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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则关系着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为此,国有企业有必要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持续优化,着力构建完善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持续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方式和方法,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提升提供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优化路径
1.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的构成
1.1工作机制的内容和形式
首先,预防机制。国有企业要给予廉政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环节的实施,有效增强企业整合文化和凝聚文化的工作。国有企业通过相关教育和培训提升教育职工的自励能力、自警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国有企业要使用不同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教育,全面贯彻和落实各种监督制度,党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对新任干部要进行廉政教育。其次,责任机制。国有企业要真正贯彻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专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形成健全和完善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体制,使领导班子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能够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每位公司领导人和管理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贯彻和落实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最后,办案机制。在结案处理过程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性的办案手段,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1.2工作主体的监督对象
首先,党委和纪委。只有加强党政相互协调、实现党政共同重视,才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央精神,我国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实际的责任落实情况。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仅要追究责任主体,而且要严肃追究领导人员责任,增强监督主体权威性,建立完善领导机制,保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全面提升监督能力,进而有效增强纪委的独立性,提升纪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其次,上下级企业纪委之间的领导关系。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具体化。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同级为主。如何真正贯彻和落实上下级企业纪委工作关系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面临的核心问题,不同国有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发展情况进行积极探索。最后,“关键少数”是监督的重点。国有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和经营特点决定了监督的重点人群是领域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因为他们可能具有较强的腐败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占据着中心位置,掌握企业重要支配权。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国有企业主要干部领导的权力是重点,他们不仅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而且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效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2.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优化对策
2.1国企党员干部必须优化政治生态,,建设优良党风
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健康与否,事关国企能否成为党的政治基础;国有企业党风优劣与否,制约影响整个企业风气。因此,优化政治生态是新时代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申虹公司党委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党政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建设,在全体党员中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发展大虹桥提供了党风支撑。
2.2要精准问责执纪,,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但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并不理想,原因在于缺乏精准的问责执纪。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严格执纪与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纪律、立规矩,既画红线也画绿线,既亮红灯也亮绿灯,既开负面清单也列正面清单,从而让党员干部明白哪些可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使党员干部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不怕问责、无愧追责。
2.3要常态问责执纪,,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韧性
国有企业党内问责执纪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上面发文件、提要求了,问责执纪就严了,反之则松了。近几年,申虹公司纪委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努力消除这种现象,如组织纪委班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思想,增强问责自觉和执纪自信;完善问责执纪体制机制,推进问责执纪制度化;加强日常性、经常性警示教育,推进问责执纪常态化,增强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坚韧性。
2.4国有企业需要对激励机制进行优化
完善、科学的人才培训机制,能够确保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所具有的专业素养能够满足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求,而有效的激励机制,则能够更好地激发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工作热情、充分挖掘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潜力,从而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能够得以高效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以持续的创新与发展。在对激励机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认识到不同个体所具有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而为了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国有企业有必要对多元化的激励方式进行整合,从而确保激励措施能够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多元化的需求实现良好对接。
2.5国有企业需要对监督机制进行优化
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要路径,为此,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国有企业有必要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为出发点,对内部监督机制进行持续完善,从而确保党组织以及党员队伍始终保持纯洁性与先进性,为国有企业有序发展与持续发展构建保障。具体而言,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优化,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国有企业与党委有必要推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结合,在完善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推动监督工作形成合力。在此过程中,党委、纪委、党内基层组织需要积极开展全面监督、专项监督以及日常监督。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也需要在发挥自身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参与到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当中。另外,群众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国有企业也需要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社会力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从而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结合,构建起有效有力的大监督格局;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需要明确监督重点、落实监督责任。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监督主体需要将资源密集、资金密集的部门与岗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重点,如国有企业中的工程建设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投资计划部门等。与此同时,党委、纪委等组织需要明确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落实自身责任,通过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强化派驻监督机制、优化监督巡查机制、做好纪检队伍建设工作,为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以及监督工作价值的充分体现提供良好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则关系着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为此,国有企业有必要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持续优化。国有企业有必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以及监督机制,从而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提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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