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断路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探讨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第19期   作者:伍仁库
[导读] 介绍了自我声明认证产品塑壳断路器的例行和确认检验的项目、
        伍仁库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摘  要:介绍了自我声明认证产品塑壳断路器的例行和确认检验的项目、要求、试验方法,重点介绍塑壳断路器过电流特性确认检验项目的要求。
        关健词:自我声明;例行检验;确认检验;验证过电流脱扣器
        
        
        2019年10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低压断路器自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自我声明仍属于3C强制认证,生产的断路器在国内销售仍需符合3C认证的要求,需加贴3C认证标志。对于工厂采用自行进行自我声明评价的方式,生产企业每年需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填写《强制性认证自我声明企业自查报告》上传到自我声明系统,其中包含成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且是述要求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以适用于GB/T14048.2的塑壳断路器(MCCB)和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CBR)为例,参照国内最大的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制定的《CQC11-462141-2019工业配电电器认证规则》,对塑壳断路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作一些探讨。
1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
1.1 例行检验
        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其目的是剔除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以确保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1.2 确认检验
        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抽样检验,在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依据国家标准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若工厂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建议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频次不得少于实施规则的要求,具体到断路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抽样检验。其目的是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如有不合格则应停产并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1.3 文件和记录要求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最终产品的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进行控制。检验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程序的内容应包括检验频次、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检验记录的内容应与检验程序相对应,且工厂应实施并保存相关例行和确认检验记录。
2  塑壳断路器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2.1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项目
        MCCB或CBR依据的标准GB/T14048.2-2020,在标准8.4.2条规定出厂(例行)检验的项目及要求。参照CQC11-462141-2019,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共同的项目有标志(5.2)、机械操作(8.4.)、过载脱扣器调整(8.4.3)、欠电压和分励脱扣器的动作(8.4.4)。例行检验还需按8.4.5验证漏电动作特性(仅CBR)、按8.4.6验证工频耐压;确认检验还需按B.4.2.4验证漏电动作特性(仅CBR)、按8.3.3.3验证工频耐压、按8.4.7验证电气间隙。
2.2 检验项目具体要求
2.2.1 标志检查
        CQC11-462141-2019中要求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都按GB/T14048.2-2020中5.2条进行,但一个型号的产品确定之后,铭牌的移印并不会经常改变,例行检验时企业可以仅做简单的检查即可,在确认检验时按标准要求做完整的检查。
2.2.2 验证过电流脱扣器
        CQC11-462141-2019中要求例行和确认检验均按GB/T14048.2-2020中8.4.3条进。其中,反时限脱扣器的调整应在一个电流整定值的倍数时进行,以验证脱扣时间是否符合制造商公布的特性曲线。验证可在任何合适的温度下进行,按基准温度进行修正;验证瞬时和定时限脱扣器的调整应按标准的8.3.3.2.2或8.3.3.2.3a)(若有)所给的电流值,检查脱扣器的动作和不动作,不需要测量分断时间。这是标准中对常规试验的要求,每台产品可采用等效的方法进行验证。但确认检验也按上述要求进行,是否能满足“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抽样检验”这一确认检验的要求呢?
        为满足这一要求,确认检验应按GB/T14048.2-2020中7.2.1.2.4和8.3.3.2条进行,热磁式断路器在基准温度下或电子式断路器可在室温下进行1.05In和1.3In脱扣特性试验。对于电子式过电流脱扣器,如有必要可以验证其它电流倍数。如有一款电子式MCCB,长延时I=2IR时tR=12s/60s/80s/100s±10%,反时限特性符合I2t=(2IR)2tR,工厂可增加2IR电流的验证,以验证最小及最大动作时间的准确性是否在12s/100s±10%范围内。验证瞬时和定时限脱扣器的调整应在8.3.3.2.2或8.3.3.2.3a)(若有)所给的电流值是否动作,且应需要测量分断时间。
        工厂应配备相应的过电流脱扣特性测试台,如工厂生产的断路器额定电流很大,比如6300A万能式断路器,工厂的脱扣特性台可能达不到这么大电流,可整定在电流下限进行或直接对控制器进行试验。对于生产热磁式的断路器,建议工厂配备温控箱。
2.2.3 剩余电流动作特性验证
         
      试验在基准温度20℃±5℃,空载条件下进行。非延时型按标准进行B.4.2.4.1及表B.1验证动作特性,延时型按B.4.2.4.2验证,△t为0.06s的产品按表B.2验证,△t>0.06s的CBR,制造商应公布施加不同倍数剩余电流的最大断开时间。此外,延时型还需验证极限不驱动时间。试验在20℃±5℃下空载条件下进行,试验方法见B.8.2每个试验建议测量3次。
        2.2.4 工频耐压
        例行和确认检验工频耐压试验方法相同,例行检验施加的时间1s,确认检验施加的时间是60s。
        2.2.5 电气间隙验证
        该试验仅在验证电气间隙小于GB/T 14048.1-2012中表13中情况A相应值的试验,若实测电气间隙小于GB/T 14048.1-2012中表13中情况A相应值,则需按GB/T 14048.1-2012中8.3.3.4.3条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冲击电压试验,若实测电气间隙大于相应值,则不必进行该冲击电压试验。
        2.2.6 机械操作、欠电压和分励脱扣器的验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均按标准中8.4.2和8.4.4验证即可。
        3  结语
        目前,多数断路器生产厂,例行(出厂)检验基本能做到位,但确认检验却做得不规范,只是抽一台样品把例行检验的项目再做一次,但相同的试验项目再做一次意义并不大。通过上述分析,希望能对塑壳断器厂商提供一些帮助。对于有申请自愿认证的断路器生产企业来说,也可作为参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也是自愿认证工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
        参与文献
        [1]GB/T 14048.2-202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S].
        [2]CQC11-462141-2019工业配电电器认证规则[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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