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用好第一形态提升监督质效

发表时间:2021/6/23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8期   作者:胡小林
[导读]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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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如何把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至关重要。本文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形态为切入点,重点探讨如何关口前移用好用实第一形态,不断提高国企纪检监督的质效,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监督执纪;第一形态;关口前移;工作质效
        引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变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应为大多数;严重违纪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应为少数;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则是极少数。其中,第一形态是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纪律和制度则是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应当改变以办案为唯一目的的传统观念,落实预防为主方针,重点在探索第一形态上持续下功夫,不断关口前移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以此促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1、第一形态的基本内涵及运用意义
        1.1  基本内涵
        监督执纪第一形态突出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具体包括谈话了解、面对面初步核实等2种情形,以及纪律审查后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危机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与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简单来说,第一形态可以理解为党员关系要健康正常,党员自身与党员内部能够通过经常性的自我反思、反省找出自身做的不好或不对的地方,然后加以改正。第一形态要求国企纪检机构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进一步追根溯源,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停留在事情表面,及时发现错误倾向和苗头问题,并及时制止、修正,这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首道防线,也是最重要防线。
        1.2  运用意义
        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是保证企业党员干部不会出现思想政治错误、纪律作风偏差、经济问题腐败的关键关口,也是全面提高企业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因此国企纪检机构应坚持从日常细节抓起,建立起严格、系统的纪律和规矩体系,重点关注党员干部不好苗头、不良思想、不当行为开展预防式教育提醒和纠错修偏,促使党员干部形成正确“三观”,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服务质量,避免出现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危害国企健康发展。另外,国企纪检机构实践运用好第一形态,也是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需要。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揭发错误、批判确定的目的就犹如医生治病一样,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这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因此国企纪检机构应始终坚持这一基本方针,以实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2、国企纪检机构用好第一形态提升监督质效的建议
        2.1  抓早抓小,确保第一形态落实到位
        监督执纪第一形态的落实,关键在于抓早抓小,即要求国企纪检机构做到不论问题大小,都应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这是杜绝歪风邪气、堕落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的重要前提。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教育、劝勉,与本人面对面、平等化深入交谈,引导其相信组织,虽然犯了错,只要不讳疾忌医,都不会达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可以把“病”治好。

为此,国企纪检机构应善于勤于运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进行教育挽救,切实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让国企党员干部在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外部因素指导帮助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而言,首先可从内部思想政治建设开始着手,针对党内存在的个别同志政治信仰、纪律作风等苗头问题,应时常敲警钟、扯袖子、点不足,通过严肃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排毒,避免其执迷不悟,并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谈话时,绝不能抱有走过场、一谈了之的想法,应确保在谈话提醒后,谈话对象能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达到迷途知返目的。也不能认为是老同事、老熟人就抹不开面子、打不下鞭子,应担当负责,真心实意为了严管厚爱当事人着想,就问题性质与党内法规紧密联系,为同志刮骨疗毒。其次,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还应以谈话、书面形式进行函询,让有问题者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如实、主动把问题说清,有错则纠、则罚,无错澄清、勉励,只有做好这一项工作,才能够让党员干部真切体会到组织的严管厚爱,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毛病,筑牢思想防线和纪法防线。最后,应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这是强化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问题的重要方式,也是运用好第一形态的重要措施。这要求在会前做好充足准备,在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也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直截了当、直抓要害,坚持原则、不怕揭短,不搞无原则纷争,不搞一团和气,突出党性分析,提高民主生活质量。
        2.2  制定清单,落实纪律监督专责
        首先,国企纪检机构应在有效传达贯彻中央反腐倡廉精神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责任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立足于企业实际不断完善“三早”机制,并将目标及任务细化到节点,加大目标和任务执行力度,确保第一形态有关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其次,立足于政治监督,对监督责任清单进行明确,既要求内部所有人员都不得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也要对监督工作实现再监督,定期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党的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政治任务、重大决策部署、反腐倡廉等执行情况和进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牢牢筑起防错的第一道防线。最后,在有效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使监督内容延伸到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举止中,同时打通纪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堵点,按照正风肃纪反腐岗位责任全覆盖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同心共治、联动协同、无缝覆盖的立体监督格局,提升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激发监督合力。
        2.3  练好内功,提高监督执纪履职能力
        纪检队伍是落实第一形态的重要责任主体,应重视纪检人员监督执纪能力水平的提升,通过业务培训、交叉办案等方式,使其能充分了解“四种形态”的内容、基本内涵、意义及要求,并灵活运用第一形态的2种情形及12种组织措施,做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同时,要让第一形态变得具体化和可视化,即针对不同问题要进行分类,并找出不同的解决方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另外,加强纪检干部党内法规学习,使其能正确认识整体监督与局部监督之间的关系,清楚什么样的人需要重点监督,懂得如何实现监督量到质的过渡,提升他们细节及大案处理的能力,进而有效推动企业党风廉洁建设。
        结语: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政策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而第一形态则是铸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在新时代背景下,国企纪检机构应充分运用第一形态,突出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而有效提高国企监督执纪质效。
        参考文献:
        [1]林懿.基于“三相驱动”的巡察监督质效提升探索实践[J].企业文明,2020(12):86-87.
        [2]李慧.“三个三”工作法提升日常监督质效[J].企业文明,2020(12):90-91.
        [3]于文博.把好定位关系提升监督质效[J].企业文明,2019(05):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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