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姜玉翌

发表时间:2020/7/6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月第9期   作者:姜玉翌
[导读] 本文阐述了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特性,对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其控制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
        摘要: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既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及项目参与方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关系着社会稳定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其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特性,对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其控制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特性;风险;控制策略

        1.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特性
        1.1 全程性。由监理方与委托方签署合同开始,直至水利项目竣工检验结束,二者的委托协议终止。监理方始终需要肩负建设风险。所以,监理方要在水利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均做好监理风险的预防及控制策略,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2 规律性。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在长期进行监理工作后,发现尽管在不同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其方法和手段存在差异,但模版的安装和深坑支护等几个环节是必不可少的,而在这些环节中很容易发生监理风险。对此,监理单位要重点对这些环节步骤加以警惕,事先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处理,避免风险给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带来的不良影响。
        1.3 多变性。水利工程施工工期很长,施工阶段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所以监理环节的风险也存在多变性,比如气候突变将影响监理过程施工命令的准确性,因此监理方要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完整的控制策略,降低风险引起的损失。
        2.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设计单位风险。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2 建设单位风险。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2.3 施工单位风险。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2.4 监理单位风险。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3.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策略
3.1 设计单位风险的控制策略。水利工程建设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3.2 建设单位风险的控制策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

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3 施工单位风险的控制策略。
3.3.1 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
3.3.2 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
3.3.3 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3.4 监理单位风险的控制策略。
3.4.1 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
3.4.2 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结束语:综上所述,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刘仲池.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风险的分析与控制[J].中华建设,2015
[2]李红.水利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J].中国房地产业,2016
[3]王志恒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风险的分析与控制[J].防护工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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