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变迁的启示

发表时间:2021/5/14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第18卷2月第4期   作者:罗芳阳 欧阳建新
[导读] 随着民生改善的提出,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受到普遍的关注

        罗芳阳  欧阳建新  
        湖南省湘潭江声实验学校  411228
        湖南省湘潭县子敬中学  411228
        摘 要:随着民生改善的提出,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受到普遍的关注。民生改善的实质是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尤其关注到的是弱势群体的需要。农村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是教师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民生改善的主体构成成分,其社会地位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的生存与发展。在既定社会地位评价标准基础上,以史为鉴,提高当代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教师;社会地位;评价标准;
        
        教师社会地位的高低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教育价值的认识程度。“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一个国家有没有前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重视不重视教育;一个国家重视不重视教育,首先要看教师的社会地位。”而关注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民生改善的需要。民生改善的实质是满足人生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民生改善的主体构成成分,其社会地位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的生存与发展。
        一、教师社会地位评价标准
        社会地位是指社会成员给予社会属性的差别而在社会关系中的相对位置以及围绕这一位置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中国学者孟育群、宋学文主编的《现代教师论》中指出:“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指教师职业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的经济利益、政治待遇及社会声望。”金一鸣在其《教育社会学》中指出:“衡量一种职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如何,人们一般以经济待遇、社会权益和职业声望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社会阶层的划分有三重标准:即财富(经济标准)、权力(政治标准)、声望(社会标准)。[2]综合说来,教师社会地位的基本上从经济地位,权威(包括政治地位及专业地位)及社会声望三个方面来判断。
        经济地位——工资及福利待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1966年《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在影响教师地位的诸要素中,应格外重视工资。因同其他专门职业一样,除工资以外的其他要素如给予教师的地位和尊敬,对教师任务重要性的评价等,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经济地位。”
        权威——政治地位和专业地位。教师的政治地位主要是通过教师在政治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义务、待遇和荣耀等体现出来的。专业地位主要是相对于“普通职业”的普通地位而言。对于教师是专业职业这一认识,还有赖于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发布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认为教育者应该成为专门的职业。
        社会声望——社会评价。社会声望是社会舆论对教师职业的综合评价,它反映了社会社会成员对教师职业的尊重、选择和从事的态度。它并非单纯依靠于外界评价,教师内部对其职业的评价也是教师社会声望的组成部分,主要受社会传统价值观影响,与教师社会地位相关却不起决定作用。
        二、不同时期中国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分析
        (一)传统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分析
        在王权统治时代,广大寒门学子的出路无非两种。第一,“学而优则仕”。学生寒窗苦读数十载之后,成功通过举荐或科举选拔之后跻身于士族之列,成为政治活动的参与者,享受国家俸禄,同时也肩负起教育和选拔下一代人才的责任。第二,学成反乡,或继续游学。有的是秀才,有的是童生(不同朝代的科举选拔制度不一样,因而秀才、童生等称呼也根据朝代更替而变化)。这一部分大多是科举不中的学生,他们返乡之后,凭借所学成为塾师。因而可以说塾师阶层、特别是广大居于底层的乡村蒙师群体是我国农村教师的前身。[3]蒙师或私塾先生大部分是落第的寒门学子,束脩和田租则成为他们的生活物依靠。在政治地位上,居于底层的教书先生基本属于“体制外”人员,更不论社会福利等。社会声望的高低大也部分取决于他们科举考试的成绩,但也有可能通过其学生取得较高政治地位来提高。总而言之,作为农村教师前身的“教书先生”其社会地位的高低直接受到政治地位的影响。


        (二)现代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分析
        从封建社会结束到新中国成立期间,农村教师处于弱势群体,其生存与发展的条件都无法满足。在战争年代,从事教学与投身学业的人都很少。
        改革开放以后,新的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为整个教育界带来新的希望。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知识分子的需求急速膨胀。教师也逐渐改变文革时期臭老九的社会地位,开始回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为了维护教师社会地位,国家1993年10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次将教师地位以法律条文确定下来。《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 教育工作者属于第四专业技术人员阶层 ,都说明教师的政治地位和专业地位有明显的提高。
        然而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仍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地位低,工资和社会福利与城市教师相比存在巨大差异。2008年国家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其中广东省小学、初中农村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仅为城市教职工的48.2%和55.2%;63.7%的农村教师反映“多年没有”或“从来没有”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活动。农村教师经济待遇低既是受到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制约,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农村教育价值认识不够。总的说来,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农村教师相比于城市教师而言其社会地位偏低。而追求教育质量关键依靠教师,因而提高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对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三、新时期改善农村教师社会地位的建议
        (一)农村教师应该增强其主体性,实现自由自觉发展
        教育对改善民生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强人的主体性,通过教育个人可以提高自身创造生活和感受生活的能力。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及民生改善的主体,农村教师更应该增强其主体性,通过自身发展来改变其弱势地位。农村教师增强其主体性应该从两个方面开始:一是转变职业观念。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再也不是只知道教书的匠人,而是拥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反思技术、善于合作的探究者。所以农村教师应该将教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谋生手段,从而提高主体幸福感。无视和否定职业的经济功能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然而只注重职业的经济功能也是不行的,[7]必须正视教师作为职业所带来的附属价值;二是增强其竞争意识。教师职业的稳定性为满足农村教师基本生活需要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是由教育活动持续性等特征决定的。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职业稳定性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农村教师与时俱进发展,造成了农村教师竞争意识不高,安于现状、缺乏自觉发展的动力的不良思想。只有农村教师开始关注其主体性的提高,有意识地自我规划以谋求最大限度的自我发展,并将自我发展当做日常专业活动的一部分才能真正实现其自由自觉的发展,自觉提升其专业能力。
        (二)建立社会责任共同体,分担农村教师社会责任
        随着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的掀起,农村教师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扩大。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要求农村向城市输入大量劳动力,而由于城市生活成本高、入学机会低等原因,使得家长将孩子留在农村,形成一群留守儿童。这使得农村教师在承担为国家输送人才责任的同时,也开始转变为学生监护人的角色,同时肩负起留守儿童所缺失的家庭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教育价值并开始关注教育效果,形成了“培养人才,教师是关键”这样的共同认识。因而农村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教师就成了造成这样“恶果的主犯”,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然而教师不是社会和家庭依赖的“万能钥匙”,任何一个学生的培养都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学校体系和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拥有一定文化基础和道德共识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协同运作,这样才能分担相关社会责任,减轻教师负担。[8]
        
参考文献:
[1]付忠平,李方.现代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58.
[2周险峰等著,农村教师研究30年:回顾与反思[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23.
[3]吴虹雨,朱成科.教师不能承受之重——对农村教师社会责任扩大化的思考[J].教育科学研究,2012(8).
 
        
    项目基金:此文系湖南省规划课题《基于教师培训视域下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构建研究》(课题编号:XJK19BCR004)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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