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广西贵港 537100
摘要:自然保护区中的社区共同管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型自然资源管理模式,本文从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解释和分析了社区共同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建议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合理利用资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区共同管理激励机制,完善野生动植物损害赔偿机制,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共同管制制度,落实和优化处理冲突与矛盾的方式与措施,以解决或缓解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管理的各种问题,达到自然环境与社区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可持续发展
1.社区共管与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保护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提供了生存的物质条件,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已成为其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观念在一些地区的居民心中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当地居民在资源利用和环境方面严重依赖保护区,保护限制了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共同管理的基础是调查社区的社会和经济状况以及居民的资源利用方法,了解当地社区的需求,自然资源使用中的冲突和矛盾以及当地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和潜力[1]。通过对村民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帮助社区制定合理的资源管理计划,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选择适合社区发展和其他活动的项目,实施社区发展项目等,帮助当地社区解决问题并促进社区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社区的可持续发展[2]。
2.社区共管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冲突
2.1居民文化水平不高,生态保护意识不强
由于自然保护区中偏远地理位置的普遍存在和信息的不发达,自然保护区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受教育程度低直接导致保护区周围社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极大地依赖于保护区的资源,往往忽视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并为个人的经济利益对自然保护地区开展了盗窃,狩猎,伐木,过度放牧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2.2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许多自然保护区的共同管理制度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行政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在这种共同管理权与行政管理权分离的制度下进行社区共同管理,不可避免地导致管理权,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冲突,很容易造成地方利益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冲突,不会实现保护区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2.3资源利用不合理
在建立自然保护区之前,保护区的社区居民可以去森林里收集柴火、森林副产品和放牧活动,并将药物,狩猎或森林副业生产作为其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保护区建立后,保护区管理部门要求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追求长远的整体利益。因此,当地居民使用的农业用地规模,薪柴的采伐量和范围,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以及森林副业的生产方法都受到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法规的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产生影响,村民们传统的资源利用方式在保护区和周边社区之间造成了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冲突。
2.4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保护区偏远,交通不便,当地社区居民落后观念和发展基础薄弱,加上长期直接利用自然资源以及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社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初期资金用于早期宣传,组织建设,教育培训,技术指导和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经济发达国家每年每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的投资约为2058美元,发展中国家为157美元,而中国仅为217美元。这使得在我国难以有效地进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甚至无法支持社区共同管理的发展。因此,许多自然保护区的资本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善已成为限制自然保护区社区共同管理的主要矛盾。
3.解决或缓解社区共管冲突的途径和措施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性
在社区共同管理中,首先要做的是积极向地方政府,相关社会团体和社区共同管理委员会成员宣传社区共同管理的思想和相关内容,以便他们可以继续学习社区共同管理,具有业务知识并了解联合管理的先进经验,认识到社区共同管理的重要性和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此外,有必要根据当地情况对不同的社区群体进行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加深参与社区共同管理的各个群体,特别是贫困家庭和妇女对社区共同管理的认识,并增加他们的生活水平,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共同管理。
3.2统一规划,合理利用资源
PRA方法用于对社区进行经济调查,分析保护区周围社区的能源需求,并统一制定社区资源管理计划。从保护耕地,适应当地条件,强调综合利益,促进规划操作的思想出发,遵循土地在各个行业中的适用性,并保持内部生产结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土地保护、管理及村庄土地整治将以统一的方式进行规划。实施分区规划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的统一管理,防止村民乱砍滥伐,非法狩猎和过度放牧。同时,要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推广节柴灶,发展家庭用沼气,以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3.3建立社区共管保护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社区共同管理的实施,建立社区共同管理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为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国家法律层面,应加强立法制度,应完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为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管理提供统一的法律法规,并为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提供指导。就地方政府管理而言,组织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在保护区建立与社区共同管理机构,完善相关保护制度。另外,由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地方政府必须区别对待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向保护机构提供更适合该地区自身发展的法律保护。
3.4完善社区共管激励机制
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管理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经济激励、政治激励和社会激励,有了健全的激励机制才可以指导各种利益相关者参与社区共同管理,由于生活水平落后等原因,保护区居民实行经济激励作为主体,其他激励措施作为社区共同管理工作模式架构更加有效。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可以采取多种经济措施,结合的方法是改革聘任制、实行有竞争性的就业、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等,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并提高当地居民参与社区共同管理的热情。
3.5拓宽经费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共管项目的持续发展
在社区共同管理中,资金的注入和共同管理项目的发展是与共同管理的可持续性相关的重要和关键因素,保护区应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共同管理资金,加强共同管理资金的管理,正确认识共同管理的多元化,并且需要通过探索多渠道管理方式,有了多渠道共同管理的可能性,保护区应利用项目社区共同管理的经验,加强对经济管理和项目管理知识的培训,确保技术支持的可持续性,以指导农产品经营活动,来帮助社区发展,为社区共同管理打下良好的认知基础和技术保证。
结论
以科学、合理、有效地评估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管理的有效性,有助于科学指导社区共同管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管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共管有效性的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现有的对共同管理效果的评估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社区发展分别进行评估,而忽略它们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种与我国自然保护区及社区共同管理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共同管理评价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有效指导和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自然保护区和社区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晔晖,张大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国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管发展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8,(04)
[2]苏杨.中国西部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协调发展的研究与实践[J].林业与社会,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