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研究与探讨 谭文协

发表时间:2021/8/10   来源:《建筑科技》2021年8月下   作者:谭文协
[导读] 面对着时代与城市建设脚步的日益加快,工程施工规模日扩大的过程中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严加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能够符合我国高速发展的各项需求。

南宁市武鸣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谭文协   广西南宁    530100

摘要:面对着时代与城市建设脚步的日益加快,工程施工规模日扩大的过程中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严加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能够符合我国高速发展的各项需求。本文就将根据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更具有创新性的管理方法与模式,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更多参考思路。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管理模式
        引言
        为了促使建设单位的稳定进步和发展,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十分重要。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大思考力度,在促使其工作价值发挥的情况下,还需要在激烈的市场上占据有利位置,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的分析
        1.1质量监督执法不严格
        近年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在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层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部分执法者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指导工作,导致执法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利的影响,讲人情、讲人际关系等情况频频发生,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影响,严重影响公正执法。一般来说,质量日常监督工作主要是由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需要经过执法、取证和调查等多项工作来完成。由于此类工作具有专业性以及工程质量具有技术性特点,很多非专业人员无法胜任工作。除此之外,调查取证和执法处罚分离。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很多处罚申请极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失去了具体的监督监管作用。
        1.2监管技术力量薄弱
        近年来建设行业蓬勃发展、日新月异,对质量监督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既要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整个运营体系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管,又要对复杂的工程实体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人员不仅要掌握业务技术知识,还要了解法律、经济、政策等内容,能够依法行政。目前,县域城市监督站普遍存在监督人员技术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合理、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如市政工程、水、电、智能化等)等问题。因此,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高监督技术力量,显得尤为重要。
        1.3市场中行为的不规范
        我国的建设市场发展时期比较晚,各种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且未涉及监督和管理等约束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导致我国建设行为不规范,无法保证建设行业的积极发展。其中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部门在未获得监督部门的认可情况下,就开始独立开工,从而引起明显的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现象;(2)在整个工程实际施工期间,存在明显的转包或者以包代管的情况;(3)对于工程的招标工作,存在明显的任意压价现象,特别是在对整个工程完成分解后,开始由多个施工单位承包。这不仅在管理上比较混乱,也将影响工程的质量监督,特别是各自为政现象,将不利于建设工程总体质量的提高。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的创新分析
        2.1基于建设工程的发展变化,建立正确的质量监督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需要在当前建设工程的运行和发展环境下,以满足建设工程质量要求为目标,当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发生变化时,质量监督管理意识也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比如早期的建设工程质量要求以安全性为主,而如今的建设工程质量要求除了安全性以外,还需要达到舒适性和环保性要求等,所以在质量监督管理意识中,还需要加强对舒适度和环保作用的重视。只有先意识到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采取更具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促进建设工程更好的满足各项质量要求。


为了建立起正确的质量监督管理意识,就要做好对建设工程及市场环境的了解,避免故步自封和闭门造车等问题。
        2.2实现监督管理方法的创新
        在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有的工作体制基础上实现管理方法的创新,逐步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按要求完成。同时,应开发用于企业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一方面实现事故处理、工程监督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另一方面协调消费者与工程建设企业间的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2.3质量监管体系的完善化制定
        质量监管体系作为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主要部分,能使执法监督工作更加准确。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优化,能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的力度。在具体执行工作中,首先,需要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执法,为其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且在期间对监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需要优化传统的监督方式,增加随机检查监督方式,促使对建设工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还需要保证质量监督体系具备一定的预见性和服务性,保证执法和服务的充分结合。在建设工程发展中,还需要实现随机检查和巡回检查的方式,特别是对各个部位和内容的检查,能详细反映整个施工工程情况。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也需要更加规范,促使工作具备较强的权威性,避免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等。
        2.4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首先,要积极引入专业化人才,壮大质量监督管理队伍。通过引入人才的方式来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得以优化。其次,要加大人员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组织交流活动或者业务培训活动等方式,进行业务提升。以某次培训活动为例,培训主要围绕监督工作的依据以及监督抽查方式等内容开展,具体为扰接地以及避雷引下线等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讲解,提醒相关工作人员注意极易产生的问题,实现对质量的严格把控,促进施工作业的标准化,以免质量问题的出现造成重大影响。最后,做好具体工作的开展控制。增强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认识,使其能够围绕建设和施工等多个方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要全面排查,扎实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建设工程生产现场,对工程材料与人员等要素,进行全面严格地检查,切实保障建设工程建造的质量目标实现。根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人员绩效,调动其积极性。
        2.5强化社会监督和监理等单位的约束管理
        当前很多监理单位的监管意见都是听取建设单位的,缺少权威性。监理单位需要在实际建设工程中行使自己的监管责任。所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工期质量合理的情况下,不断强化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质量意识。工作中独立自主地开展相应工作,并不断树立监理单位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适时提升监理单位的综合素质。
        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重要且复杂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参与方能卓有成效。国家和政府层面,需重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人员及技术装备配置等方面应予以支持;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应完善自身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在满足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质量监督管理的核心主体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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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谭文协(1982-),男,壮族,广西南宁人,工程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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