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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首要政治任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许多领域都需要彼此的帮助和协调,将二者进行融合可以保障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提高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融合
一、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关系分析
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同开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总要求。在新的发展大环境下,既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
一是,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二者是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好管党治党的前提和根本保证,纪检的监督的责任是服务和保障。只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有方,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才能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坚实的基础保障。反之,企业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后,也能更好的为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在工作中既不能各自为政,也不能互相“拆台”,只有互相“补台”才是保障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开展的有力保障。如若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互脱节、彼此互相干扰,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必然会软弱无力。
二是,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是辩证统一的。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需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协配合,以党建促经营,以党建促发展是新发展形势下党委的主要目标任务。党委需要扛起主体责任,带动企业稳健发展,就需要企业的党内监督力量。纪检监察作为企业的“黑脸”,在做好监督执纪的同时,可以通过为企业党委出谋划策的方式,做好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助推剂”。通过履行纪检的监督责任,帮助企业党委查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党委筑牢并压实主体责任。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建设事关全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状况,直接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系到党和人民的进步与发展。做好党建工作,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成就,保证党与广大人民群众始终保持亲密联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抓党建,从根本上说就是做人的工作,做好企业内的党建工作,在企业内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机制,有助于促进企业更加健康高效地运行,营造良好的整体企业环境,激发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互相推进。
三、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近些年,随着企业改革的发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为国有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又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新形势下,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制定有效的企业纪检监察制度,才能够保证国有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针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只有不断提高其党风廉政意识,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纪检监察不仅是针对企业的个人及整体行为进行检查和制约,同时在员工政治理念建设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在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纰漏或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效避免,提高了企业的综合实力,确保其稳定发展。
四、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路举措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实现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就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功能,以党建带动各项纪检工作的开展。并把新时期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一起谋划、同步部署、协同推进。
一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是新时期企业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内监督部门,要切实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就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的首位,并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将“两个维护”做为根本政治任务。一是,要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和问责追责等每一项工作之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纲和魂、是破解党建与纪检监察融合复杂问题的“钥匙”,只有学懂弄通做实,党建与纪检监察融合工作才能上得去做的实。
二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要实现国有企业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形”的重塑与“神”的重铸,就要坚持在国有企业抓基层、打基础,在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中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实现党建与纪检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一是,在学习中促进融合。企业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一方面要增强和谐共生、齐力奋进的学习共识,实现党建与纪检监察学习的合力。另一方面,也要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悟其原理,提升理论及业务能力,解决好专业技能本领恐慌问题。二是,在党支部建设中严格管理、提升战斗力。要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工作中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不断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激浊扬清。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中,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凝聚国有企业党支部的战斗活力,多措施探索业务工作融合路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三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
要在国有企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就需要将党的自身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自身硬、自身正,以党的自身建设在工作中立信、立威。一是,要坚持教育从严的工作总要求。在党员教育中要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做到学习有标榜、行动有示范,又用好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做到以案件说法纪、以案件对标责任,使企业广大职工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二是,要坚持管理从严进行对标。在融合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遵行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交流与轮岗力度,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职工绝不姑息,坚决调整。三是,要坚持监督从严的内控机制。要在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工作中健全企业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要严格坚决查处,及时处理,严防“灯下黑”。
结语:
综上所述,在越来越多复杂且变动性更强的社会环境下,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开展与创新是其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改善管理理念、改进监察制度,提高企业党风廉政的建设,确保国有企业能够更加稳定地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员配置以及制度改革方面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并充分优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企业的持久稳定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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