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乡村振兴的苏北地区农房条件改善策略研究

发表时间:2020/6/16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3月第7期   作者:李敏,马骥,张诚智
[导读]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大量的资源、人口、资金、就业等要素向城市集中,相对的农村发展呈现螺旋式衰落。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大量的资源、人口、资金、就业等要素向城市集中,相对的农村发展呈现螺旋式衰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农村发展日益滞后于城市,集中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村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事业落后、农村人口凋零、产业发展缺乏活力等方面。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放缓,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党和政府逐渐将目光聚焦于农村。2018年我国城镇人口83137万,农村人口56401万,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40.42%,中国发展的后备力量在农村。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重大部署,确定了3个阶段的战略实施目标,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关键词:乡村振兴;苏北地区;农房条件改善策略
        引言
        苏北地区历来是江苏省经济相对落后、发展较薄弱地区,尤其乡村面貌、农民住房条件和生活品质与苏中、苏南地区乡村形成鲜明对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全国乡村发展建设如火如荼,尤其我国西部等边远落后地区,通过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政策,乡村建设正出现巨大的改观。因此2018年9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会议强调江苏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居住条件走在前列是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补齐苏北农村住房这块短板,提升苏北整体发展水平,尽最大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让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1苏北地区农房条件改善必要性
        一是从贯彻中央精神角度看。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总定位。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苏北振兴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江苏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居住条件走在前列是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二是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角度看。“四化”建设环环相扣,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工业化又反过来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应“四化同步”规律,就要加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良性互动,提升苏北整体发展水平。三是从回应农民群众期盼角度看。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况且,安居乐业是农民最朴素、最真切的愿望,农民群众对住上好房子有特殊的情结。只有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才能满足农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
        2基于乡村振兴的苏北地区农房条件改善策略
        2.1坚持“软”“硬”结合
        在注重加强社区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社区管理、文化传承、产业配套等软件建设。在社区管理方面,要探索建立村居管理片区化、基层组织稳定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四化”管理模式。其中,村居管理片区化,是指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包片干部”,中层干部任“包村干部”,高位统筹相关行政村及新型社区管理运行工作。基层组织稳定化,是指行政村村支“两委”保持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及享有的权利保持不变。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指在新型社区共建共用教育、医疗、文体设施、商业服务、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物业管理市场化,是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新型社区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在文化传承方面,注重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发掘和溯源,努力挖掘和培植乡村特色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在产业配套方面,发挥3000万元创业风险扶持资金的激励作用,依托花木特色产业、木材家居产业,完善“互联网+三农”沭阳模式,支持农民通过小工厂、小服务、小物流、小网店、小农场等“五小”形式进行创业,在集中居住区内发展一批就业灵活、收入稳定的“三来一加”项目,帮助农民实现家门口创业就业。


        2.2传承历史,彰显特色
        准确把握现阶段农村住房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苏北各地乡村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文化底蕴等,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慎砍树、重理水、少拆房,最大限度保留林木、水塘、碑石磨碾等历史文化印记及乡情美景,借鉴传统乡村营造智慧,塑造乡村特色风貌,能看见山水,留住乡愁,打造具有苏北地域特色的特色田园乡村。
        2.3落实各项保障、形成长效机制
        从调查来看苏北村民经济承受能力普遍不强,应加强资金保障。政府应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充建设资金,还要发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政府、社会和村民共商、共建、共享,形成可持续动力。同时农房条件改善只是乡村振兴的物质环境基础,此后更应考虑具有长效作用的乡村产业“造血”功能,让村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2.4改善人居环境
        2.4.1推进生态修复和农村环境治理
        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结合整治专项进行农村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通过农村污水治理、道路修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广场、商服、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村容村貌的整修等措施,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进行“九靠近一滞洪”区域内村庄的环境调查和影响评估,确定需要进行搬迁改造的地区。
        2.4.2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在确保耕地不减量的前提下,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申报省、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省、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净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
        2.4.3鼓励农村土地复合利用
        通过鼓励农村土地复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在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将种植业和休闲旅游业结合起来,开展农业教育、农事体验、农业科普等活动,发展乡村集观光、体验、餐饮为一体的旅游模式。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宅基地盘活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利用空闲房屋和宅基地。
        2.5建设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农民生态宜居住房
        政府要重视对传统住房建造方式的传承和创新,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这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住房的安全性。在原有的住房基础上修建住房之前,还要对该宅基地做出具有规范化的建设住房流程,并且合理的利用宅基地,减少不合理占用耕地等现象。只有在农村建设生态宜居示范住房,让农民看到建设完成的效果,才能使一部分不愿建设生态宜居住房的农民主动接受相关政策或规定,从而接受并建设生态宜居型住房。政府和社会群体建设示范性农民生态宜居住房以一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其他农民建设生态宜居住房,是推广生态宜居住房建设的重要手段。
        结语
        苏北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农房建设上要因地制宜,不可照搬苏南或其他发达地区模式。在大量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好的农房条件改善经验,有效改善苏北地区农房条件,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委、省政府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会议.
        [2]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
        [3]周岚.从乡村调查、村庄环境整治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江苏探索[R].南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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