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规划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探讨

发表时间:2020/8/10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卷第11期   作者:黄明思
[导读]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载体,是国家的基本组成部分

        摘要:城市是人类文明的载体,是国家的基本组成部分,一座城市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其综合实力水平的高低,而要想促进城市的发展,首先要做好城市规划工作。本文对空间规划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改革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空间规划;城市规划;探讨
引言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的重要内容,能够实现城市的稳定发展。随着城市建设的范围的扩大,总体规划应紧跟时代的变化,在规划落后的情况下,会影响城市的发展。国家对空间规划及改革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相关部门应进行合作,共同进行城市空间规划,使城市的总体规划得到改革。
1空间规划的内涵
         我国目前空间规划体系包含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国土专项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规划之间层层递进、等位协调共同形成为实现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而构建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空间规划的本质是通过发掘空间资源优势、补缺补漏,实现其最优配置。
2空间规划的特点
         2.1空间规划的统一性
         在“多规合一”大背景下,国家层面为解决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纲领,分别从体制、经济、历史、文化等方面结合各地域特点对全国性的空间规划做了统一的要求,充分借鉴已成功实施空间规划发展战略国家的先进经验,构建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层次分明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统筹各专项规划的空间规划系统,编制形成具有统一纲领的全国空间规划体系,各级空间规划同时统领各级专项规划,层层约束,为各级部门决策、方案实施、发展战略等城市发展行为提供统一的理论支撑。空间规划的统一性还体现在城市土地发展决策权的统一,这要求空间规划在管理上做好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微观地块空间资源的有力控制,这种跨越首末的空间管控是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和实施面临的挑战。
         2.2空间规划的综合性
         如前所述,空间规划是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层次分明的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专项规划的空间规划系统。国家层面空间规划统筹国家层面专项规划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层面空间规划,各级规划遵循这个原则形成以空间规划为主导的城市规划体系。各层级空间规划承担作用不一,国家级空间规划以战略性、指导性、纲领性为编制目标,约束力相对宽松,作为各级各部门编制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省级空间规划根据国家级空间规划对该地域发展战略的评估和要求制定,是落实空间规划发展目标,制定市级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空间规划是整合各级、各类规划的综合性系统。空间规划的综合性体现在多领域、多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规划,涉及到环境、社会、空间资源、行政管理、规划建设等领域和相关学科,以及各级行政管理单位、规划制定和实施单位。随着“多规合一”的深入探索,空间规划各方面趋向于整合各个发展类和空间类规划作为空间规划纲领的基础。
3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存在事权交叉现象
         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中存在内容设置不合理以及管理不全面的问题,这使城市的总体规划用地与建设项目空间用地之间存在着较大的重合,造成了事权交叉的问题,对土地的管理的效果带来了影响。同时,在产生了交叉的情况下,城市建设空间土地管理问题会更加显著,导致土地的利用效率降低,并且导致部门之间的职能难以发挥,影响了城市的科学规划。
         3.2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城市的规划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因此需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

但是在实际的城市规划中常常会出现规划的内容不合理,相关的流程不科学,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造成项目用地之间的重合矛盾,这样的问题我们在管理中一般称为事权交叉,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规划项目的建设速度,这种因为沟通协调不善引发的问题对城市的规划建设所造成的影响是直接的,同时这沟通协调也能反映出地方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效率。
4推进空间规划视角下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措施
         4.1在规划设计中对城市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
         为了使城市设计概念与城市的总体规划有效结合,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的设计,在设计前,应对城市的情况有详细的了解,保证方案内容的合理性。通过明确城市规划方案与发展目标的关系,可在政策的制定上来保证城市规划的效果。比如,在进行城市土地资源规划设计的时候,应对城市土地的所有权以及性质进行明确,确定了土地性质之后,根据建设的规律,对城市建设项目以及土地的使用情况应用进行科学的设计。因此,在城市的总体规划设计中,需要提升城市空间设计的质量,针对不同的城市采取不同的设计方案,使城市规划设计能够更加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进而使城市规划与城市的建设全面融合。
         4.2对城市治理部门进行科学的权责划分
         城市的规划设计不仅仅包含对城市建设的规划,同样也包含对城市管理的规划与设计。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中权责不明的现象十分严重,很多部门会出现在职责和权利上的重叠。同同时,纵向管理中包含的部门数量正在增加,很多甚至不包括在纵向管理中的更高级别的部门也拥有权利,这就会在城市的管理中形成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也会造成服务意识的缺失。大量的部门都拥有相似的职能和权利,但最终能够起到管理作用的也仅仅是一个部门,这就造成管理上的低效和行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在城市的规划设计中也应该对相关管理部门的权责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提升城市的整体治理水平。
         4.3提高规划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城市的规划工作中设计人员往往需要参考以往的建设规划方案,来启发现有的城市规范工作,这是在进行城市规划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方法,但是有部分的设计和规划人员往往将以往的设计和规划方案直接套用在现在的城市建设中,这样的城市规划且不谈规划的方案是否有新意,这种直接套用的方案也一定符合城市的具体情况,很难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与城市的功能性需求。因此城市规划的前提是要保证相关设计人员的素质,在进行规划设计时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以创新的思想来指导城市的规划工作,在进行规划是要注意与城市的具体情况相结合,通过这种因地制宜的设计规划来保证城市的建设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和谐共生,并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与人民生活的需求,使城市的建设与自然,与经济建设,与市民生活能够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相关的设计规划人员应该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并在实际的设计规划中依据具体的情况对设计方案作出相应的修改,以此保证城市的整体规划水平。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水平也逐渐提升,为了实现城市的全面发展,应在空间规划视角下对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改革创新。根据城市的发展现状以及目标,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的方向,使总体规划的实施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使城市的发展具有完善的基础。在规划中,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还应考虑到规划人员的能力,对部门的权责进行明确,为城市总体规划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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