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发表时间:2021/6/28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2月6期   作者:李淑梅
[导读] 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尤为重视
        李淑梅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摘  要: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尤为重视,通过建立起各级建筑质量监督站来对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是在原来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存在着一些不足。现今我国所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主要分为纵向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其中,纵向管理是指政府所建立的监督管理部门来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而横向管理则是建筑单位所建立的企业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本文将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角度对现行的质量监督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措施
一、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
        在我国的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管理体系的建设中存在的一定不足:
1.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主要分为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的各级               建筑质量监督站的纵向结构与以社会、企业监督为主体的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横向结构,虽然这两个结构都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却未能使两者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2.在各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中,所依靠的多是定期或是不定期的现场巡检,依靠的是实物的质量监督工作,而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缺乏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核验和评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偏差。
        3.在现行的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中,对于质量的监督管理多局限于对于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而对于建筑工程整个周期中的设计、勘查等阶段则存在着监管的盲区,从而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趋于狭窄,从而使得以政府为主导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无法从宏观层面与全面的范围进行质量管理。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界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或业主)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暂行规定》第2条: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建筑工程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为三类:1.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的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总结建筑工程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实例,我们可以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呈现出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等特点。1.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众多工程质量实例充分证明,为满足各种特定的使用功能要求,适应自然环境的需要,建筑工程的产品种类繁多。2.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而且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温州中银大厦因质量不合格被炸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000万元。3.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多数是随时间、环境、施工条件等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质量方面的原因
        使用不合格的钢材。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使用的砂子杂质含量大。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
(二)施工方面的原因
        建设前期的工作问题。建设前期的某些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认真按有关规定去做,很可能就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先天性不足,如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违反施工要求。通过在工地上的调查,发现在工地上常常看到搅拌站砂、石严重混堆,在配混凝土时,水泥、砂、石、水和外加剂根本不过秤。有的工地甚至根本没有秤,现场的混凝土配比例牌只是摆设。
(三)施工技术人员方面的原因
        建筑产品的优劣,除了建筑材料全部合格外,最根本是人员的素质问题。提高施工一线技能工人的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是提高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保证施工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但在中国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己经名副其实地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而这支主力军的素质却令人担忧。
(四)监理方面的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尤其是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目工程验收,全靠现场监理人员质量把关。因此监理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为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埋下了隐患。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的性质、常见的处理方案有: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卸荷、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例如,结构裂缝,根据其所在部位和受力情况,有的只需要表面封闭保护,有的需要同时作内部滋浆和表面封闭,有的则需要结构补强等。在确定处理方案时,必须掌握事故的情况和变化规律。如裂缝事故,只有待裂缝发展到最宽时,进行处理才最有效。同时,处理方案还应征得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和分析的一致意见,避免事故处理后,无法做出一致的结论。
(三)事故处理的鉴定
        事故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留有隐患,需要通过检查验收来做出结论。事故处理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要通过实测、实量,荷载试验,取样试压,仪表检测等方法来获取可靠的数据。这样,才可能对事故做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是怎么样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建筑如果投放到市场涉及到非常多的人,我们都知道在一些市中心的商场里面,人流量都非常的大,如果没有好好检测质量,那么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处理方法:坚持按建设程序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按规定程序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和施工单位并要求他们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设计前务必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地勘工作;施工中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实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并坚持参与对分部分项工程和整体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提出正确的处理方法后,责令施工单位尽快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及处理方案加固、整改或返工重做,以创造正常的施工条件继续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质量事故重复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并写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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