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的“正义”思想

发表时间:2021/3/30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第35期   作者:赵莹
[导读] 面对希腊城邦的内忧外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正义”问题
        赵莹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510310
        摘要:面对希腊城邦的内忧外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正义”问题,“正义”不是具体行为本身如何,而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无论从城邦正义,还是个体正义,“正义”的本质在于激情和欲望服从理性的安排,换言之,正义在于理性统治。然而城邦正义与个体正义在逻辑上并不存在真正的对应关系,因此,《理想国》最大的意义不在于能否实现,而在于从伦理学上对良善的呼唤,柏拉图试图论证一个正义的人是善的,也是最幸福的人,心灵和谐的个体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时,柏拉图对民主制的反思也给现代社会带来启示意义。
关键词:理想国;正义;善;民主
一、“正义”问题的提出
        公元前431年至公元前404年间,希腊在与斯巴达的对战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中以失败告终。随后希腊在斯巴达的统治下,开始了三十僭主统治时期。战争给繁荣的古希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导致了奴隶与奴隶主之间,奴隶主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激烈,希腊内忧外患,整个希腊开始由盛转衰。这场战争中,民主输给了野蛮。特别是苏格拉底之死,愚昧杀死了智慧,使到作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的思想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对民主政体进行深刻的反思,进而提出:什么样的政体才是好的政体?什么样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理想国》的英文译名:The Republic,来自拉丁文:De Res Publica,原意为“政制”,主要探讨了理想城邦的政治制度,亦即理想城邦的形态和组织形式。柏拉图认为,理想的政体的最突出的品质是:正义。
二、柏拉图的“正义”观
苏格拉底是《理想国》中的主人公,柏拉图的全部观点借苏格拉底之口得以说出。
(一)“正义”不是行为本身
文中一开始克法洛斯引用了诗人西蒙尼德的定义“正义是欠债还债”。然而,当原主头脑不清或者是敌人的时候,“欠债还债”就不是正义了。经过一番讨论,最终把“欠债还债”解释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随后,苏格拉底又对这样的观点进行了一一驳斥。
第一,正义不是“把善给予友人”。“给予善”就是帮助友人,对友人有用。例如,医生治疗病人,舵手航海,瓦匠砌砖盖瓦,棋手下棋,琴师奏乐,鞋匠做鞋等等,能够在某件事情上对人有用的并非“正义”而是“技艺”。同时,会保管钱财的人也是善于偷钱的人,善于攻击的人也善于防守,正是由于“技艺”之于对象的善恶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在“善”和“有用”中找不到“正义”。
第二,正义不是“把恶给予敌人”。正如音乐家不能让人更不懂音乐,骑手不能够让人更不懂骑马,一个正义的人也不能让人变得更不正义,“伤害朋友或者任何人不是正义者的功能,而是……不正义者的功能”,因此,正义也不能“把恶给予敌人”。
第三,正义也不是“强者的利益”。色拉叙马库斯认为,作为强者的统治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倾向对自己有利。苏格拉底反驳道,强者也会有做出错误判断的时候,这样一来就未必能实现其利益。苏格拉底指出,与之正好相反,正义恰恰是有利于弱者的:医术救治病人,照顾的是病人的利益;舵手带领众人出海,照顾的水手是利益;统治者的统治术也属于一种技艺,统治术正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没有一门科学或技艺是只顾到寻求强者的利益而不顾及它所支配的弱者的利益的”。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属于美德和智慧,因为正义使人们之间友好、和谐,而不正义使他们分裂、仇恨、争斗。在任何组织团体里,不正义使人们不能一致行动,而使人们彼此为敌,不正义使得人们自我矛盾、相互冲突,最后不能意见一致,影响行动,并和正义者为敌。因此,维持一个国家只能靠正义,如果没有正义,人们必定发生纷争和内讧。
(二)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
为了说明正义的本质,苏格拉底用城邦来对应个人,从城邦的角度来讨论正义的内涵。建立一个城邦的首先需要有生产者,生产满足人们生活所需的产品;其次,城邦还需要有护卫者,一旦发生战争,守卫者能够英勇善战,克敌制胜;此外,城邦还要有统治者,为治理国家出谋策划,智慧卓越。因此,柏拉图的“正义”不是依据个人的具体行为或关系,正义的本质不在于行为规则如何,而在于城邦的公民“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一切护卫者放弃一切其他业务,专心致志于建立城邦的自由大业,集中精力,不干别的任何事情”,国家的正义在于生产者、守卫者和统治者各尽其职,互不僭越,原则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三)“正义”的国家何以可能?
苏格拉底认为,理想城邦的统治者应该由智慧的爱好者——哲学家担任。因为哲学家热爱真理,注重身心的快乐而不是肉体的快乐,哲学家是节制的,不贪恋钱财,心胸视野开阔,公正温良,具备了良好的品德和足够的智慧,能够很好地治理国家。而统治者应从受过良好教育的护卫者里选拔。护卫者无论在苦恼还是快乐中,无论在欲望还是害怕中都能够保持勇敢的信念。生产者位于最底层,其最重要的品质是节制,同时,节制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品质,除了生产者以外,也是守卫者和统治者应该具备的。当一个国家拥有了分别代表智慧、勇敢、节制的品质的公民,这个国家便是“正义”的。这种理想政体便是贤人政制,也是最善、最正义的政体。
同时,为了让理想城邦不至于被权力、财富、欲望等坏品质腐蚀,避免坏的政体的实现,就要让统治者能够抵抗各种诱惑,免于沉溺享乐。苏格拉底要求“护卫者只能得到吃的,除此而外,他们不能象别的人那样,再取得别的报酬”,并且在城邦里要实行“女子和男子有共同的教育、有共同的子女和共同保护其它公民……尽可能以一切方式共有一切事物”的制度,国家里的所有事物没有私有,只有公有,这样人们便没有私心,护卫者和统治者没有自己的土地和财富。“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全体公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城邦利益最大化。
如何让大多数不具备智慧的勇士和生产者阶层,服从少数的充满智慧的统治阶层,从而实现城邦正义?苏格拉底提出了著名的“金银铜铁说”,“人们虽然一土所生,彼此都是兄弟,但老天在铸造他们的时候,在有些人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贵的,是统治者。在保卫者的身上加入了白银。

在农民以及其它及工商上加入了铁和铜”。人天生因天赋的不同而擅长不同的事物,需要从事不同的工作,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关于这个出身的故事,苏格拉底认为,虽然有些人永远不会相信这个故事,但是只要代代口述下去,后代的子孙迟早总会相信的。况且,让具备智慧的哲学家担任统治者是为了城邦整体的最大的利益,能让城邦的正义带来的善惠及全体民众,否则,若由不适合的人来担任统治者就会就会出现坏的政体:荣誉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这些坏的政体相对应的统治者分别是崇尚武力者、贪恋钱财者、平民百姓以及政权非法获得者。这些政体的出现是不断蜕变的结果,其善和正义的程度也不断递减,这就是所谓“铜铁当道,国破家亡”。
(四)“正义”的个人比“不正义”的个人更幸福吗?
格劳孔认为,人们接受和赞扬正义,并不是因为正义本身,而是这些人没有作恶的能力,“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上正义这条路上来的”。格劳孔接着讲了一个古各斯的戒指的故事。有一位牧羊人意外得到了一枚金戒指,当他把戒指上的宝石转向自己的时候,周围的人都看不见他了,当他把宝石朝外转,别人又看到他了。牧羊人便利用这枚戒指的神奇功能,通过种种运作,当上了国王的使臣,而后又勾引了王后,杀掉了国王,最后夺取了王位。“不正义能让一个人得到更多的利益”,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阿得曼托斯说,“节制和正义固然美,但是艰苦。纵欲和不正义则愉快,容易”,因此,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肚子里男娼女盗”,人们颂扬的是正义能带来的好名声,人们谴责的不是不正义,而是不正义的外表。
苏格拉底反驳道,不正义的个体会出现身心不和谐的状况而最终不能到达至善,也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和快乐,第八卷分别讲述了四种不正义的城邦所对应的四种典型人格。爱慕荣誉的人英勇往往也是贪恋财富的,以至于心灵会变得贪婪吝啬,以至于节省苦干拼命聚敛财富;爱好财富的人除了赚钱,什么都不爱,会造成道德败坏,慢慢地变得娇惯放纵,四肢不勤,经不起考验;一个蔑视原则崇尚广泛自由的人,行为会变得傲慢,最终会摧毁内心的价值标准,没有节制,没有秩序;至于僭主式的人物内心毫无道德可言,他们会“称傲慢为有礼,放纵为自由,奢侈为慷慨,无耻为勇敢”,最终成为肆无忌惮的小人,当他的心灵被激情主宰,他的生活便是铺张浪费,纵情酒色,放荡不羁,最后变得无法无天。由于这种身心严重分裂,最后使得不正义者永远都体会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事实上,他们的心灵永远在欲望的驱使之下,充满了混乱和悔恨,这样的人必定是痛苦、忧患、怨恨、悲伤的。
苏格拉底认为以上“通过身体传到心灵的快乐”不过是脱离痛苦,不是真正的快乐,而唯有正义的个体,爱好智慧和真理的人才能体会到研究真理的快乐,而作为其统治者的哲学家才是最幸福的人。最后,苏格拉底讲述了勇士厄洛斯死后灵魂游历地域所看到的场景,“一个人生前对别人做过的坏事,死后每一件都要受十倍报应”,“如果一个人做过好事,为了公正、虔诚,他也会得到十倍的报酬”。苏格拉底似乎寄望于人死后灵魂的审判,来唤醒人的敬畏心,使得人们去追求至善的人生。
三、“国家正义”与“个体正义”类比中存在的问题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的城邦与正义的人是对应的。统治者处于金字塔的顶层,其最重要的品质是智慧,对应着人的理性;第二层为守卫者,其最重要的品质是勇敢,对应着人的激情;生产者位于最底层,品质是节制,对应着人的欲望。理性、激情与欲望属于灵魂的三部分,当人的理性居于统治地位,激情与欲望听从理性的安排,这样的灵魂是和谐的,这样的个人也是正义的。和理想的城邦一样,由理性统治的城邦是正义的,由理性统治的个人也是正义的。因此,结论是正义的城邦不在于城邦的成员如何,而在于由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如何;正义的个人也不在于个人行为,而是依据灵魂的各部分的关系,换言之,正义在于理性统治。
根据苏格拉底的观点,一个理想的城邦具备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品质。这个城邦之所以是智慧的,是由于作为少数的部分的统治者是智慧的;然而,一个人之所以被称为智慧的,却是由于他作为整个的个体是智慧的。在这里类比存在整体与部分的不一致。又,一座城邦被称作节制的,那么所有阶层的人:统治者、护卫者与生产者都必须是节制的;而一个节制的人,他的欲望是受理性支配的,节制的城邦是作为整体而被称作节制的,节制的灵魂却没有否定欲望的存在。再者,依据苏格拉底的描述,对于一个城邦来说,必定存在大量的充满欲望的人(生产者),苏格拉底认为只要这些人被代表着智慧与理性的统治者统治,这个城邦个就能称得上是正义的,这就与所有的阶层都是节制的观点相冲突,不难看出,苏格拉底的论述在模棱两可中出现了前后不一致,导致了逻辑混乱。因此,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不能完全构成类比关系。
四、柏拉图“正义”观的意义
(一)伦理学意义
        柏拉图有关正义的论述或许存在逻辑上的瑕疵,甚至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但是理想城邦的和谐与幸福却深深打动我们的心,柏拉图以其哲人的智慧,为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展示了另一种可能,为人们的幸福和理想生活指明了道路。《理想国》交织着两条主线,明为城邦正义,暗为个体之善,柏拉图通过对正义的分析告诉人们,正义的人要比不正义的人心灵更加和谐与幸福,因为在正义个体的心灵里,激情和欲望服从于理智的安排。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正是理智主导的人生体现了人的智慧和尊严,展现了人性的光辉,因此,良善有德性的精神生活是值得每个人去追求的。在每一个个体的和谐的基础上,社会在就能实现总体上的和谐,柏拉图的正义思想对我国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启示。
(二)对民主的反思
在自由、平等、民主观念深入民心的当代社会,苏格拉底对民主的批评仍然发人深省。苏格拉底并不认为正义的城邦就是平等的,恰恰相反,他甚至认为所谓人人平等的民主会造成物欲横流和秩序混乱。在文中,苏格拉底认为民主制甚至比寡头制更差,被滥用的自由和宽容让人容易在欲望和物质上更加放纵和浪费,因为民主制的平等观念从根本上破坏了公正,“这种制度不加区别地把平等给予一切人,而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民主制会摧毁所有的价值标准“民主制以轻浮的态度蔑视和践踏了所有理想”,文中苏格拉底对民主制充满了嘲讽,他说,民主政体内“狗都变得像它的女主人似的……驴马也惯于在大街上到处撞人”。反观现代社会的种种怪相和乱象,苏格拉底的评论不能不谓之深刻。正是由于大多数人并不具备治理国家的智慧,因此,即便是多数人同意的也未必就是对民众真正好的。

[参考文献]
1.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2012
2.章海山,西方伦理思想史[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
3.赵汀阳,最好的国家或者不可能的国家[J],世界哲学,2008,(1)
4.伯纳德·威廉姆斯著,聂敏里译,柏拉图《理想国》中城邦和灵魂的类别,                 云南大学学报,第九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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