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体系下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深度融合

发表时间:2020/7/3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张强
[导读] 摘要:在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现代社会中,企业应该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
        中石化地球物理公司  北京市  100020
        摘要:在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现代社会中,企业应该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严密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审计和纪检监督部门都是单位内部的监督职能部门,工作重点不同,监督对象相同,两者互相补充,应该融合这两种方式,发挥出监督合力,促进廉政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大监督体系;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融合
        当前市场竞争逐步加剧,企业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复杂化、多元化,要想在这种形势之下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效用,给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监督保障,是企业必须要重视的一项工作。
        一、建立“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发挥出监督合力
        纪检、监督、审计分别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行政纪律、财经纪律的职责,职能各异,相对独立,相互不能取代,但三者之间目标一致、相辅相承。一是共同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提升企业依法合规治企水平。二是通过对监督对象权力运用的制约,促进监督对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三是虽然各有侧重点,各有特定的规范,但在监督活动中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构成廉洁高效的监督机制。
        (一)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近年,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规范经营,持续强化盈利能力,管理方向、内容和深度也随之不断拓展和加深。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促进各项监督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需要
        目前很多企业都开始全面的进行内部审计服务的开展,但是很多人认为监督管理都是外部审计的职能,内部审计不会有任何的责任。从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出发,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经济腐败的揭示力度,对内部控制不足而出现制度执行不到位查处力度。从这方面来看,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非常重要。另外,按照审计工作“一盘棋”思路,充分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可以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优势,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督融合的必要性
        审计应用到监督管理中,可以更好的处理存在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纪检监督部门应该充分的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纪检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将腐败的问题消除在萌芽中,能够从根本上治理企业经营中的缺陷和问题,深化改革与发展。一方面,纪检监督与审计实现互补;另一方面,审计是纪检监督工作的前移,发挥出该工作的重要作用。纪检监督与审计融合到一起,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高总体水平。对于一些普遍性的违规问题,要及时了解问题的根源和缺陷。通过审计部门总结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使得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还应该与各级的负责人谈话与交流,认知到自身的问题,警惕可能发生的错误问题,要做好防范工作。经过融合之后,形成更加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与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发挥出制约性的作用,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顺利的进行,严格执行法律规范制度,实现健康、长远发展。
        三、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督融合的方式
        (一)监督主体相融合
        从具体的监督实施主体方面来分析,审计也是企业内部的各项职能部门,从广义角度分析,纪检监督单位也是企业的职能部门,只是二者工作的重点不同。进行公署办公能够使得审计、纪检监督的工作人员积极的交流工作心得,及时发现审计中的一些问题,制定出完善的审计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使得审计作用更加的明显,积极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内容相融合
        审计与纪检监督实现监督部门的有效融合,不仅能够针对干部的专门考核与监督,使得各项工作更加的科学合理,也使得评价更加的公正与公正,对于干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要予以纠正,做好预防处理措施,将腐败的根源消除在萌芽阶段。
        (三)监督对象相融合
        审计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相关事件来评价相关人员,能够达到监督管理的效果,尤其是党政或者国有企业的干部人员。虽然纪检监督的的监督对象要比审计部门的广泛,而审计监督对象则包含在纪检监督对象中。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效融合,才能更好的突出监督管理重点。通常情况下,党政或国有企业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多数都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审计环节,能够及时发现这些人群中的经济问题,指出之后可以促进其立即纠正。从这个方面出发,实现监督对象的融合,突出监督重点。
        (四)监督手段相融合
        审计与纪检监督监督所存在的职能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采取的监督手段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在进行党政、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因为监督方式有着一定的限制和影响,所以在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生活作用方面所产生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而审计则主要是针对经济的方面发生监督工作。审计与纪检监督可以实现手段的互补,审计能够使得纪检监督更加的方便,监督力度也有了比较大的提升,给纪检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而纪检监督的信访、举报等制度的落实,能够给审计提供重要案件线索,提高工作效果。
        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督融合的具体方法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信息交流
        审计、纪检监督等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要加强人员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制定出完善的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和标准。审计和纪检监督在工作中,都有可能会先于对方而发现相应的问题,此时就要互通消息,以促进工作顺利进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落实,能够及时掌握群众举报信息,为工作开展提供基础;审计部门对于在工作中所掌握的违法违纪严重问题,要移交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工作,要深挖案件线索,能够提高总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联合,定期针对存在问题单位的检查
        审计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要有序的联合起来,对于容易发生问题的单位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形成完善的预警管理机制,有效的实施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更好的消除腐败的问题,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
        (三)密切配合,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环节,审计部门应该积极的配合相关单位和个人,并且要了解和掌握群众举报材料。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将领导干部在该岗位工作情况和主要业绩进行综合性的分析,重点评价干部任期工作的优劣,同时要选择合适的手段与方式。对于离任审计中所存在的问题,应该充分的利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来实现深入的监督管理,将其作为监督重点工作来进行,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发挥出该制度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促进管理效果和水平的提升,使得党政干部、国有企业领导更加的廉洁,能够有序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
        五、结语
        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督融合到一起,不是建设新的监督体系,而是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之下,发挥出联合监督的作用,能够实现监督工作深入进行,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存在遗漏的问题。充分的发挥出审计与纪检监督监督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与应用,促进监督效果的提升,保证党政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都能够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建设廉洁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也能够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文宣.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的职能融合[J].财会学习,2018.
        [2] 李谦瑞,刘晓飞,张晓东.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的职能融合[J].现代企业文化,2017(30):179-180.
        [3] 刘洁,刘敏.如何有效融合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督[J].西部财会,2013,000(004):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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