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问题的探索

发表时间:2021/4/15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2期   作者:黎富荣
[导读] 在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中,城市作为不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了更多重视,
        黎富荣
        平南县大安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 平南 537307
        摘要:在我国的现代化发展中,城市作为不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了更多重视,广大农村地区则相对为社会所忽视。为了促进我国的全面发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战略的实施切实推动了农村地区的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农村的建房问题较为显见,这与国土资源管理以及农村地区人口的日常生活、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为此,本文对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发展策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房问题;研究与分析
        引言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迎来了发展契机,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然而,需要认识到发展的过程,也是乡村地区社会变化的过程,原有的农村住房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为此,要对农村的建房问题进行充分关注,了解农村地区实际的住房需求与现实状况存在的矛盾,探索优化解决的模式。
        一、当前农村地区的建房基本状况分析
        在工业化的发展的浪潮中,城市地区的人口、财富集中,因此乡村人口的数量锐减,许多原有的农村居民涌入到城市当中。同时,与城镇地区较为接近的乡村也成为人口的聚集地。因此,这种类型的农村,即俗称城中村地区的人口集中,房屋建设面积的扩大速度较快。另外,在传统认知中,农村居民对于建房的重视程度较高,当前这种观念仍旧对农村的建房产生着影响。结合相关的资料可以了解到,许多地区仍旧存在占用耕地建房,扩大原有建筑范围进行房屋修整等状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管控,改善“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基本状况。为此,需要对新增耕地建房的比例进行合理地控制,根据相应的政策与管理条例展开引导。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房屋建设需求增加。与此同时在一些发展状况较好的农村地区,也出现了人才回流以及人才涌入的现象。这就使得农村住房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
(一)整体规划管理的难度高
        受到传统乡土意识的影响,农村地区的居民通常较为恋念旧土。在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中,这种现象的发生较少,这是由于受到了都市生活观念的影响,同时农民实际社会角色也发生了变化。距离城镇较远的乡村中,传统的乡土意识以及农业生活的模式仍旧发挥着影响。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村地区,自主进行的房屋建设开展较早,当前的居住房屋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同时受到土地实际价值的影响,通过整体规划的方式农民将会面临一定损失,因此规划建设存在困难。在经济待发展的乡村地区,原有的农业生活模式仍旧对于农民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整体规划会影响农民的生活甚至影响生计,因此规划工作同样也存在困难。
(二)房屋登记的实际状况有待改善
        相对城市地区的居民住房,农村地区住房的形式多样化,实际的房屋应用范围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登记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受到农民综合文化程度以及认知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对于房屋登记的重视不足,这就导致房屋登记的实际状况复杂,存在多种类型的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房屋的登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房屋登记的主体模糊等问题。
(三)返乡人员与创业人员存在居住困难
        返乡人员回乡创业或者是人才涌入的现象,使得许多村庄中实际的住房需求有所增加。相对而言,返乡人员的住房需求解决较为简单,可以通过优化房屋规划,增加房屋面积等方式满足居住的需求。外乡创业人员的居住问题尤其明显,在资金有限,支持不足的情况下,乡村地区对于外来人员的容纳能力极为有限,房屋居住问题突出。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模式的优化发展策略
(一)深度研究土地管理法律,合理应用制度空间
        在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现实的农村建房问题有着全面的考虑,因此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空间。各地区的管理部分,需要对相关的法律进行深度研究,研究出符合于法律规定,并且能够满足乡村建房需求的具体规定。各地同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必须严格执行“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逐步开展农房不动产登记颁证。根据规定,新建农房要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建设,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且层数应控制在4层以内。
(二)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整体规划
        在农村建房的整体规划中,要避免采取一刀切的规划策略,给人们的实际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可以根据不同村庄的实际状况,展开多种模式的整体规划。广西各地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现新建农房办证“应办尽办”。农户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所采用的房屋建筑通用图集或计划使用的房屋设计方案,严格实施“带图报建”。低收入家庭新建农房、无经济能力采用图集或设计方案的,在满足农户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所建农房应与村庄整体环境协调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居民所产生的抵触情绪较少,有利于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对于一些经济存在困难的群众,需要采取适当的帮扶政策,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建房整体规划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乡村规划
        在传统的农村生活中,农业生产与手工业生产都会对农民的经济状况产生影响,当前许多地区的乡村工业得到了发展,在这些地区中,建房规划的进行需要适应于乡村工业的发展需求。可以参照城镇中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方式,划定出一部分的区域根据工业发展需求展开集约化规划管理,进行相应的房屋建设。
        另外,一些自然条件较为优越的乡村地区,由于风景优美、环境舒适,逐渐受到周边城镇居民的关注。在这一类型的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业能够适应于发展需求,为此,建房模式需要适应于旅游业的发展[3]。在许多的农村地区中,都存在着闲置房屋以及闲置的宅基地。这些闲置资源的合理使用,能够促进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优化。进行乡村美丽建设,展开房建规划,走符合乡村振兴发展道路。为此,首先需要对于限制资源的具体状况以及数量进行统计,在数量较多的情况下,需要采取统一的措施进行应用协调。如果数量较少,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房屋居住需求展开协调工作。其次,需要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保护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明确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使用期限内,进行宅基地使用经营权再流转或按规定设定抵押权。广西还将优先支持有产业发展基础、基层党组织引领和群众主体作用发挥较好的村庄,结合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开展存量农房风貌提升工作。对未完成“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的村庄,将不予安排存量农房风貌提升资金和政策支持。
        结语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为了使得农村建房能够适应于实际的发展速度以及居民居住需求,需要对现阶段中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解决,综合整体的状况,选择相应的优化策略。首先,需要依照法律,制定出适应于本地区的建房规定。其次,要重视整体规划,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采取相对较为灵活的整体规划策略,提升房屋的质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要结合地区中具体的发展状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规划策略,进行建房管理,满足不同人群的房屋居住需求。
        参考文献:
        [1]林建铭.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建房问题的探索[J].安徽建筑,2020,27(11):34+189.
        [2]吕萍,于淼,于璐源.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型农村住房制度构建设想[J].农业经济问题,2020(01):17-27.
        [3]莫烈.振兴乡村背景下的农村治理问题及路径探索[J].智库时代,2019(17):22+24.
        [4]杨梓良.乡村振兴背景下对农村建房问题的思考[J].浙江国土资源,2018(08):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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