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中山 5284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土地管理方面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承包经营操作流程不规范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等,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本文主要通过对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百姓长久安居乐业提供资源保障。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土地被无序开发利用,造成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后备土地资源愈来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
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现象多样
我国对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村民在使用宅基地时必须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此保证宅基地使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许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宅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批先建。存在部分村民在未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宅基地上建起住房。第二、少批多建。存在部分村民超过批准面积非法占地或在自己现有的住房进行随意扩建和加建,超标现象较多。第三、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农村宅基地本质只能用作住宅用途。但随着经济发展,房屋出租获得的经济利益不断增加,部分村民利欲熏心,铤而走险,把宅基地建成出租房,用于出租获利,擅自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第四、骗取宅基地批文。少数村民通过虚报、隐瞒或伪造证件、文件资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从而进行违法建设。第五、非法转让宅基地。部分村民为了经济利益不顾法律规定,私自非法转让宅基地给他人并从中赢利,严重扰乱了农村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给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1]。但随着地价上涨等利益驱动,部分村民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存在部分村民私自与非其集体组织的人员进行土地或房屋买卖,严重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另由于我国对宅基地的管控缺乏力度,管控措施不够严格,导致在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情况越来越多。
1.2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对土地资源的消耗量日益增大,土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农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民对土地的珍惜爱惜之意有所减退。二是个别城市肆意扩张,只顾眼前经济高速发展,忽视了资源有限性的特点,并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粗放低效利用和大量浪费,这种“以资源消耗型换经济发展”的模式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里促进了一些地方的快速发展,但当资源消耗殆尽的时候,经济增长速度将停滞不前,甚至快速回落。三是保护耕地意识不足,当前各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土地管理实行“占补平衡”机制,但实际上部分地区补充的新增耕地质量差、产量低或种不出农作物,农民不愿意耕种而被撂荒,导致土地闲置增加,甚至危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形式不容乐观。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操作流程不规范
为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我国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帮助农民通过土地租赁和承包等方式获得一定收入,使村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有效提高[2]。
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未对土地的租赁和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私下将土地以低价方式转给他人,进而从中谋取非法私利,或是随意对土地承包进行变更、收回或调整,上述这些不规范的操作流程不仅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集体利益,也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极不利于我国农村社会建设的和谐和稳定,集体上访事件也由此增多[3]。
2.农村土地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加强宅基地的管理
针对农村宅基地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一户多宅”等一系列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去加强管理: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1],并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绝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让“违规者”得利,要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村民建房要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进行建设,控制好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指标,不允许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先行建设或超面积、超比例、超标准建设。三是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1]。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和优化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构建一整套科学、合理、严谨、操作性强的宅基地审批程序,为农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2.2强化节约用地意识
通过借助每年的“全国土地日”等特定节日开展土地普法宣传工作,加强相关土地政策的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和负面宣传相结合,全面提高村民依法守法、节约用地的意识,以此提高群众对土地政策的支持,强化村民法制观念,并在社会上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其次是要不断提高群众珍惜土地以及保护耕地的意识,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红线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2.3加强土地经营承包的监督及管理
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承包阶段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具体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政府部门要到农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的普及和宣传,并为农民详细讲解土地经营承包的相关政策法规,当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农村土地承包阶段,每一位农民都要清楚自身的权益,农民有权决定土地流转期限和流转方式,并对土地补偿款和补偿标准进行互相商讨,保证双方权益,确保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质量[4]。
3.结语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节约土地,人人有责”。为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应优化完善现有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监督力度,强化宅基地的管理,加强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宣传,强化村庄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指导作用,杜绝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多方面、多途径、多形式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结合乡村振兴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美丽乡村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赵桂玲.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农业与技术,2016(12).
[3]乔佳晨.农村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南方农业,2018(06).
[4]郭思村.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农业工程技术,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