良好的外部交通组织有助于创造一个优质的空间环境,进而影响着内部的众多功能。与此同时,场地周边的城市交通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场地内的交通流线组织。如果场地外部交通状况良好,公共交通系统、步行系统、停车场等基本能满足需要,就能够降低区域内的交通压力,节省基地内的运输面积,创造良好的室外空间和环境。
        三、室内设计与建筑形态
        室内设计和建筑形态都是建筑设计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们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占据了十分关键的地位。室内设计的主要任务是联系好内部多个空间部位的关系,将室内的每一个要素:空间布置、使用功能、采光方式、色调定位以及防火体系等都需要综合的考虑,使其达到功能和审美相一致的目标要求。在思考到法院的建筑特殊性以及空间的多个特征,它的设计必须在满足建筑空间功能需求之上,还要和建筑类型相对应,从而创建出符合当前人们的审美以及精神文化需求的室内空间。
         我国当前具有着众多的风格的建筑形态,比如西方古典主义形式、理性现代与秩序的风格形态、以石材为主的现代建筑风格等等,司法制度的不断改革,同时也影响着法院建设形态的变化发展【3】。
        结语
        总之,法院建筑作为我国的司法建筑中关键的组成部分,但因为其发展的时间相对短暂以及功能的具有特殊性,建设量也十分的小,不太被人所注意到,所以对它的研究也非常欠缺。因此,相关建筑部门需要跟随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发展,从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设计内容。
        参考文献:
        【1】王蒙,韩秀华.我国法院建筑流线空间设计研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工程技术,2016(9):00005-00005.
        【2】刘原,谭宇鹏.中小型法院建筑设计特征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12(No.461):106-106.
        【3】陆春芳.我国中小型法院建筑设计研究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000(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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