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中的法理内涵——以《安提戈涅》为例

发表时间:2021/5/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   作者:周胤佐
[导读]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一、《安提戈涅》故事梗概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于公元前442年左右写成的悲剧,这个戏剧以女主角安提戈涅(Antigone)的名字命名。“Antigone”的古希腊语Ἀντιγόνη,字面意思为“不屈服、不妥协”。[1]安提戈涅是忒拜国王俄狄浦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弑父娶母”乱伦所生的女儿。她的兄长波吕涅刻斯(Polyneiks)因攻打城邦而被叔父克瑞翁(Creon,也是现任国王)定义为叛徒,禁止任何人埋葬他,要让他的尸体“任天上的鸟啄,地上的狗咬”,违者处死。但是安提戈涅以克瑞翁的法令不是宙斯的法令为由,仍然在波吕涅刻斯身上撒了沙子,并完成了下葬的仪式。安提戈涅主张:有神定的法在国法之上,而按照神定的法,她应当埋葬作为“叛国者”的兄弟,她坚定地与克瑞翁对峙,最后在被禁闭时自隘身亡。等克瑞翁悔过想要补救时,安提戈涅之死已经引起了他的儿子、妻子自杀,最终他也在绝望中自行了断,离开了人世。
        二、作为政治偶像的安提戈涅
        在古希腊及至中世纪,自然法精神始终是一条贯穿其中的暗线,虽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它们都共同体现了理性精神以及主观法和客观法的两分。无论是经院哲学中的上帝,还是自然哲学中强调的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还是社会契约论中强调的契约(covenent),都支撑着这样一种框架:有一个高高在上者超越于世俗之外。这种应然和实然两分的观念,肇始于古希腊神话“人-神”两分的观念,由柏拉图的“理型”学说发展,至阿奎那的经院主义达到一个顶峰,最后再演化为自然权利的形式。这样一种“上位自然法”的概念,永远成了悬在政治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与西方人的理性意识血肉相融。
        早期为《安提戈涅》的政治化解读奠定了基调的是古希腊著名政治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辞篇中说“自然法赋予我们偶尔忽视特定的法典的狭隘规定的权力”,正是基于此安提戈涅作出了对于克瑞翁的回应。[2]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自然法必然以人类之间的平等为前提。亚里士多德的解读体现的特点就是非常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的、高于人法的特性,首次将安提戈涅的行为与政治联系起来,指出她的行为的政治意涵,他的这种解释方法也成了后来解读安提戈涅的正统,为大多数人所认可。
        TimothySandefur认为安提戈涅没有要求克瑞翁给予帮助或者行动,所以没有不合法的强制;她的抗议就像许多真诚的公民不服从的行为一样,是一种提升公共意识的努力;她并没有排除自己出错的可能性,从她自问“我触犯的是神的哪一个天条?”可以看出。而克瑞翁则直到危机到来之前一直要求通过强力(force)来贯彻他的意志。歌队则表现懦弱的一面,尽管同情但拒绝给予帮助。[3]不服从者、强加号令者和旁观者,三者形成一个政治赌局。Sandefur的解读提出了识别合法秩序的标准,即合法的秩序的基本前提就是在统治者的意志和真实的法律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只有这样,社会才是自由和合法的。他认为安提戈涅是“异议者”(dissident)的典范,暴君按照自己的意志歪曲现实(reality),而英雄的异议者坚持还原事实本真,从而提出观点:法治虽然也使用强力(coercion),但是让强力服务于普适、规则、公平、合理和以公共为导向等价值观。法律还包括了对于互惠和共同努力的承诺,相反,暴君则会让权力服务于他的个人目的,或者是任意妄断。[4]
        三、作为人性个体的安提戈涅
        在荷尔德林的重新解读中,安提戈涅的行为是爱国英雄式的反叛(Aufstand),安提戈涅代表着先进文明的希腊人,而克瑞翁代表了愚昧落后的东方暴君。[5]黑格尔则把安提戈涅和克瑞翁之间的冲突定性为两种形式的法律(神圣法和人法)之间的冲突,但同时也是亲属关系的私领域与国家的公共领域之间的冲突。黑格尔认为安提戈涅行为表明的其具有的个别性(particularity)违反了普遍理性(universal reason)。拉康对安提戈涅的解读中也有这种一般性和个别性的冲突存在,和黑格尔对绝对理性的辩证逻辑不同,拉康认为克瑞翁和安提戈涅的主要冲突在于社会道德(morality)和个人道德(ethics)之间的冲突,安提戈涅不是依照国家或者社会的外来的法则行动,而是根据内心的欲望,她对于死亡和自我毁灭的欲望促使了她的行为。

[6]女权主义者露西•伊利格瑞(Luce Irigaray)认为黑格尔对于安提戈涅的解读受到了他把女性看成是相比男性劣后的第二性的观念的影响。
        综上,荷尔德林在安提戈涅的解读中融入了卫国的动机,黑格尔把她排除出普遍理性的范围,认为她的行为受到个别性的指引;拉康认为她的行为处于实在界(thereal)的范畴;伊利格瑞认为她代表了性别平等的伦理,巴特勒发现了她产生更加开放的社会结构的可能性,这些都表明,在对于安提戈涅的个体意识的认识上,法学家们产生了更加细致的假设和检验,从而提出了不同立场的学说,但都表现了对于安提戈涅作为人性个体、独特性的关注。
        四、作为时代精神的安提戈涅
        Bonnie Honig认为安提戈涅的悲歌代表了古希腊的荷马时代的旧制度,对抗以克瑞翁为代表的新的城邦民主政治的意志。她关注波吕涅斯的独一无二、不可替代性,认为活着的人应当有平等的权利纪念死者。她和克瑞翁之间的冲突体现了两种政治文化典范的分歧,一种是荷马时代的贵族(aristocratic Homeric individuality)及其设定的社会,一种是典型的民主社会及其允许的个体形式。总言之,就是从贵族式的个体伦理政治转变成了民主社会的群体的伦理政治。[7]
        Honig认为安提戈涅不仅仅是哀悼亲人,也不是仅仅是政治殉道者,而从根本上是一个刚好卷入了葬礼、亲属关系和城邦政治的政治行动者。她认为安提戈涅的哀歌不仅仅是异议的表示,而标志着一个独立的具有生命力的对立的世界观。这个戏剧不仅仅是为抵抗政治或者“死者的平等尊严”树立模范,而旨在积极提倡“反主权”(counter-sovereignty)的政治以及凝聚强调生命平等的共识。[8]
        参考文献:
        [1]维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Antigone
        [2]T,burn, Sophocles’Antigone and the History of the Concept of Natural Law,2002
        [3]Timothy Sandfur, Love and Solipsism:Law and Arbitrary Rule in Aeschylus, Shakespeare, Sophocles, and Anouilh, 64 Ala.L.Rev.981(2013)
        [4]Timothy Sandefur, Love and Solipsism: Law and Arbitrary Rule in Aeschylus, Shakespeare, Sophocles, and Anouilh,64Ala.L. Rev.981(2013)
        [5]Lukas van den Berge (2017)Sophocles'Antigone and the promise of ethical life:tragic ambiguity and the pathologies of reason,Law and Humanities,11:2,205-227
        [6] Interrogating Antigonein PostmodernPhilosophy andCriticism,edited by S. E. WILMERAND AUDRONE ZUKAUSKAITE2010 ,at2
        [7]Antigone’s Laments. Creon’s Grief: Mourning,membership, and the Politics of Exception, Bonnie Honig, Political Theory, Vol.37, No.1(Feb.,2009), pp.5-43
        [8]Antigone's Two Laws:Greek Tragedy and the Poltics of Humanism,Bonnie Honig, New Literary History,Volume 41,Number 1,Winter 2010,pp.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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