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过度捕捞问题政府规制研究

发表时间:2020/6/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迟华竹
[导读] 摘要:原始社会早期,捕鱼就已经是人类的主要生产活动之一并发展延续至今,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越来越广泛深入。
        山东省海阳市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山东省海阳市  265100
        摘要:原始社会早期,捕鱼就已经是人类的主要生产活动之一并发展延续至今,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越来越广泛深入。广阔的海洋蕴含着无限的资源,然而随着人类数量的不断膨胀,时至今日全球人口数量已经高达75.8亿,人类对海洋鱼类的需求已经让海洋也无法承受。由于人类过度捕捞,越来越多的海洋生物物种因此而消亡灭绝,联合国专家曾推测,可能到2050年人类将面临无鱼可捕的噩梦。本文旨在对过度捕捞问题的政府规制进行研究,切实发挥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宏观作用,从而实现保持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捕鱼;人类需求;过度捕捞;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根据数据显示1850年全世界捕鱼总量仅有150万~200万吨,到了90年代就已达到一亿吨。如今,人类捕捞的海洋生物已经很大程度上超过了海洋生态系统能够平衡弥补的数量,人类的海洋捕捞活动已经导致数万种已知的海洋生物灭绝,整个海洋生态系统被破坏,海洋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打击。
        1950年以前,我国的海洋捕捞主要以木帆渔船进行季节性渔汛生产为主,主要作业渔场集中在沿岸海域,绝大多数的渔业资源都处于利用不足的状况。建国以后,我国沿海的捕捞能力持续增长,逐渐从木帆船发展到机帆船和渔轮,从80年代初开始,随着渔业经营体制的转变,捕捞能力更是急剧增加,渔船越造越大,海洋捕捞作业海域也逐渐由沿岸扩展到近海,进而扩展到外海,作业时间也从季节性扩展到全年均可作业,全国的渔业资源亦从开发不足,到逐步的充分开发利用,到过度开发,甚至是严重过度开发。根据2008年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组编制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称:“长期过度捕捞已经导致了中国海洋渔业生态系统难以逆转的严重退化。“目前中国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总体欠佳,以过度捕捞为代表的对海洋物种的过度利用而直接导致种群数量下降甚至物种灭绝问题十分严峻。”[1]
        二、我国沿海过度捕捞的现状
        1、日益增长的海洋捕捞能力和有限的海洋鱼类资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海洋捕捞业一直是我国沿海地区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沿海渔民赖以生存的支柱产业。我国管辖海域的渔业资源可捕捞量约为900万吨,而每年实际海洋捕捞量约1400万吨,受过度捕捞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中国海洋渔业资源也面临枯竭,“东海无鱼”已经成了事实,其他沿海海域也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无鱼可捕的情况。根据《2019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显示,我国海洋捕捞产量自2014年至2018年以来一直维持在1400万吨左右,2018年数据略有下降,人类日益强大的海洋捕捞能力和有限的海洋鱼类资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2、海洋捕捞方式和结构非常不合理。捕捞产量大部分来自于拖网、围网和张网等捕捞方式,这些捕捞方法本身就存在选择性差的问题,加上在我国近海大规模的过度使用,对渔业资源造成了很大损害。例如在国内广泛使用的底拖网,不仅选择性差,而且网具上拖曳的重物对底栖生态有明显的破坏作用,进而破坏了海洋生物资源。各类违规捕捞现象则进一步加剧了对资源和生态的破坏,尽管农业部规定了渔具的最小网目尺寸和禁用渔具的类型,沿海地区却仍然存在大量使用小网目的渔具和禁用渔具捕捞作业的行为,“密目网”、“绝户网”、“雷达网”、“扫地穷”等极具破坏性的网具泛滥。


        3、海洋捕捞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我国目前由于捕捞压力不断加大,致使海洋渔业资源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资源结构被新成长的次生物群落或者食物链更下一层的物种所替代,渔业资源的平均营养级不断降低,渔获物逐渐朝着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方向演变,资源基础越来越不稳定,我国海洋鱼类捕捞量已经达到了极限,甚至一些经济鱼类也面临着濒危绝迹的危险。
        三、政府规制的积极探索
        1、坚持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方针。重点推进“海上粮仓”建设,深耕海洋牧场,着力培育水产种苗业、水产养殖业、水产增殖业、海洋捕捞业、水产加工业、休闲渔业“六大产业体系”,推动海洋渔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品牌化转型升级,推进渔业由浅海向深远海发展,促进渔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政府+水产养殖企业+海工装备企业”联动模式,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
        2、加强渔业资源调查,优化海洋捕捞作业结构。对海洋经济鱼种进行评估,并对资源被破坏的鱼种实行禁捕政策,确定各类鱼种捕捞限额,以确保鱼种可以繁衍生息。进一步完善海洋渔业法规,制定有效管制措施,全面取缔“绝户网”等对渔业资源和环境破坏性大的渔具,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并通过立法手段,将渔具规格、打捞鱼类的规格进行明确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严格控制捕捞强度,推进近海海域禁捕限捕。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渔业部门的要求,实施限额捕捞。坚决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捕捞捕杀濒危海洋鱼类和动物的违法行为。从2020年起,逐年减少海洋捕捞许可证数量,实现海洋捕捞产量负增长;逐步压减近海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近海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和功率比2019年削减10%以上,海洋捕捞产量较2019年减幅不低于20%。[2]
        4、大力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海洋类经济物种,开展人工培育养殖;建立以人工鱼礁为载体、底播增殖为手段、增殖放流为补充的海洋牧场示范区。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在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方面,加强对海洋生物种群、海洋气候变动、海洋深水生态系统的变化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研究所和保护设施以保障珍贵濒危海洋物种能够繁衍生息。在沿海可以建立海洋保护区,给渔业资源恢复提供时间和空间。
        5、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限制渔业捕捞再扩张。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减少对沿海渔民的补贴,转换为水产养殖补贴,鼓励渔民从捕捞转为养殖,同时也要加强对沿海水产养殖产业进行监管,避免出现水质污染引发更严重的渔业资源损失。此外,应对远洋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改变油价补贴与用油量挂钩的机制,抑制远洋捕捞扩张。
        四、结语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海洋资源是我们世界各国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寻求世界各国的广泛合作也是解决当前海洋资源枯竭的最有效手段,只有世界各国都能加以重视和保护,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2008年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组编制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
        [2]海政办字〔2019〕17号《海阳市打好黄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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