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华
烟台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海阳市郭城镇人民政府
摘要:就我国现阶段养老问题来说,农村有部分地区开始实行互助养老的方式。这一举措是为了方便老人们之间相互帮助,也是增加老人独居生活的乐趣和生机。就老年人的心理因素在此种养老模式中的影响来说,是占有一定比重的,老年人的心理思想状态决定着农村的互助养老能否正常实行。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因素;农村互助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乡村互助养老是在社会治理创新和老年人养老困境的双重推动下产生的。乡村互助养老作为一项自下而上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模式,是依靠村民自身力量解决自身养老困境的新尝试,而且是低成本解决乡村养老,也是实现特色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社会治理创新为乡村养老提供了重要契机,可以有效激发乡村内生力量,推动乡村互助养老的实现,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良性运转[1]。
一、创新社会治理实行乡村互助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在城市化的时代潮流中,大部分农村青年涌向城市,留守农村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使得农村人口“未富先老”的形势日益严峻。与此同时,乡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相对较为落后,因而乡村养老成为一个不容小觑的社会问题。从目前乡村的主要养老模式看,乡村养老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特点,从事农村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主体相对弱小和滞后,难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特质的乡村养老需求,这就要求在实践中创新社会治理,实行农村养老服务的多元供给,实现多主体的协作共赢。
(一)破解乡村养老的现实难题
受传统乡土观念和孝道文化的影响,我国乡村的养老方式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但现实中由于乡村青壮年人口的不断流失和传统家庭生育功能的弱化,家庭养老日益缺乏家庭人员的维系,养老压力日益集中。而机构养老,由于受资金、人员和组织能力限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覆盖范围小,远未能够满足乡村养老的需求。基于此背景,乡村互助养老应运而生。它是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旨在挖掘乡村互助文化和老年人心理情感需求,充分发动邻里、老年人等社会力量的一种互助养老方式[2]。这种互助养老不仅延续了老年人熟悉的村落环境和社会交往网络,也满足了老人“恋家”的情感支持和心理需求,真正实现“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享乐在家门。”同时,与自上而下的机构养老管理模式相比,它将自下而上的体制变革需求和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创新融会贯通。所以,乡村互助养老不只是老人之间简单的互助行为,而是一种同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融合的新模式,是破解当前我国乡村养老现实难题的重要途径。
(二)推动乡村养老的良性治理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理念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框架体系中,治理主体从政府的单一主体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的合作模式;治理手段从平面化转变为网络化,社会基层的作用更加突出;治理目的上更加强调提升公民社会公共事务参与及自治的能力。
(三)助力乡村社会特色扶贫
乡村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随着乡村人口老龄化加剧,乡村老龄化治理关系着乡村振兴的全面实现[3]。乡村互助养老作为一种经济型养老服务供给,具有经济成本低、人力资源利用足、可满足老年人“自我实现”等优势,这适应了现代化进程中我国乡村的发展现状。同时,互助养老有效补充了制度化养老保障体系,走出一条除政府和市场供给之外的“第三方”供给模式,大大减轻了政府养老的压力。
二、老人心理因素分析
当地互助雏形依托村集体出现,村集体中亲密的人际关系为老人带来安全感和舒适感。老年协会作为农村社区互助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了休闲娱乐和参与社会的渠道,但是互助养老并不能为老人带来经济方面的支持。
当地的实际情况是,仅有少部分老人参与生活方面的“互助”。“集中于中心,供养在社区”强调的更多是村集体环境带来的心理抚慰。相比于生活照料与经济支持方面,互助养老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中作用更大,因此,从老人细微的心理需求出发,更容易找出适合当地互助养老的发展方向[4]。
(一)作为独立人的尊严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身体各方面能力和素质都大不如前,社会贡献也逐渐减少,但是老年人依然渴望获得作为独立人的尊严。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长久以来受到重视和推崇,尊老如今也是提升老年人养老品质的关键举措。尊老就是保护老年人作为独立人的尊严,不再将老人定位为子女的负担、集体的包袱亦或是社会的累赘。人人都想拥有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说,尊严是一种持久的需要和激励因素。有尊严并能够幸福地度过晚年,是每个老年人的美好愿望。
(二)代际间的责任伦理
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的经济水平表现出缺乏信心,出于责任伦理通常会主动采取减少日常花销等措施,试图为子女减轻负担。调查发现老人们对子女的经济状况秉持并不乐观的态度,而且当子女方供给的家庭养老不能满足老年群体需求时,大多数老年人都会采取宽容的态度[5]。对于子女收入的不乐观态度,使得家庭养老变成了老年人“自养”和配偶间的“互养”。由于农村地区相对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渠道有限,所以老人更倾向于通过削减开支,降低生活成本来为子女减轻负担。责任伦理是一种复杂的道德思维,但却广泛存在于我国农村地区。中国父母只关注其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一味对后代乃至后代的后代做出奉献。
(三)作为社会人的参与感
年龄增长所带来的思想观念落后和行为能力的弱化,使得老年人被社会边缘化。老人失去过往的角色以及社会责任,生活乐趣难比往昔,或者说以往的生活围绕耕作展开,失去土地与耕作事务的老人,失去生活中的主事务,只能将情感寄托于回忆、付诸于子孙一辈。然而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昭示着将老年人群体边缘化不是明智之举,退出土地的老年人在农村社会构成中仍扮演着重要角色,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农村中“能人”。
(四)对社交网络的需求
在农村这种“熟人社会”中,社会网络关系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老年人心理需求之关键[6]。由于农村地区青壮年的普遍流失,一对老夫妻形影相吊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十分常见,但老年人仍然存在社交需求,渴望向他人倾诉、渴望受到关注来缓解孤独感。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于社会发展遗留下来的问题也逐渐的凸显了出来,即社会中的养老已经成为了一个很严峻的形势。尤其以农村中的养老问题来说,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去往大城市打拼,留下许多的留守老人,所引起的养老就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互助养老中老人的心理因素,得出互助养老在农村是可行的,而且老人们的内心思想观念占有最大的比重。
参考文献:
[1]张正正,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支持研究[D], 河北经贸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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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文静,谢飞,刘韦希,李阿芳,李晓玲,李春艳,湖南省贫困县农村空巢老人互助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J], 护理学杂志,2020,35(01):18-22,
[4]张芳,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农业教育研究,2019(04):45-48,
[5]卫丹璇,孔蕾,高艺鑫,农村互助养老体系构建与机制创新[J], 黑龙江农业科学,2019(09):137-141,
[6]黄喜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策略[J], 区域治理,2019(34):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