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发表时间:2020/5/1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2月6期   作者: 乌金鸽
[导读] 一般不动产是指定物,就是不会移动的具有价值产物
         摘要:一般不动产是指定物,就是不会移动的具有价值产物,土地、房屋以及各种林木都是不动产物,而汽车则属于动产。不动产登记是财产权利的证明,并且不动产登记档案在国土资源保护、地籍调查、住房保障、法院诉讼、国家税收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交易安全以及维护不动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与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特征;模式;措施;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概述
         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指国家专门管理不动产的机构,按照不动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不动产的归属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档案是指不动产登记部门对于上述不动产物的产权进行调整、变更以及登记和专业等行为,其前提是拥有不动产物使用权或者是所有权发生了变化,这种登记行为是一种真实记录,以便更好的管理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行为中,会产生众多的资料,比如登记档案,登记簿等,这些都隶属于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中,并且是其重要组成因子。在我国为了更好的保障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确定产权的安全性。
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主要特征
         1、唯一性。不动产登记档案作为法定物权登记的名册,可以说是不动产的公示材料和证明物件,其内容具有一定的唯一性,并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唯一性。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真实有效地记录了物品的归属情况,以及物品交易的情况,通过档案客观明确的记录,有效的保证了不动产物权的唯一性。作为国家机关唯一隶属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其在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统一,最大程度的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特别是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统一的管理手段和证明方法,需要进行统一的管理,才能便于后续工作的全面开展。
         2、实时性。当前不动产交易的贸易往来越发频繁,呈现出朝气蓬勃的发展活力。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其需要不断迎接新形势的变化,更需要在记录中不断的进行完善。例如不动产交易过程中,详细的交易记录记载更为重要,后续交易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进行及时的档案管理,这样才能减少期间存在的法律纠纷。因此,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需要一定的实时性,及时准确的记录不动产档案,才能真正的发挥其效能。
         3、复杂性。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瑣的工作,很多数据需要精准的测量,这样就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关乎着每个公民所持有的资产,任何疏忽都将会影响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动产登记流程会受到关注,其工作的复杂性可见一斑。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中庞大的数字人口,以及每一项的等级记录,都会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工作,因此,管理人员须用规律性的方法解决实践中工作的复杂性,才能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实效性。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种类内容较多,从数量上更是庞大,每一项不动产所涉猎的范围较广。庞大的信息资料特别是土地现状、地基等管理项目,加大了统计管理的难度,大大加大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量。
三、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及其措施的分析
         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模式的分析。主要有:一是物理管理模式,二是虚拟管理模式,其中物理管理模式按集中程度划分,又可以分为高度集中管理模式和相对集中管理模式两种。

具体表现为:(1)物理管理模式分析。物理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对不动产实体的管理,比如纸质资料,权籍图册等,从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现状来看,各地区的管理水平发展规模都不尽相同。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需要立足地方实情,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对各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分级管理,以增强档案信息管理的专业性。在管理过程中,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的物理管理模式通常分为高度集中和相对集中两种方式。其中,高度集中方式就是建设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库,对各地区各种类的不动产信息资源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有效维护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但是其在实践过程中会受到资金和人员的影响。相对集中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对不同种类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也就是对房屋建筑、土地以及林地等不动产资源进行分别管理。在采用相对管理模式时,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比如二维码和互联网,将不同种类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关联起来,将房屋建筑、林木与土地海域等不动产种类联系在一起,以便更好的进行综合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有库房管理条件是相对集中管理模式的基础,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同时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不会涉及到大量人财物力的使用,其实用性更强。但是其也存在一些不足,所以在未来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中,最好是将高度集中与相对集中两种管理模式结合起来,以此弥补各自的不足,进而增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的有效性。(2)虚拟管理模式分析。在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中,采用虚拟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基础,并且要能够在此平台上对不动产进行审批、交易。然后依照我国在2015年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并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这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以此来消除各管理层级间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并且,采用虚拟管理模式还需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建立专门的查询系统,通过设置访问权限的形式,来增强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以便保护好拥有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在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进行虚拟管理时,也需要在其管理基础平台上设立相应的行政区划,以此登记收集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并且,要在此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的档案数据中心和查询系统,在保障个体权益隐私的同时保证所有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措施的分析。主要体现在:(1)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整合统一,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文件的书写,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行政部门工作的严谨性,提高行政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的后续工作顺利进行。(2)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高效管理。应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对不动产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规划,进行高效管理,减少在管理过程中耗费的人力和物力资源。(3)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资料数据库。强化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紧随现代科技发展,运用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进行优化,整合。使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变成一张条理清晰的信息网。在各部门之间实现便捷交流,为不动产登记的后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动产所属权只有在经过依法登记的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建立、变更、转让和注销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仅能够在管理上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能优化资源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必须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宋洁.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管理探索分析[J].管理观察,2017
[2]张丽红.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云南档案,2018
[3]姜祥尧.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思考[J].商情,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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