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场监管机构之改革

发表时间:2020/6/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王晓俊
[导读] 摘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亟待破解多头执法、权责交叉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
        平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平遥  031100
        摘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亟待破解多头执法、权责交叉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全国各地探索不同模式,通过加快机构整合和职能合聚,改善行政改革层级,提高信息化执法水平。
        关键词:市场监管 机构改革
        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层级结构
        从横向市场监管改革层级结构看,多数市和区县已经完成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并逐步形成了“二合一”(深圳), “三合一”(天津)、“3+x”(上海的“四合一”,江苏的“五合一”,福建的“六合一”,安徽的“3+7”),职能划转由管委会承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无“市场监管局”,均设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四种改革模式。
        从纵向市场监管改革层级结构看,三种模式在破解机构难题上发挥了各自优势。天津“圆柱型”模式,上下贯通的监管体制、机构及执法人员,取得了协同执法的综合效益。浙江、安徽的“倒金字塔型”模式赋予了各级自主选择权,可上下不一的体制逐渐显现弊端并掣肘改革进程。而将“一分两”模式即集中前端审批职能与把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分立,这在全国尚属少见,也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开拓了新思路。
        二、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原因
        (一)“三定”方案落实不到位。“三定”方案实施过程中,有以下问题比较突出:1.编办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不畅,可能存在市场监管局职能错误划分。2. 机构整合不够及时到位,职责交叉有冲突。3.内设机构与数量不一,区域协同性稍差,不尽科学性高效。
        (二)调整法律法规等政策存在滞后。在履行职能中,其权力范围等方面都可能受到质疑,具体为:1.职能整合后,表面上虽完美解决职责交叉竞合,但市场监管部门确权和清权仍需时间。2. 部门规章难以相互适用,可能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 案件自由裁量标准不一致,执法解释存在争议。
        (三)缺乏上级顶层设计规划。其原因在于:1.缺少地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规划,部门及权力上下不一。2在顶层设计初期及过程中,未真正进行深入基层调研,未充分考虑基层问题。3. 监察机制不完善,顶层设计未全程跟踪与调整。
        (四)推进干部激励与晋升制度。在从严治吏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背景下, 部分干部未能正确看待机构改革个人“进退留转”,产生畏避拒难情绪,存在庸懒散现象,可能对新建机构缺少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其次 “痕迹主义”使干部迷失工作方向,难以把精力集中投入对事务管理中。人情引发部门排资历现象仍无法消除,干部晋升难仍突出。
        三、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建议
        (一)建立市场监管权力清单
        市场监管权力清单的建立,确权分类保证权力清单的全面性,并因地制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最后更要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权力边界,把准败诉和失职渎职追责底线,降低履职风险,避免“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二)统筹顶层设计改革执法渠道
        市场监管机构顶层设计,应以构建和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为目标,以安全和公平为宗旨,推动从上到下推行四级改革,以谦抑合理的原则、中立被动的介入方式、信息技术的手段,克服“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弊端,破解体制不畅带来“小马拉大车”的执法窘况。
        (三)深度推动职能融合重塑执法流程
        当前市场监管机构设置频繁更名,出现“市场+X”监督管理局并存的情形,名称不统一凸显职能划转和整合的认知缺位。普遍群众认为,只要是与市场沾边的事,硬要扯上市场监管背这口锅,好像万事统揽一身的万能局。在区分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基础上,还需促进执法权内部融合,消除“各管一摊,外合内散”态势,在职能深度融合的基础上重新构造执法程序。
        (四)修改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强化干部队伍规范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应以少而精为原则,应当对现行实体法废改立;以强化实操性为原则,应当修订现有程序法。加速“九个统一”进程,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行政审批、统一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证件,统一标识和服装,统一市场监管办公与业务系统,统一投诉举报平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裁量标准,统一技能培训,统一监管共享。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以“五个一”建设思路(即“一个合格的基层班子,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一套科学的监管机制,一套标准的工作装备,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 )逐步推进“在岗在行在状态,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精干高效,有纪律有素质有作为”的规范化队伍建设。
        (五)建设四级市场监管智库,实现信息数据互通互联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监管改革,需要加快建设四级市场监管智库数据共享的步伐,实现数据全面贯通,便于基层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更加及时的风险预警,更加精准的执法。在此基础上,加强市场监管部门间的横向信息共享,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逐步形成多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纵横交错信息共享,排兵布阵,形成“全国一张网”,做到“小问题不出‘格’,大问题快上报”。
        因此,为实现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历史使命,我们全体市场监管人需要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协同配合、狠抓落实,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时刻勉励自己,将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进行到底。
        参考文献
        [1]宋林霖,陈志超.深化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目标与路径[J].行政管理改革.2019,9(9):65-71.
        [2]李若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探索[J].中国国情国力.2018,(3):41-44.
        [3]中共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市场监管改革背景下深化全面融合的思考[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10.15
        [4]王健,王鹏.新一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的特点、影响、挑战和建议[J].行政管理改革.2018,(7):24-29.
        [5]宋林霖.“行政审批局”模式:基于行政组织与环境互动的理论分析[J].2016(6).
        [6]宋林霖,何成祥.大数据技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应用分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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