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构建

发表时间:2021/6/17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7期   作者:段钰
[导读] 摘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途径。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
        摘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途径。这一体系的建设要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引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下,着眼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现实困境,需要几个方面的协同努力,即坚持政府的全局引领作用、释放学校的教育关爱活力、发挥农村社区的教育服务功能以及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教育氛围。
        关键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农村社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然而,由于受到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制度、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数量逐年增长。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不仅关系着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和国民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此背景下,国务院 2016 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并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总体规划中。教育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明确要求“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1]。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提出“创新社会治理”这一价值理念是基于当前国际国内日益复杂化的时代背景。2004 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也一直沿用了这一概念,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将其更改为“创新社会治理”。从“管理”到“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体现了社会整治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广泛的协作性。在此意义上,以线性、规制性和主体单一性为表征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再对复杂的社会情状提供有效的解释与调控[2]。也就是说,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应对“风险社会”的必然选择。社会学认为,政府、市场与社会构成了现代社会运行的 3 种基本力量,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内涵则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改变以往政府包揽一切的“行政傲慢”,让该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由政府去解决,该由社会解决的问题由社会去解决,二者分工明确。换言之,要通过培植理性的社会主体来接手政府各部门因职能转变而让渡出来的社会管理权力并参与社会管理活动,从而要明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责任边界[3]。从总体上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是要改变传统威权化的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只有在坚持党委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和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从而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与社会安定有序的局面。具体而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在方法上倡导共治,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凸显了广大社会主体的治理意愿,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那种动用政治效用、强调自上而下操作的社会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而分权共治、协商合作、上下互动与平等参与,已成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全新理念,并且与当代中国国情呈现出高度的适切性,可以说,多中心的社会治理结构是对建设民主中国的时代诉求的一种回应;二是在目的上寻求善治,善治是治理的出发点与归宿,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旨在发挥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治理的功能,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平等对话、合作协商、规劝疏导的方式化解冲突和矛盾,形成利益联盟,凝聚改革共识,并且能够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进而推进社会稳定、有序、和谐发展。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我国社会治理顶层设计理念的巨大创新,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价值。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深度支持,同时也需要其他社会组织与个人的积极参与。然而,在很多地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仅仅交由政府部门处理,学校、家庭、社区、社会慈善团体等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没有被充分地发挥与利用出来。由于政府部门内部也存在着一些微妙的“利益博弈”,没有哪一个部门愿意真正牵头承担此项工作,最终造成了“大家都在管,谁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
        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亟待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依赖于政府,更不能单单依赖于企业、社区、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而是要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企业、社区、学校、家庭等社会各主体协同参与的教育关爱服务体系。要想成功构建这一体系,必须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政策价值导向所决定的,也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必要条件,更是建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只有当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治理方式与治理结构得到优化时,才能更有效地激发社会活力和加强社会多元力量的整合,从而提升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治理的有效性。
        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构建策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是一项涉及范围广的社会工程,如何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已成为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理念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传统社会管理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是围绕着政府的生活救济展开的,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下,着眼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现实困境,鼓励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明确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政府与社会合作,从而构建类型多样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01).
        [2] 范如国.复杂网络结构范型下的社会治理协同创新[J].中国社会科学,2014(4):98-120.
        [3] 李强.怎样理解"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4(7):43-48.
        [4] 聂飞.基于家庭视角下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J].新疆社会科学,2014(4):119-125.
        [5]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研究报告(要点)[J].中国妇运,2014(6):27-32.
        [6] 王正惠.《规划纲要》视域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的构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5):27-29.
        [7] 聂鹏.农村留守儿童多元化教育体系建设刍议———兼谈重庆市石柱自治县的实践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1):45-47.
        [8] 段成荣;吕利丹;王宗萍.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4(7):13-30.
        [9] 郭晓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J].教育探索,201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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