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旺奇
孝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孝义 032300
[摘要]建筑业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城乡一体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优、大而不精,结构性矛盾突出,高质量发展基础薄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基于笔者长期从事一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法律法规、机构设置、监管方式等三个方面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进行了研究创新,重点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手段方面,以提高政府建筑安全监管的工作效能,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策建议
1.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和建筑物的不断升级增高,建筑市场的竞争激烈与盲目追求最大利益使很多建筑施工企业违背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主要表现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存在以包代管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一旦发生事故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很大,更是给很多家庭带来伤痛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作为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一员,深有体会,为了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笔者从以下几点进行画龙点睛分析,希望在新时代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2.对策建议
2.1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的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三管三必须”要求,夯实安全发展理念,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常态化全覆盖管理,新时代新要求,如何在尽职履责中发挥作用,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首先优化监督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监管,积极推进“智慧化工地”建设和加快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监管的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以提高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在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发挥积极作用;其次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提升监管能力,目前大部分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不强,专业技术能力跟不上新时代建筑业发展水平的需要,履职能力“宽松软”问题比较严重,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笔者认为应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人员比例,强化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把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程讲授与实际运用有机结合,每年进行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统一考核制度,不定期的开展交流学习和检查,不断增强监管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或者聘请相关行业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等,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理论和专业力量的支撑,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监管能力。
2.2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现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针对目前我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住建部下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对脚手架、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做出了明确的管理及监管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查,以及具体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理以及参建各方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等。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与监管方面存在着许多矛盾和突出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做的风险性预测和分析评价不够充分。有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不完善,缺乏科学有效的对应管理措施,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缺乏针对性,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施工方案无法实现指导性施工。第二,施工企业在审批项目部申报的危大工程方案过程中,缺乏安全责任意识,审批把关不严,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埋下了安全隐患。第三,一些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节约资金将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一些没有施工资质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或个人,或者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缺乏安全责任意识,没有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问题跟踪落实,导致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出现安全问题未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或者施工之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者交底流于形式,发生事故。第四,监理单位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以及缺乏必要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
综上所述,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是新时代各级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环节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和加强监管,不断建立健全危大工程监管制度,预防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序、安全、顺利的实施。
2.3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快构建双重预防体系
双重预防体系是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贯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一条主干线。在建筑施工行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安全风险辨识、自评、自控和隐患自查、自纠和自报的工作制度,推进风险预控、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单纯的“隐患排查治理”向“双重预防”转变,减少建筑施工中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价和管控进行源头防范,构筑起第一道防线;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来弥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漏洞。双重预防体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建立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工作机制,对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从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纵深防御的有效手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纠正和自我提升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对于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会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从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4重点对施工过程中各方履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建筑安全监管必须坚持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实施精准化监管,防止简单化、一般化等粗放式监管模式,严格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现在部分建筑施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的比较普遍,部分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检查项目只是流于形式,只有安全监管机构检查出安全隐患和漏洞后,才会落实整改。此外,项目的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中有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安全生产素质较低,再加上项目对工人缺乏必要的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往往导致一线工人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把重点放到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上来,指导和督促项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注重对事前预防和隐患的动态控制,针对监管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盯住不放,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彻底整改,严格监管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以及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反复出现的,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监管工作“宽松软”。
2.5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
创新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指将监管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厘清单元内每个监管对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管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监管员,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网格员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互为补充与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管责任网格化体系,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构建责任明确、科学规范、有效运行、便捷高效的建筑工地网格化、常态化监管模式,全面压实行业和属地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由“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层级的监管责任,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齐抓共管、全覆盖、全方位、分级负责、分片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做到在建工程全覆盖,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有机融合,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发挥整体优势,通过网格化监管常态化,达到监管效果的持续化。
3.结束语:
近年来,通过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不断努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矛盾,建筑生产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单纯依靠增加投入生产要素获取规模和效益,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已难以持续,必须从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塑造好“中国建造”的品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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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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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中华.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对策[J];政工管理,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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