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配套政策体系构建方案——以陕西省榆林市为例

发表时间:2021/6/29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9期   作者:张也弛
[导读]
        陕西省中共榆林市委政研室  719000
        陕西省榆林市是国内最具代表性的多能禀存、多能互补的地区和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目前,该市正处于资源开发快速上升期,面临能源富集地区共同面临的“大开发”与“大保护”矛盾,粗放型发展和集约高效发展的矛盾,创新发展需求和人才短板的矛盾,单一资源型经济和多元化发展的矛盾,亟需通过能源革命试点,推动资源富集地区的以能源技术革命为引领,以能源生产革命为重点,以能源体制革命、能源消费革命、能源区域合作为保障的能源革命模式,为解决西部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有益探索。
        一、战略定位
        (一)三条主线。1.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与耦合替代;2.非化石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3.低碳化、智能化多能融合与区域示范。
        (二)四大基地。1.国家级煤制燃料战略储备基地;2.国家综合能源战略供应基地;3.能源创新集成示范基地;4.多能融合新型能源体系示范基地。
        (三)四大战略目标。1.亿吨级油气资源替代潜力的技术储备;2.化石能源绿色开采;3.能源化工产业终端化高端化;4.高碳资源型地区低碳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三大创新载体。打造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中试试验、产业化示范为一体的技术创新格局,为加快突破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提供支撑,主要包括:1.以多能融合大型集成示范基地为核心的产业化示范载体;2.以洁净能源创新研究为龙头的科研创新载体;3.以国家级能源科研合作为基础的科教融合载体。
        (二)突破关键技术。主要包含6个方面:
        1.针对西部资源富集地区地下资源高度富集而地上生态极度脆弱的挑战,加快突破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打造“产煤不见煤、产矸不排矸”新型矿区,从源头上解决因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降、塌陷和地下水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加快重点煤矿区基本实现工作面无人化。
        2.针对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所导致的能源安全问题,加快突破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与转化、合成气/甲醇下游及耦合转化利用、煤油共炼技术,推进煤炭与石油的互补融合,加强煤制油气等战略技术储备。
        3.针对能源富集地区高度依赖资源开发、产品附加值低、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链延伸关键技术缺乏等问题,加快突破煤—精细化工全产业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进能源化工产业的全链条延伸、多产业融合及能源化工产品终端化、精细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
        4.针对能源富集地区低碳化转型发展的需求,结合区域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条件,加快突破大规模储能应用技术,推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低碳融合发展,着力解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中供应与消费的时空错配问题。
        5.针对国家未来能源体系全面低碳化、绿色化发展的需求,抢占以氢/低碳醇为载体的未来能源体系的科技前沿,突破氢能全链条、氢能与煤化工融合技术,突出氢/低碳醇作为终端用能和煤化工、生物质及可再生能源的连接载体作用。


        6.针对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加快突破城市综合能源系统智能管理技术,推进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先进能源系统构建。
        三、政策体系构建方案
        (一)中央层面。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准榆林市启动建设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出台支持和指导意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成立战略指导组,通过部际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成立技术指导组,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省级层面
        1.领导机构。成立由省委及中科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级相关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国家部委,争取国家政策,统筹全省资源倾斜支持示范区建设。
        2.审批权限。优先将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计划支持范围。国家相关部门将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多能融合示范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陕西省。示范区拟建重点工程项目可由陕西省根据情况适度授权榆林市审批。
        3.要素倾斜保障。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修订中,优先考虑示范区重大项目的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国家战略性项目的相关指标由国家单列,不占用地方指标。陕西省对有关建设项目的新增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给予优先调剂,在占补平衡、严格论证条件下支持榆林将部分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4.金融财税支持。国家相关专项建设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优先考虑示范区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将榆林市域范围的煤炭资源税全部用于设立政府引导性基金,重点支持示范区的重点示范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示范区煤制油项目消费税实行与国际油价挂钩的弹性税收机制,油价过低时予以适当减免。支持榆林市油气管道外输业务营业税纳税机制改革,更多向资源输出地倾斜。支持榆林市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
        (三)市级层面
        1.组织和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统筹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协调解决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问题。
        2.资金支持。省、市政府按照与中科院战略协议约定,为示范区建设预算足额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全力保障示范区建设的资金需求。联合有关金融机构、政策性基金、中央企业等共同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新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攻关和示范应用。
        3.人才保障。建立符合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鼓励企业及研发机构建立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平台。探索建立人才柔性工作支持政策,鼓励外地人才通过各种方式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服务,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表彰奖励等方面与本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4.要素保障。将示范区产业示范项目纳入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水、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相关部门为产业示范项目开通绿色通道,采取承诺制、容缺审批等方式,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保障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作者:张也弛
        单位:中共榆林市委政研室(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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