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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调查是一项关乎我国国情的重要工作。三调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细化调查,是进入新时代的一次极其重要的基础国情国力调查。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建立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丰富国土资源大数据成果,健全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基础。
关键词:第三次国土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建议
引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实行确权登记的对象限于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如:湿地、滩涂、湖泊、荒地、无居民海岛等。有序完善对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的界定,厘清不同确权所有者的界限,如:集体、全民和各级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确权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各确权所有者的归属、权利和义务,保证确权登记合法,同时也保证自然生态空间确权依法流转,加强对确权登记、流转的过程监督,形成一系列的制度体系。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对确权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几大常见问题进行规范,如:地籍调查、登记流程等。对确权登记的流程、方法进行制度规范,并对确权登记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等进行明文规定。国务院为了调查我国的国土面积、土地利用、使用情况,获取第一手的国土面积使用数据,便于今后对国土面积调查工作、管理工作的调整与监督,利用信息化的技术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适应社会各界对于土地发展的需要,于2017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此来获取全面、客观的国土数据资料,在土地调查工作开始前的准备工作体现了国家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更符合现代化的发展需求,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国土资源科学化管理也是促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保障,同时推动了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和确权登记工作的进行。获取真实、客观的土地数据也体现了我国实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决心和节约用地的态度,守住耕地面积,保障国家的粮仓,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鼓舞农民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国土资源的科学、高效、有序管理奠定了基础。
1第三次国土调查内容
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内容是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和专项用地调查。1)现状调查主要包括农村和城镇村内部现状调查2大部分。(1)农村部分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调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采用下发的国家统一调查工作底图,并用实地拍照举证方式,调查每一块图斑的利用状况,并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为依据,确定每块土地的用地类型。(2)城镇村庄部分调查。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利用好自身资料成果,开展城镇内部调查,没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好相关部门,开展内部调查,调查清楚城镇村内部各类用地情况。2)权属调查需要核实每一个图斑权属信息,主要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已完成国有和集体的确权登记成果落实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中,并对有变化的权属界限开展重新调查工作。3)专项用地调查是在现状、权属成果基础上,再结合各类信息数据,并为了满足各类工作的需求,开展各项专项用地调查工作。(1)耕地细化调查。调查对象为耕地图斑,对落在河湖泊、林地保护区、牧场保护区、受到荒漠化和石漠化影响的耕地,开展细化工作,并注明细化类型。(2)批而未用土地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要求批而未用建设用地按照实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方法是将国家下发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上,弄清批而未用土地范围内用地现状,并要求地方将批而未用土地及时报备。(3)永久基本农田调查。要求把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入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中,弄清楚土地的现状情况。(4)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在最终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因素指标调查方法,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工作。
2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其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建议
2.1重点图斑提取分类
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包括相对原数据库新增的建设用地图斑,原有耕地内部二级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原有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耕地到草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标注20属性和其他重点地类图斑等。该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GIS的空间数据分析功能,以新增设施农用地分析为例,首先提取出县级提交成果库中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的图斑,其次提取出2016年地类为非设施农用地的图斑,进而对设施农用地图层和非设施农用地图层进行叠加分析,根据设定的面积阈值和面积比例阈值提取出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根据不同的变化类型,把提取的重点图斑进行分类,让核查队员能专人核查一个类型,大大提高核查质量和效率。
2.2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核查系统持续改进性
系统凭借其良好的扩展性,已应用于尾矿核查、耕地核查、像控点采集等项目中,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对整体解决方案提出了更多的建议,如为图片加入图斑编号、朝向数据;增加轨迹记录功能。随着开发平台的升级和对应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加以改进,系统会进行相应的升级改进。系统提供软件更新服务,功能更新后发布新版本,移动端可选择性更新软件版本。系统应用过程中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导致闪退后,收集异常日志,生成日志文件,并上传至服务器。并提供日志查询服务供开发者查看异常报告,根据异常情况解决闪退问题.
2.3审核要点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验收主体为全国三调办。成果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暨县级自检→省级预检→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自检、互检、专检、监理和验收工作均独立进行,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省级三调办报送到全国三调办,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方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检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并对调查结果依据相应的评价体系进行分析和评估。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将相应整改成果报送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复核通过的,以县为单位进行国土资源质量评估。只有达到国家级别的质量标准,才能被录入数据库。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验收主体为登记机构。结合上述的地籍调查结果和审批文件,根据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的用途、耕地面积要求、可持续发展、环保要求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审核内容包括自然资源自然状况材料是否来源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籍调查成果是否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授权机构组织的核实、成果是否齐全等,结合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对登记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最终形成审核意见。
结语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逐渐的发展,对于土地的使用要求也更加的严格。土地属于我国国家所有权,因此需要国家对其进行整体的规划与分析。因此就需要准确的土地调查,保证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逐渐的提高,确保土地的使用性质满足国家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自然资源部.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9.
[2]国务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三次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G].北京:国务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
[3]国务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G].北京:国务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