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辉
(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 海南乐东 572539)
摘要:本文叙述了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背景;阐明了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要点:企业应及时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账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等;分析了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关键词: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一、引言
1.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改革背景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地陆续试点实施排污许可制,向约24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看,排污许可管理在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方面的作用发挥不突出。因此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污染物排放许可中实施方案》,确立了一企一证、按证排污、信息公开等制度。
2016年12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火电行业被列为首批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行业。海南省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第一批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时任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认为:将排污许可建设作为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以往排污许可,只对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控制。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项具有法律含义的行政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应持证排污,实现一企一证。
海南省被列为试点省份,率先完成了排污许可证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3月13日,华能海口发电厂获批全国火电企业首张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加副本两部分组成,正本简单注明单位名称、地址、类别、法人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副本则是厚厚的一本“书”:其中描述了企业基本情况,规定了企业可排放的污染源种类、许可浓度限值、许可排放量总量限值,对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执行报告以及对企业环境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更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污染物总量控制,将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节约治理资金,实现环境质量目标。
二、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执行要点
排污许可证的实施,使企业由“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守法。企业为了能自证清白,必须树立守法意识,必须提高守法能力,必须做好守法依据。
1. 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好一项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2017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初始年,火电企业根据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造纸、火电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及各集团的排污许可证工作管理规定等,编制了火电企业的排污许可工作管理规定,火电企业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从组织机构、许可证的变更与延续、许可证的执行、污染防止与管理要求、监督与考核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尤其在许可证的执行章节,详细阐述了执行要点,包括排污口的管理、自行监测管理、台账记录管理、环保税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及执行报告管理等六个板块提出了具体要求。
火电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断总结近三年的执行经验,不断修编完善火电企业排污许可工作管理规定,使其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的指导了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工作的开展。
2. 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做到有据可查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及环评批复的要求,火电企业每年编制火电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方案,且根据上一年的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积极组织环保专业人员对监测方案进行合理修编。企业有能力开展的监测项目,由企业自行完成,企业没有能力监测的项目,企业积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按时开展废水、废气及无组织排放情况的监测,并出具合格的规范的监测报告,备案待查。通过近三年来的监测,对企业环境现状有了充分的了解,且掌握了详尽的监测数据,对企业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企业的“自证清白”提供了有效证据。
3. 完善设备台账,做到实力守法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召开排污许可证落实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负责的工作内容,梳理运行记录及检修台账,对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内容涵盖设备运行参数、巡视检查记录、检修校验记录、自行监测等相关内容,全方位监督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及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到公司排污许可证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4. 及时信息公开,面向社会监督
火电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通过其网站及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排污信息、防治大气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火电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烟气污染物排放采用在线监控系统,与省监控平台联网,监测数据时时上传至省监控平台及国控污染源监控平台,在环保部设置的企业环保云服务系统及污染源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公开发布,可随时查阅;废水、地下水、噪声及颗粒物等无组织手工监测数据在省污染源监测系统及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使社会各界及群众及时了解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5. 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自我剖析
火电企业不定期开展了排污许可证自查工作,全面梳理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从自查中,查找排污许可证执行的缺陷,及时更改,经过多次整改,目前公司排污许可证基本要素齐全,排污指标达标、台账记录基本完整。
三、 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存在的问题
1. 一般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执行较困难
按照《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燃煤发电企业输煤系统、灰渣系统及石灰石粉等产尘点均设置了除尘装置,根据规范要求,输煤系统、灰渣系统及石灰石粉等除尘装置按照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监测环境空气颗粒物即可,均未预留监测孔。但是排污许可证实施后,将其确定为有组织排放口,由于未预留监测孔,加之此类排放口运行时间不确定、流量不确定,完全按照有组织废气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较为困难,也无法准确核算其排放量。
2. 各系统数据无法共享
排污许可证系统需要填报季度年度执行报告,执行报告中涉及到的生产指标较多,且无法与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测系统数据共享,也无法与企业生产系统数据共享,造成填报执行报告时,要将原本已经存在于监测系统和生产系统的数据,手工在执行报告中重新填报,增加了工作量。
四、建议
一是考虑火电企业生产的特定性,建议将输煤系统及石灰石粉等系统按无组织排放要求执行;二是考虑将环保部门与火电企业建立大数据库,所有数据共享,所需数据系统自动取数,不需要人为填报,真正实现信息化数据化。
五、结论
“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成为火电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的工作重点。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促进了火电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实现了企业生产、污染控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的多方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实施企业自我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化,真正使排放许可证成为企业环境管理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污染物排放许可:新制度、大变革 梁燕玲 吴曦
2.排污许可制度如何发挥核心作用 天馬躍中原
3.火电排污许可制度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 王志轩
4.排污许可制下火电行业环保管理的探讨 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