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筑劳保统筹与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站
摘要:随着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扬尘是大气颗粒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生态环保理念及健康意识的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成为一项社会性的话题。本文总结目前施工扬尘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责任相关主体在施工扬尘控制及优化中扮演的角色,并给出具体的施工扬尘控制及优化建议,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系统化方案的搭建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扬尘;扬尘控制;扬尘优化
引言
建筑施工的开挖等过程对人们日常生活有极大影响,建筑施工需要大量材料运输,对施工周围环境、交通以及建筑基础均形成较大破坏,尤其是建筑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直接影响施工人员以及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并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采用有效的防止措施可降低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应在最小扬尘污染基础上实现建筑施工顺利完成。
1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中的问题
1.1相关的治理法规不健全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不完善的治理法规。当提倡环境保护时,交通尾气的排放和工业污染受到了人们更多的关注,而对于扬尘控制却一再忽视。所以,社会对扬尘控制的忽视也导致了在立法方面没有过多关注此问题。
1.2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
缺乏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监督机制。一般来说,市政部门、环卫部门、环保部门、城建部门、园林部门以及规划部门等多个部门都会参与到建筑施工的管理中来,这些部门之间不易协调,而且有关控制工作不合理、非规范甚至没有科学性,以上因素导致有关部门在落实相关策略的时候会发生不到位的情况[。
1.3建筑参与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有关建筑参与者自身环保意识低。我国建筑行业近些年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正是如此,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成为污染城市空气的重要来源之一。而有关工程的参与者以及普遍大众都难以意识到扬尘所产生的危害,意识的缺乏也同样抑制了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1.4建筑扬尘治理制度不健全
大众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建筑扬尘的危害,所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单位对该问题没有制定出有效的策略,而且责任的划分也极为模糊。
2建筑施工扬尘优化措施
2.1进一步划分清晰扬尘治理责任主体,并确保落实到位
现代建筑工程建设活动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为避免因各参与方之间相互推诿、协调配合度不够而引发的粗放式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局面,在扬尘治理优化中,首先应详细划分清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该做什么,施工单位应该做什么,并确保落实到位。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文件中,明确提到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以上意见的提出原因为,建筑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装饰工程、基础施工等阶段,这些施工阶段往往需要多个施工单位配合完成,存在多种工程分包模式。例如,建设单位将室内装饰、园林绿化、土石土方等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有关施工单位,会削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各个施工队伍的管控力度,进而在施工扬尘治理中出现协调困难、管控混乱的问题。而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建设组织架构中居于第一层级,其与各个施工单元之间的关系均更加密切,在开展沟通协调工作时也更具优势,因此若能够在建设单位的引导下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可最大限度发挥各参与方在扬尘控制中的职能和优势,达到最佳的扬尘治理效果。
2.2进一步优化扬尘治理监管部门及扬尘监管模式
(1)建筑施工活动存在较高的外部性,伴随较大的社会效益产生,除建筑工程参与主体外,建筑施工活动还必须接受地方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在不违背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基础下进行施工作业。针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划分不明,容易出现监管遗漏,互相推诿的情况,能否考虑使用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组建单独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机构,以对以往零散的执法、管理部分进行整合,形成综合执法单元。城市管理体制的优化给施工扬尘治理监管带来更优的条件,诸如土方及材料运输车辆监管、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不同建设领域工地的扬尘监管等工作均由综合执法单元负责,相较于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扬尘治理方面会有更强的独立性、专业性,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优势,以强化扬尘治理能力。(2)目前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施工扬尘监管工作时,还存在监管模式不统一的问题,认为建筑施工就需要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未落实的一律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诚信扣分甚至行政处罚,监管方式规范性不足,导致建设方、施工企业等承担了超出合理范围的扬尘治理责任,会严重打击到工程参与方扬尘控制的积极性,这对于扬尘治理效果来说非常不利。为此,建议各职能部门在进行建筑施工扬尘监管的过程中,不要片面检查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而是要进一步优化扬尘监管方式,甚至可以引入更科学的仪器监测手段和分析方法。
2.3强化环保意识
强化环保意识需从环保部门、施工人员、施工单位3个方面同时进行。环保部门要针对建筑施工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来警示施工单位要注意环保施工,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在法治化社会,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来规范对人类有危害的行为。施工人员自身要有很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了解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危害,例如,现场严重的扬尘或噪声会直接损害现场工作人员的上呼吸道、肺部或听力。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向企业提出防护诉求。施工单位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保措施虽然会增加工程成本,但是利国利民,企业应该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总之,强化环保意识是最重要的环保措施,思想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
2.4进一步规范施工扬尘治理标准
施工扬尘治理受行业发展水平、气候条件、自然条件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基于宏观角度制定统一的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在具体执行时必然会出现宏观标准与地方实况不相容的问题。因此在规范施工扬尘治理标准时,建议各地方基于国家宏观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区域内统一的“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标准,既有利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又具有可操作性。
2.5采用有效的方法来减少扬尘的产生
地面或车轮带土是产生扬尘的根本原因,车速快是助力扬尘的因素。所以,建筑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及时清理,减少沙尘,同时要控制进入建筑施工场地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
结语
境保护视域下,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改变既有的粗犷式施工模式,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降低污染,实现环保式施工。为了监督建筑单位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建筑施工监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出台相应的管理法规进行约束,在招标过程中也要对其环保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另外,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觉悟和自我防护意识,要求施工企业为工人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只有国家重视,有人监管,人民有意识,杜绝污染对环境的伤害,才能推动建筑工程向着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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