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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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在我国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工程,对人们的生活,经济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随着时代的不停发展,人们对于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今,电力维持着我们的基本生活,我们的生活当中不能没有电力这种能源,而我国的电能主要是通过水电站进行发电,水利水电工程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的公共设施,我们需要重视水利水电工程,但同时也要重视生态,如何保持生态,在建立水利水电这个工程当中不破坏当地的环境,这便是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水土保持问题,也是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当中需要面对并且加以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将对水土保持评价的作用进行总结,指出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当中水土保持评价的主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制约性因素,合理性评价等多个方面对水土保持评价展开研究,并且针对水土保持评价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引言
我国土壤侵蚀存在分布范围广、破坏强度大的特点,其频繁的水土破坏为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干旱地区的水资源获取越来越依赖于长距离引水工程,因其具有跨越地形种类多、输送距离远、管路周围土场多、挖方量大等特征,长距离引水工程对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的影响极为显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非常重要。
1水土保持功能的概念
水土保持功能是指某一区域内水土保持设施所发挥或蕴藏的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防灾减灾、改善生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包括基础功能和社会经济功能。基础功能是指水土保持设施在某一区域内水土流失防治、维护水土资源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等方面所发挥或蕴藏的直接作用或效能。社会经济功能是指水土保持基础功能的延伸,主要是指水土保持设施在某一区域内起到的生产或保护功能。
2水土保持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评价的依据不够清晰
目前,许多工程当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将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水保〔2007〕184号文作为水土保持评价的主要依据,这是一种不恰当且不负责的行为,国家产业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主体工程的立项以及方案是否符合标准并且是否达到批准资格的主要依据,但是并不能作为水土保持对主体工程进行评价的依据,同样,水保〔2007〕184号文也并不是针对水土保持评价所存在的依据,它主要针对的是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得到批复所应该符合的控制条件,也不能做为水土保持评价的依据。
2.2水土保持评价缺乏针对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在水土保持评价这一方面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大多缺乏具体的内容,评价的内容空泛而没有内涵,并且如模板一般千篇一律,并没有通过对实行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所进行的评价对工程的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土的保持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民生的需求起到的作用较小。
2.3主体工程设计方面过于盲从
这便是上面提到的偏一缺一的现象,所谓偏一缺一,便是对一方太过偏袒,从而导致另一方面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种问题,往往会导致双方都会出现其他不同程度的衍生问题,甚至还会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失,而造成这种情况大多是负责水土保持评价的工作人员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所具有的作用,所要实现的目的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完全不了解,这样信息的闭塞,会致使过于偏袒主体工程方面,结论的可信度和可实施度就会大打折扣,对于后续的工作会产生相应的问题。
3水土保持评价的探讨
3.1评价目的与原则
根据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内涵,该评价的目的是为水土流失区水土流失治理开发顺利进展、可持续发展和科学管理服务的,为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水土保持措施优化配置与布局调整、实施生态修复战略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同样应遵循土壤质量评价原则、土壤适宜性评价原则、土地评价原则、土地质量评价以及土地适宜性评价原则,对适宜性做出客观评价,增强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总体包括一般性原则和具体原则两类,即:针对性原则、差异性原则、限制性原则、比较原则、区域性原则、持续利用原则、因地制宜原则、综合性与系统性原则、主导性原则、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典型性原则、生产性原则和利益共享原则等。
3.2评价依据
水土保持方案既是主体工程方案当中的一部分,同时又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专题。水土保持评价一般以水利水电的工程布局作为基础,《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当中所规定的标准为主要依据。在工程选址上不能违反相关的规定,《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主要评价依据。
3.3评价内容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里面所提出的相关规定,结合对之前水土保持评价实践的经验,从而总结出水土保持评价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制约性因素评价,二是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设计评价,三是水土保持危害评价。(1)制约性因素评价。制约性因素评价主要侧重评价的内容是主体工程、弃渣场、料场等位置的选择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如果涉及到法律当中禁止的位置,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选址,直到选出一个符合标准,不违背法律的位置,如果出现不得已的情况,应当再按相关规定提高工程的防治标准,将施工工艺进行优化,保证工程进行的同时,在最大的程度上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对生态的破坏。(2)主体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对负责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不仅需要从其策划的评价入手,还需判断其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在这一方面也需要进行评价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布局评价,这是目前评价人员主要进行评价的内容。也就是判断主体工程下面的哪些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水利水电工程当中,水土保持投资不计列主体工程的投资费用,因此,判断哪些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会相对简单许多。(3)水土流失危害的评价。对水土流失危害的评价,必须要详细,针对某一项内容进行评价。需区分水蚀还是风蚀危害,对工程实施的周边环境和河道下游对泥沙含量是否敏感等这些主要的内容进行评价,并对其造成的危害加以分析。
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土保持是两个必须两全的工程,这不仅是为了民生和经济效益,同样也是为了生态的保护,为了我们日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提出一个能够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的措施至关重要,为了能够提出这样一个措施和策划,我们就必须进行详细紧身的水土保持评价,这项工作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承上启下的。但是存在不足的是,由于笔者的自身学识尚浅,对于研究的内容和进行的探讨存在一定误差,对于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的探讨方面没有一定的深入研究,在方法与措施中,没有办法对于相关问题和相关措施提出一定方法,而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的探讨也仅仅是根据自身的研究作为基础,在领域上不能够广义的包含每一种情况和设计,在文章当中,可能存在着纰漏的地方,学者在后续的研究当中,应该了解自身的研究内容,谨慎参考意见,但是笔者相信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上面可以有着更大的发展,从而对经济效益,生态环境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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