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群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山东济宁 272000
摘要:数字化转型在航运领域虽然被提已有数年,并且这一趋势也得到了航运业的普遍认可,但进展一直较为缓慢。今年,因为疫情的关系,航运数字化转型的紧迫性被迅速放大。航运作为联通全球经济的重要基础性服务,疫情正面冲击让货主们对航运信息的不确定性、价格的波动性、流程的透明度问题、业务诚信和履约问题隐忍已久的痛点都暴露无遗。在后疫情时代,笔者相信航运数字化会加倍提速,成为整个“十四五”期间航运业的核心工作之一。本文主要分析全球航运数字化发展趋势及应对建议
关键词:全球航运;数字化;发展趋势
引言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各产业变革,新基建、双循环等热门关键词频出,国际规则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航运业进入数字化转型关键期,而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也加速了数字化转型的进程。2020年以前,数字化转型是航运企业的创新能量;2020年以后,数字化转型是航运企业竞争的关键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未来五年是国际航运格局加速重构的关键期,国际航运话语权竞争的重点将围绕航运数字化标准服务的竞争而展开。
1、航运数字化转型与以往信息化的区别
数字化是信息化的一个特殊阶段。2016年以来,马士基、上港集团、招商局、中远海运等为代表,航运业纷纷提出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愿景。数字化当然也属于信息化,但其背后所带有的核心诉求,是要减少航运业务上下游复杂的角色业务协同之间的沟通成本。这种诉求与过去聚焦于企业内部的管理信息化是有本质去别的。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是孤立和互联的区别、是模拟和数字的区别、是管理和治理的区别、是工具和模式的区别。因此,通过航运业数字基础设施和物联网建设来实现业务数字化,通过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模式来实现航运上下游业务协同,通过数据决策支持替代经验决策,通过生态打造来实现业务模式创新和数字化赋能是航运数字化的具体表现。航运数字化的重点在于“五个数字化”。这五个数字化,是航运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开放化的过程,是航运资源的物联化过程,是航运经营决策数字化过程,是航运业务链条的数字化协同过程,是航运与贸易、物流、金融、口岸之间数字协同的过程。可以说,航运数字化是立足于航运的新基建,主渐赋能航运业务的过程。而这种赋能应该是生态化的,面向各业务层面的,业务需求导向的,能力开放的一种赋能。
2、数字化在智能航运系统中的应用
在智能航运系统中,智能船舶感知并获取航行、港口、物流等相关信息,大部分信息转换为数字格式传输,以数字格式在船、船岸之间进行信息交换,船舶利用计算机技术、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进行分析决策和 智慧港受船舶进港报告、批准、启航作业安排和收费,被船舶启航、停泊、装卸和仓储等数字化,港口管理利用计算机等技术对这些数字化信息进行处理和管理决策,在港口各智能设备参与者之间, 智能航保在为智能船舶自主航行提供通信、网络、导航等技术支持的同时,智能航保还将获取航行保障方面的数字化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信息的整合、交换与分析,实现智能监管、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科学应急 智能航运服务交易利用现代信息化服务平台收集航运服务数据,以产品形式展示航运服务,包括标准化的、基于多维信息源的数字描述,进行实时更新,航运需求者通过平台进行航运服务 智能航运服务交易平台为航运服务的各用户提供开放、标准、实时、准确、方便的航运交易数据。 智能监管现代信息、移动通信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手段,实时获取航运各环节,各参与者的数据、航运监管模式、手段、方法、取证、应急决策等都根据获取的数字展开。
3、航运数字化转型的做法建议
3.1优化航运组织结构
智能航运是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的融合,更加侧重于内部精细化管控和服务绩效的提升,在货主、船东、车队、货代、船代、口岸、银行、船管、码头等一系列业务主体之间实现业务的“链式数字化协同”,将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和新的业务协同模式,将进一步优化航运组织架构,灵活产线和优化流程,优化客户服务与管理决策,在数字化技术条件下构建一张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航运网,弱化监管与服务的界线,突出数据资产的价值和效力。交通基础设施、政府监管、船货运输、港口企业、船东货主、船舶制造等都是这张网的参与者和获利者。多对象的诉求和协同将合力提升这张智能航运网的价值,进一步拉近航运管理机构和航运生产企业的距离,形成良性互动局面,推动智能航运产业的科学发展。
3.2积极引领航运数字化标准建设
航运长期缺乏数据规范和交换标准,积极梳理和编制全球码头编码标准、航线代码标准、船期代码标准、公共船舶信息库等公共基础数据标准体系,才有可能最大限度避免各港航企业的数字化方案之间互不兼容的情况。航运数字化标准竞争就是航运数字化话语权的竞争,应积极成立相关行业组织或国际组织,制定数据标准和共享规范,从而确保航运数字化实践应用相互兼容、互联互通。同时,通过引入产业链上游的驱动力来帮助航运数字化标准的普及,也就是从货主端、贸易端、金融端对航运物流数据的基础代码标准、交换标准、单证电子化标准、物联网标准、数据共享标准等提出要求。
3.3推动智慧经营和大数据治理应用场景落地
要实现智能航运就需要实现数字化转型,这不仅要解决管理问题,还需要在战略资源、业务模式、治理方式、服务形式等方面实现全面创新。不仅要实现数据资源集聚与融合,还需要通过应用场景来促进价值实现,实现业务跨政府、跨企业、跨区域的联动协同。政府可以引导企业从供需两端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以需求拉动自身数字化实践,实现航运企业智慧经营,以及政府大数据治理与服务创新。具体项目遴选过程中,一方面要引导企业从目标客户开始发掘一些业务上的需求,再利用数字化赋能这些需求;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整合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下游数据,提出更多的数据连接和前置采集的数字感知能力。
3.4引入产业链上游驱动力,对接各方公共需求
航运的数字化转型涉及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数字化是政府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手段,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手段。虽然每个具体的主体实际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路径不尽相同,但是数字化一定有所有主体都可以复用的公共需求。这种公共需求就是数据规范和交换标准,是基础代码和基础信息的公共查询,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数据目录和能力开放平台或机制。要有效地对接这种公共需求,最事半功倍的思路应该是引入产业链上游的驱动力,也就是从货主端、贸易端、金融端对航运物流数据的基础代码标准、交换标准、单证电子化标准、物联网标准、数据共享标准等提出要求。此外,航运数字化转型对于不同角色的主体而言,从其各自视角来看,具体实现路径也存在着差异。首先,从政府视角来看,要打造公共基础服务、政务服务、合规监管和征信评价。政府应当支持航运业的规范数据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才能有效避免行业盲目实践可能导致的新信息孤岛;需要尽量开放脱敏政务数据共享,打造先导性、公共性、基础性的航运创新基础设施平台,允许企业和机构去赞助一些数据应用能力的比赛和活动;需要提供电子政务业务受理的网站、应用和数据接口,实现市场第三方应用和企业主体与政府信息平台的业务直连;此外,通过数字化方式统一经营主体的公共实名认证、增值税流转监管、业务操作合法监管、经营合规性监管、生产操作规范性监管等,实现基于数据的监管和治理方案。其次,从港航第一方资源企业视角看,要实现业务数字化和经营智能化。
结束语
智能航运数字化使得航运具有了“联”与“链”的特征,将进一步优化航运组织架构,构建一张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航运网,推动航运科学发展,智能航运各要素需协同发展,智能航运发展需走“一盘棋”整体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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