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1/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2期   作者:周洁
[导读] 摘要:现当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建设也在加快。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266000
        摘要:现当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建设也在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完善,部分企业还未形成行之有效、高效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构建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成为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思考
        引言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现已基本完成公司改制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从行政管控到企业管理再向公司治理方向的转变。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中心环节,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要进一步分析并解决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形成相对制衡的治理格局,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1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制度或机制来制衡和协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关系,有效维护和保障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科学规范化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实现科学决策、规范治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宏观层面,当前国企改革已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要实现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的目标,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立高素质的公司治理队伍已成为业界共识,也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具体到公司的管理实践活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优化公司决策机制,突破传统国有企业一把手做主所可能造成的战略以及管理能力方面的局限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此同时,通过设置“新三会”(股东会、监事会与董事会),并保留具有自身特色的“老三会”(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有利于提高各相关利益者参与企业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让国有资产能够接受更为广泛地监督。
        2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措施
        2.1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
        目前,国有企业股权单一、国有股独大,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股权多元、股份分散、充分流动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单一,国有股东具有绝对控股地位,对于保证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非常有必要,但是会使中小股东被边缘化,对国有大股东难以形成约束与制衡。所以,国有股东控股的比例应有适当的限度,能够形成实际的控股地位即可,没有必要保持绝对控股的地位,否则容易导致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失效,使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降低。要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改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逐步形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制衡机制。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国有企业增资扩股要坚持国有股权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增资扩股、改善股权结构,是为了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不能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二是审慎选择吸收社会资本,主要吸收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资金,借助战略投资者的优势,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活力;三是应以扩大股权的增量为主,依靠国有企业现有资本存量,广泛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达到吸引社会资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目的。
        2.2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及特点制定实行相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有自己制定薪酬分配制度的权利,企业本着体现激励与约束、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根据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状况及国企特点制定薪酬分配制度。

在国有企业中,对国家部门直接任命的领导要根据法律法规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确定基本的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的薪酬,要探索中长期的激励机制,因为要激发企业家的积极性,必须让他们能拿到比固定工资多的活钱、有风险的高收益。制定薪酬分配制度时要建立健全领导层任期的激励收入及一些重大项目的周期激励分配机制;引导企业管理人员立足企业的长远发展,分配一定比例的股份给管理层人员,使他们与企业分享利润,培养起来企业家与企业是共同体的意识。
        2.3以监事会为中心,完善监督体系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是构建公司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理顺监事会的管理责任,完善监事会人员配备,在有条件的企业提高专职监事的配备,严格落实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要求。继续发挥国企“老三会”的作用,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职能融入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之中。此外,将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监事会监督机制、内部审计制度、风险及内控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巡视及纪检工作巡查制度等监管机制进行充分融合,强化突出公司内部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间的协同,实现对公司重大决策、高管履职等情况的全方位监督。
        2.4形成将党建优势纳入现代公司治理的工作格局
        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企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将党建优势与现代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构建“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科学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营层做好经营”各有关治理主体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在治理模式的优化方面,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到董事会、经理层,促进企业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推进。在完善决策机制方面,考虑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加强董事会建设工作同步开展,细化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5完善董事会构成,增加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
        要进一步提高外部董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外部董事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扩大外部董事来源,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团队,吸引更多优秀的学者、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企业家进入董事会,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逐步落实外部董事的契约化管理,对董事进行任职前和任职期间的业务培训,做好董事任职期内的管理工作,完善外部董事的薪酬制度。要大力推行职工董事制度,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既体现了民主管理的理念,更体现了人的“经济价值”。我国实行职工董事制度要坚持两个原则:一个是普遍原则,即职工董事制度应适用于所有职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制企业;二是平等原则,将公司权力机构的权力平等分配给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根据平等原则,让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可以平等地进入公司权力机构,参与组成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改变公司权力向物质资本所有者倾斜、甚至由其垄断的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出现的问题,不仅不利于公司科学决策、良性发展,更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加快构建,势必影响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变国有企业内在发展机理,使其能够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步伐,真正具备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脱颖而出的能力,这对国企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于实现我国国有企业的长足进步和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编.国企改革探索与实践——中央企业子企业150例[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
        [2]高明华.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M](高明华文集).东方出版中心,2017.
        [3]仲继银.董事会与公司治理(第三版)[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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