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湖污染治理研究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0期   作者:柯磊 刘蕾蕾
[导读] 摘要:城市湖泊是城市的构成要素,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进步和发展,对城市湖泊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并使富营养化问题逐渐突出,对城市内湖泊的湿地生态功能和城市景观带来不利影响。
        湖北省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湖北省大冶市  435100
        摘要:城市湖泊是城市的构成要素,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进步和发展,对城市湖泊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并使富营养化问题逐渐突出,对城市内湖泊的湿地生态功能和城市景观带来不利影响。本文对城市内湖受到污染的原因进行科学合理分析,针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提高城市内湖保护效果,有效防治城市内湖受到污染。
        关键词:城市内湖;污染现状;治理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人类的生活环境以及行为活动对城市内湖带来不利影响,水生态系统也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藻类植物大量繁殖,水体的透明度逐渐下降,水生植物种类越来越少。受到严重污染的湖泊水体会出现黑臭现象,对湖泊的湿地功能、旅游功能、调蓄功能带来不利影响。本文针对城市内湖现存的污染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促进城市内湖水质健康发展。
        1污染现状
        1.1湖泊面积减少
        城市内湖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来的,湖泊开垦种植、城市建设对湖泊的分割和填埋等都会造成城市内湖数量和面积不断减小。以武汉市的沙湖为例,它曾经是该市的最大水系,晚清时为了治水患而修建的数个水闸使湖泊面积缩小至七千多亩;抗战时期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又经周边居民围湖开垦和建房使湖泊面积减少了一千多亩;近30年,随着城市飞速发展填湖造地愈发严重,湖面不断被分割、填埋,使得沙湖的面积又缩小了一千多亩。直到本世纪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后,该现象才得到有效的遏制。又如比如南昌市1989-2000年,城市发展和建设使得内湖总面积缩减1.14%;2000-2008年该市颁布了全国首部《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对填湖造地、污染排放等问题进行了约束,城市内湖总面积缩减速度放缓到0.45%;2008-2016年,随着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实施,该市城市内湖的面积增加了0.63%。
        1.2水质恶化
        2018年,湖北省主要湖库监测水域中,水质优良的水域占 46.9%,水质轻、中度的占 46.9%,水质中、重度污染的占 6.2%;与 2017 年相比,水质优良比例下降 15.6 %,中、重污染比例上升 3.1%。城市内湖的水质状况更是不容乐观,以武汉市为例,2019 年全市开展水质监测的湖泊中水质为优良的仅占6.7%;轻度污染占39.9%;中度污染占35.0%;重度污染占18.4%。主要污染物有总磷、化学需氧量、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湖泊富营养状况评价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湖北省重点控制的城市内湖均处于富营养化状态,评价综合污染指数值范围在58.2~65.1之间,综合污染指数除2010年为0.86外,其余年份在1.02~1.12之间。2019 年武汉市开展水质监测的湖泊中轻度富营养状态的为48.5%,重度富营养状态的为4.3%,说明城市内湖受污染程度严重。
        1.3污染来源
        通过对湖泊主要超标污染物的调查研究分析得出,一般城市内湖的污染来源可以分成生活污染源类型、流域类型类型。
        1.3.1 生活污染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不匹配,城市内湖受到生活污水污染的问题尤为突出,以武汉为例,南湖、沙湖、墨水湖等湖泊水质都曾经受到严重污染,这些湖泊的共同特征就是接纳了城市污水,经过处理或未经处理的污水、地表径流都会流入到湖泊当中;
        1.3.2流域污染
        城市内湖的上游水体受各种不同污染后将污染物带入湖泊,尤其是流经农村和城镇地区的河流更容易受到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的污染。


        1.4 水体自净减弱
        因为城市内湖水体容易被各种工程建设和路网隔断,流动性和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各种污染物不断的进入湖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有毒有害元素就会释放,有的漂浮在水的表面,有的会慢慢与水体的各种元素融合,有的沉积在水底。随着污染物在湖泊中的逐渐增多,原有水体的结构遭到破坏,水质就不断地恶化。富营养化形成过程中,水体的水中含氮量和含磷量急剧增高,这就为水体中的各种生物的生长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在适宜的温度和光照条件下,水体中的各类藻类就会大量的生长和繁衍,从而使湖泊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2 城市内湖污染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
        2.1 外源控制。
        2.1.1截污治污
        合理地规划和设计新城区的雨、污水管网,逐步改造老城区的污水管网,推进城市污水雨污分流,提高污水的收集率,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湖泊,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将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对入湖排污口进行登记和整治,通过提升泵站引流至污水管网,逐步清理和关闭入湖排污口。根据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状况,有前瞻性地确定污水厂的数量,在一些用地受限的城市,可以采用将污水处理厂建在公共休闲场所地下的方式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2.1.2 流域控制
        对于流域性污染的外源控制,则可以通过加强控制断面的监测和考核,或者建立流域污染补偿机制,促使上游地区做好水污染治理。
        2.1.3 生态拦截
        对于污水处理厂尾水入湖前的处理,可以采用生态浮岛和复合人工湿地的方式,通过植物吸收、微生物分解、物理吸附等一系列作用,在使水质得到净化的同时,也有较高的景观效果。湖北黄石市磁湖上游湿地公园的建设,就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厂尾水中的氮、磷等污染的含量,对保护磁湖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2.2 内源控制
        城市内湖往往水体的流动性较差,进入到湖泊中的污染物或溶解在水中、或被水生动植物所吸收、又或是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生物作用沉降在水底并不断积累;在一定条件下又被释放出来。内源控制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清淤,开展清淤工作可以避免湖泊底泥长久地在湖中积累,同时也可以把那些隐含在淤泥里的有毒有害物一并处理掉,减少湖水的含磷含氨量,从而避免富营养化的发生。另一种是通过建设连通水道的方式,将数个城市内湖连接起来,水系连通可有效增加生态水量补给,增强水体流动,促进水循环,提高水位;同时,水体通过长距离输送及水利机械运动,加快了水体交换速度,增加了水环境容量,可以提高对污染物的吸收、分解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有效遏制湖库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如湖北武汉的东湖沙湖连通工程,对改善这两个城市内湖的水质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2.3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主要是在湖泊内通过人工方式构建生态系统,主要方式有沉水植物构建、水生动物生态系统的构建、水生微生物净化系统、滨水湿地地带构建、漂浮湿地等。其目的是通过完善生态食物链、增加水体生物多样性、完善有益微生物数量和种类的方式促进水质持续改善。湖北省大冶市通过对尹家湖进行生态补水、杂鱼清除、挺水植物群落构建、浮叶植物群落构建、生态渔业放养、滨水文化景观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使湖泊水质持续改善,为该市“资源枯竭型”矿业城市的经济转型提供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和湖泊景观。
        3 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对城市内湖的污染治理,能够促使湖泊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使之具有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同时,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投放种类,优先采用土著物种,杜绝外来物种入侵,保证生态安全。
        参考文献:
        [1]严平川,黄荣华,彭小思,王俊.湖北省湖泊环境现状及污染控制措施[J].中国水利,2018(03):33-34.
        [2]杨晓宇.生态修复技术在城市内湖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3):1667.
        [3]张利民,夏明芳,王春,张磊,陆继来.江苏省12大湖泊水环境现状与污染控制建议[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8(02):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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