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张倩芸

发表时间:2020/5/22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2期   作者:张倩芸 沈楠
[导读]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得到广泛应用,
        摘要: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得到广泛应用,并在市场环境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问题;建设招标
        引言
        工程招标活动的存在形式是为了引导承包单位进行良性竞争,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比,选择出最佳的承包单位,从而减少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另一方面,承包单位之间的良性竞争也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综合看来,在建筑市场中,工程招标活动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依然存在诸多弊病。建立健全工程招标活动的相关机制,保障招标活动的规范性、公平性,在发展中思考如何趋利避害,是当前工程招标活动发展的主要趋势。
        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在整个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招标投标是一项十分重要且基础性的工作。一般而言,一个建设企业要想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取得胜利,就必须要具备较高的竞争力。通常情况下,在招标期间所遵循的原则就是择优选用,各个施工企业可以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来进行自由的竞争。同时,还需要对造价问题进行思考,要在保证取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之下,使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得到切实保证。从整体的角度上来说,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招标投标期间,对于参与单位来说,需要将自身实力进行良好的展现,如此一来能够使各个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源实现共享,促使各企业能够增加彼此之间的了解,由此也能从侧面体现出市场发展的趋势,并最终实现整个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
        2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存在问题
        2.1缺乏建筑行业市场准则
        由于建筑行业缺乏完整的市场准则,使得建设单位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更加强势的一方。通常,建设单位会以压低价格、垫资、拖延支付工程款等方式来削减承包商的利润;而总有些承包商完全无视法律法规,非法转包工程项目;部分承包商通过贿赂建设单位获得承包权;部分承包商为获取经济利益,将自身的资质挂靠给个人或经营资质不健全的单位,使得工程进度、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缺乏保障。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会互相推诿责任。总之,这些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缺乏公开性、公平性与公正性,很难维招投标各方的基本权益,同时也制约着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2.2招投标的程序依然有待优化
        在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时,有的单位缺乏专业的招投标人才,在进行招投标合同制定的过程中有着明显的漏洞和缺陷,导致招投标活动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很容易被钻空子,影响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效益。有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管理缺乏足够的经验,导致合同的设计不符合市场标准,也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有效进行。相关招标市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严重影响招标合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串标现象严重。另外,建设单位为了能够达到中标的目的,获得更大的自身利益,而压低工程项目的造价,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无标价,导致招投标活动的意义和作用体现不出来。
        2.3价格形成机制未完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是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产品价格也是通过竞争来决定的。然而,现阶段,在我国建设工程产品的价格通常是由地方管理部门或者是国家来对其进行制定的,与国家出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结合来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对于市场内在的调节机制难以实现自动的运行,也难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措施
        3.1维护建筑行业市场的规范化与秩序化
        组建完整的专家库,全面推行评标专家告知制度,从而提升评标工作效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

根据专家在评标环节的表现实行科学管理,定期举办评标专家研讨会,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评标流程,加强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与此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将招标信息公示到官方网站或指定刊物上,确保每一位投标人都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再者,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公开评标方法和标准,且在投标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形式排斥潜在投标人。此外,需加强资质审核工作,屏蔽资质不健全、不符合招标条件,或者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单位,一方面,维护招标方的根本权益,另一方面,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需要格外强调的是,在发放招标文件后,不得随意修改招标文件。
        3.2加强对招投标程序的优化和控制
        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招投标项目管理的作用和价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招投标活动。首先,工程建设企业需要明确项目招投标的范围以及对应的标准和规定,了解招标管理行政体系的范围和要求。其次,可以通过分类操作的方式实现工程项目的招标,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性质和建设要求进行分类的选择,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管理混乱以及无序化的问题。同时,建设施工企业需要从自我评估、市场调查、行政登记及行业协会鉴定等方面明确施工建设企业的综合评估结果,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到位,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施工建设单位的选择。
        3.3完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其招投标制度的核心就是对以竞争为主导的建设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建立,建筑产品的价格通常是由市场决定的。然而,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建筑企业未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来对企业的定额进行建立,从而致使建筑产品的价格并不是取决于市场。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建筑产品价格往往为狭义角度上的概念。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工程量、管理费费率、资源消耗量定额等因素均能够影响到建筑产品价格的计算。而在这中间,工程量、税费以及规费费率等相对来说是比较确定的,利润率与管理费费率需要与施工企业自身实际相结合而有着一定的不同。所以,为了能够对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建立与完善,需要促使相关的施工单位来对自身内部的企业定额进行确定,并在此基础上来参与投标竞争。如此一来不仅能够使施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得以有效的提升,而且还能够促使其脱离政府管理编制的定额,对于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与良好的市场机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3.4加强标后监督
        首先,合同签订情况监督。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督促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施工合同,重点核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必须保证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另还需对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其次,履约跟踪管理。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建立标后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合同双方履约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建立本地区本行业的合同履约档案记录制度,发现严重违约和不诚信等行为要进行公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在工作中还要加强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对发生过严重不履约和不诚信行为的相关企业,限制其参与本地区的招投标活动。
        结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招标投标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通过优化招投标流程、完善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事后监督等多种方法,保证工程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玉波.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0):00008-00008.
        [2]杨慧.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21).
        [3]李雪菲.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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