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中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9期   作者:朱席席
[导读] 摘要:在现代化城市发展建设中,对各类基础设施应用需求较大,基础设施能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城市建设生存提供有效载体。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在现代化城市发展建设中,对各类基础设施应用需求较大,基础设施能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城市建设生存提供有效载体。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量逐步增多,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其中经济效益隐现特征突出。当前政府部门要注重扩大投资力度,保障各项政策有效实施,解决广大群众与城市居民生活矛盾,实现市政领域改革发展。
        关键词: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体制问题;改善建议
        一、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相关内涵概述
        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就是管理与组织投融资的基本方式与实际活动,其中主要是涉及到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宏观调控与运行机制等方面。投资主体主要是区域政府、银行、个人法人等,融资方式是投融资主体获取资金方法,在投资运行机制设计中判定多项决策、目标、运行、信息传递措施,对投资主体实施有效约束与全面激励。在新时期投融资宏观调控中,主要是对政府部门投融资主体各项管理活动集中管控。
        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中存有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宏观管理与基础设施市场差距较大
        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决策制度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下发相应的审批权限,其中部分审批内容未能与市场发展现状有效对应,将导致部分投资决策设定可行性偏低。加上政府项目投资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不规范,未能拟定相对完善的宏观管理体制,主要是表现在政府部门各项管理职能实践相对分散,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门与市政管理分化严重。政府部门在宏观事项管控中划分了不同管理部门,导致管理活动难以有效统一。此外,在管理方式实践中,投资管理选取的方式相对直接,未能建立间接调控模式。在投资立法层面上,部分法律法规尚未制定规范化的基础投资职责。
        (二)法制法律建设滞后性突出
        当前政府部门注重全面打破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垄断情况,但是未能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设定明确导向,国家也未能拟定投融资试行管理方式。在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创新中,要注重优化投资者、经营者、所有者各项权益与义务,对各项资金合理分配,做好受益、来源、投入、管理层面有效规范。确保社会资金与社会力量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积极参与,这样能有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进度。
        (三)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我国多数地区与发达国家相比,基础设施投融资属于单一化主体,投融资措施与对应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在投融资活动中各类规范化渠道尚未构建,比如部分区域地方政府部门不允许发行债券。基于发达国家作为重要参考,具备市政性质的债券是城乡建设投融资的有效渠道,当前通过注入市场发展活力,能补充较多长期行动投融资建设资金。此外,筹资渠道单一化现象突出,主要是表现在国债以及贷款层面上,对应的流程相对复杂,涉及到诸多手续,存有较多限制性要素,对应的实施成效偏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诸多资金来源是通过金融机构借贷方式筹集,实际担负的债务压力较大,与实际收益难以成正比。加上间接融资权重较大,直接融资比重较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企业化运作载体相对受限,对投融资规模具有较大影响。
        三、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可行性建议探究
        (一)加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改革发展进程
        此项措施拟定与实践的主要发展思路是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提出的,主要是遵循受益者投资、应用者付费基本原则。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补充的服务以及各类产品,要注重明确主要受益群体,然后实施合理的计价收费,比如供电、供气、通信、供水、交通运输等。在长期发展中能有效组建业务经营、投资管控、效益回收的循环发展机制,这样才能保障诸多投资人员在科学化管理中获取更高发展效益。在全面加速价格决策改革发展中,要注重拟定针对性的约束规范措施控制政府部门垄断性计价行为,稳定城市基础设施价格改革发展进程。
        (二)转变地方政府部门职能,规范投资体制
        现阶段集中转变政府部门各项职能,是在多项条件允许范围内,集中削弱政府部门不合理参与经济干预的权力。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要注重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性质进行判定,选取差异化投融资发展体制,这样能实现市场有效分工。适度放宽市场中多项资本参与范围,可以允许部分社会资本进入到公共事业、基础设施中,政府部门要注重做好投融资企业行为规范化控制。政府部门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监督人员,要注重为社会投资活动积极构建相对稳定的投资发展环境。要注重优化政府部门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对政府部门在投融资领域中的审批行为有效规范。要注重全面强化政府部门责任约束性,对各项资金管理行为集中规范。对项目建设方式有效优化改进,保障政府部门投资项目能顺应市场发展基本规律。
        (三)落实各项投融资法律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中要注重突出法治经济重要地位。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最大程度满足投融资各项需求,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有效保障。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发展中,要注重基于法律形式判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投资人员多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界定范围。对改革中存有的各项问题集中整合,比如明晰产权、服务标准、价格收费标准等,还要注重通过法律形式有效划定。
        (四)开启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与具体方式
        现阶段合理运用基础设施与城市市场化经营发展模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能进入到稳定发展路径中,确保各类基础设施价格能趋向于合理化发展。还要注重运用资本市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拓宽,比如基金项目、银行贷款、股票、民间资本、招商引资等。通过多路径有效创新投融资方式,实现项目建设资金有效筹划。在原有的运作方式基础上对企业制度集中更新,这样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加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五)完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现阶段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含科技、卫生、体育、文教、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通过政府部门财政资金进行组织安排,依照政府部门财政现状拟定科学化的投资管理制度。今后可以形成大业主发展概念,组建政府部门投资办公室,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组织,对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公益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各项资金应用效益,做好项目针对性评价管控。政府投资办公室主要对投资项目实施针对性管控,相关受益部门提出应用功能要求之后,所在的基础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各项操作。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政府部门投资的各项项目实施预算审核管理以及招标管控,以此来全面扩大项目投资建设效益,对各类工程项目实施专业化管控。
        结束语:
        综合上述,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融资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能为投融资渠道以及投融资方式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要注重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科学化的改革发展措施,实现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化发展,为城市基础项目建设提供充足动力。
        参考文献:
        [1]张冠军. 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建议[J]. 营销界,2020(24):79-80.
        [2]徐云龙. 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可行性建议[J]. 现代商贸工业,2020(29):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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