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电力建设项目计价模式比较

发表时间:2020/7/20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48卷6期   作者:冯生甫
[导读] 随着国际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内电力企业走出去步伐愈发加快。
        摘要:随着国际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内电力企业走出去步伐愈发加快。企业在投标报价时,需要处理好国内外组价口径间的差异,拿捏好经验数据与投标实际间的差异。以国内定额计价模式下的计列的工程量为基础,通过一系列费用调整达到国外实际价格水平的办法被证明是可行的。
        关键词:海外,电力,建设,造价,计价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电力的缺乏将严重制约着所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沿线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对电力建设表现出强烈需求,这为中国的电力建设总承包企业提供了大量机遇。
        国际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内电力建设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参与竞争的中国企业大幅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拓展企业生存空间,提高项目中标率,投标组价需要更加精细化、模块化,投标报价也需要更加合理化、快速化。
        投标时,需要重点处理好国内外组价口径间的差异,拿捏好经验数据与投标实际间的差异。
        国内外电力建设的计价模式不同。国内各级电力监管机构、咨询机构、设计院、以及电建单位大部分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这种定额计价模式通常带有政府指令性。国外计价主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两种计价模式完全独立、各成体系,相差较大。在以设计院概算工程量询价时,国外电建企业由于较少接触对中国定额计价模式,很难做到快速准确报价。
1.国内定额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模式是我国长期以来在工程价格形成中采用的计价模式,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对建筑产品价格有计划管理的一种方式。工程概预算定额是我国几十年计价实践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所以用这种方法计算和确定工程造价过程简单、快速、比较准确、也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管理。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均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进行项目划分和报价。
        定额计价模式的操作过程,是以各阶段的不同定额为依据,按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取费标准确定构成工程价格的其他费用、利润和税金,获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定额计价的基本程序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以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和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定额计价的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问题。概预算的单位价格的行程过程,就是依据概预算定额所确定的消耗量乘以定额单价或市场价,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达到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2.定额计价模式的不足
        在海外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定额模式暴露出以下不足:
        一、人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与单价标准的制定不能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同步;
        二、现行的定额费用定额中,仍带有部分计划经济色彩,不能准确反映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价格水平,更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此部分费用应按项目实际情况逐项测算。
3.国外工程量清单模式
        国外大部分国家主要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是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的自由竞价,是建设市场建立、发展和完善状态下的产物。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核心就是由国家或行业组织制定出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施工方报综合单价的过程。
        近年来,国际电力建设项目招投标中,项目业主以及当地建安分包商均要求以工程量清单模式进行报价。


4.国内外两种计价模式总结
        定额计价模式在国内经历的几十年的发展,各方已十分熟悉和认可,建设单位、设计院、承包单位、审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方均采用定额模式进行计价。投标阶段,总承包方从设计院编制的概算,其编制原则、计价依据、调整方法、取费原则等均来至定额模式,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来源也同样基于定额体系进行划分和计算。要在短时间完全抛开定额体系,要求设计院各专业,特别是建筑相关专业(土结、水工结构、建筑、总图等专业)按国外工程量清单模式进行工程量汇总,需要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可能十分巨大,且出现漏项、费用划分不完善等情况也很难发现。
        工程量清单模式在国外经过长时间发展,已十分完善,但各国之间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能不一致,要完整熟悉一个国家的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时间。
        例如在项目划分中,我国定额体系将电力工程造价按费用性质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四大部分,并按工艺系统划分为不同项目,如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而国际电力工程的费用划分方法一般不同于我国,如国际招标的某土耳其2X150MW煤电项目,价格表分为土建工程、锅炉岛、汽机岛、输煤、附属、控制及仪表、电气、维修试验室设备,与国内的费用划分方法不同。即便同一系统,其包含的内容同国内的相比也不尽相同。如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注意避免出现价格漏项或者重报。
        以近期某印尼2X300MW燃煤EPC电站项目为例,在对当地分包商进行安装费询价时,同样遇到很多问题:
        双方报价单位不一致。分包商报给总承包方的清单中,全厂设备的安装费用,均以重量吨进行报价,而国内的定额体系以及设计院各设计专业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除锅炉外),均按台、套计算并报价,部分装置性材料按长度(电缆)或体积(保温、砌筑等)计算工程量和报价,设计院没有全厂设备和装置性材料重量的资料。投标时,国内设备制造厂只掌握主机和重要辅机的重量,对诸如开关柜、灯具、阀门、罐箱、输煤皮带、电动葫芦、电缆、桥架、保温砌筑、DCS、GIS等不完全掌握。要在短时间内按国外分包商清单格式统计出全厂设备、装置性材料的重量可能有困难。
        双方费用划分方式不一致。分包商在对全厂设备基础、支撑结构等报价时,其费用列入安装费进行报价,而定额体系在进行项目划分时此部分放入建筑工程;分包商在进行全厂管道报价时,按全厂管道总吨位报价,而定额体系划分中,建筑工程(循环水钢管、厂区室外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管道、室外生活给水管道、厂区雨水管道、施工水源管道等)、安装工程(四大管道、烟风煤管道、中低压管道、循环水管道)均含有管道,且各类管道材质不同、安装方法不同,安装费用也相差巨大,报价时,需要着重考虑。
        双方报价深度不一致。在建筑费用的报价清单中,分包商将全厂混凝土工程分不同标号按体积报价。而在投标阶段,设计院各专业在对提资时,大部分不会写明混凝土标号,且部分工程量按面积提资,如主厂房运转层、中间层及各楼层中的平台、钢梁浇制板,主厂房地面设施(如电缆沟道、零星基础等)等。在分包商报价清单中,混凝土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脚手架、模板等需要按面积报价,而国内概算中已经将此部分费用分摊到混凝土工程中,设计提资时只提混凝土量,不提脚手架及模板工程量。如要满足国外分包商的报价模式,需要设计院各设计专业重新提资并由技经专业汇总,同样需要时间。
        为了更好的同国际通用模式接轨,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整理现有国外项目中业主、分包单位较为成熟的计价模式,同时了解其他中国总包单位在国外报价实际操作的计价模式,不断吸收、消化、总结,通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争取尽快总结出一套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又满足业主、分包商现有模式、同时又能灵活处理计价、报价中实际问题的计价模式,力求把报计价、报价体系做到最优。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建设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并已在民用建筑市场中充分运用,电力建设特别是海外电力建设项目由于其特殊性、复杂性和系统性可能很难在短时间内推开。
        目前,在涉外电力建设项目投标阶段,以设计院定额计价模式下的计列的工程量为基础,通过一系列费用调整达到国外实际价格水平的办法,被证明是可行的。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