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土地规划工作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5/9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6期   作者:王 硕
[导读] 当今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相对较少
         摘要:当今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相对较少,如何提高社会土地的利用效率是利用有限资源为人们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通过对土地利用规划,能够避免出现一些设施分布不合理的现象,同时可以改进土地资源的利用方法,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高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新形势;加强;土地规划;工作
         引言
         我国早在20世纪就开始了土地整治方面的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土地改革、资源开发、产业平衡、基础建设等工程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逐步实现了调整耕地面积、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地方城镇规划布局、对建设用地进行专项管理等目的。
         1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基本原则
         1.1整体性原则
         不同结构组合而成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为了达到最终目标和最佳效果,每个层级的小目标要服从整体的大目标,从总体协调出发,做好局部的协调工作。
         1.2动态性原则
         动态性原则需要把这个体系及其各个要素看成不断更新发展的物质,要不断调整其内容、结构和程序,使得系统的整体相对稳定,发挥新的功能来应对变化的土地信息。
         1.3科学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应符合科学性原则,满足客观需要;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技术管理方面需要继续深化,以适应土地规划。
         2当前土地规划中出现的问题
         2.1编制机制本身的缺陷
         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自上而下”是我国目前的土地规划的基本方法,即为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乡(镇)层层下达,没有充分调查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使得规划内容缺乏实际操作性。同时,“静态规划”意味较浓,过于追求规划目标的理想化,随着影响土地利用的不确定因素日趋增多,想要用一张静态的土地规划图解决问题,显然不合理。
         2.2法律、经济、行政保障措施的薄弱
         ①法律措施层面。目前《土地管理法》内容并不完整,不能规范各方利益,法律法规条款不够细致全面。因此,法律的制定迫在眉睫,需要步步深化。②经济调节层面。目前国有土地资产很少通过市场配置[1],经常发生随意减免地价等现象,经济调节不能充分发挥作用。③行政管理保障层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政府作为,更是国家举措,受到行政指挥监督。但实际上,企业主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规划决策者,使总体规划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
         2.3总体规划在实施中缺乏社会监督
         民众作为规划的原动力,却缺少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专家不能把规划和实际相结合,很少亲自实地考察当地情况。规划管理上的不透明公开,使百姓没有适当途径表达好的建议。
         3新形势下加强土地规划工作举措
         3.1保障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措施的法律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权力机关、地方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分别拟定法律、法令和行政律例。
         3.1.1制定总体规划实施条例
         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我们应该充分营造出一种适合沈阳市的土地政策环境氛围。为了保证规划保障措施的实际落地,我们可以拟定关于规划实施部门、管理与监察程序以及对于不遵守总体规划的强制性手段等规章。
         3.1.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执法检查
         设立专门的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各级政府要充分履行土地监察的职责,严肃执法,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行为,如土地非法交易等,杜绝国土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2]。


         3.2提高土地资源规划的合理性
         为了有效解决我国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较小的问题,在土地规划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应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规划,充分结合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趋势及要求,加强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期妥善利用土地资源,最终确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规划。在土地分配的过程中,需根据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组织和协调的合理性,进而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为后代的发展保留更多的土地资源。
         3.3激活土地市場,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相关人员需加强土地使用制度建设,积极转变土地双轨制,进而充分发挥出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然后提出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在市场交易中,产权界定清晰是最为重要的基础,要想加强政府在国有土地资源控制中的作用,就需协调中央和地方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土地产权关系,同时,明确土地资源使用者的主体地位,建立与使用权、土地价格相适应的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3],进而保证农民土地资源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扩大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土地制度改革转变了以往的二元土地制度,真正地实现了农村集体用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同地和同权,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市场,以此增强存量建设用地的活力。
         3.4建立完善的调控机制,约束政府行为
         为了打破垄断,应增强政府控制一级土地市场的规范性,约束政府官员的行为,同时,建立更加科学和完善的监督机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土地分配,进而建立更加合理的经济机制,让科学利用土地资源逐渐成为政府的自觉行为。再者,积极落实可持续利用决策影响评价机制。为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要积极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分析机制,做到科学决策,让土地利用与管理政策能够充分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3.5信息化设计规划
         实行科学的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应当以农业发展为前提和基础,保障城市建设的有效运行。但是当前在农业方面的土地利用问题影响了城市的有效发展。为了降低农村地区土地利用失衡的现象。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规划,重视信息技术的设计和利用。将大量的农田信息进行有效的采集,并且反馈上报形成区域农田使用数据库,能够准确地反映基本农田情况以及利用变化。这样一来,能够为农村地区的农田监督管理机制提供有效的保障,有助于农村地区进行农田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6保障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措施
         3.6.1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民众作为规划实施的动力源泉,应让民众积极参加到规划编制和具体落实的全过程。在广泛吸取各行业、各学科专家、领导、学者建议的基础上,充分重视普通公众特别是农民的意见[4]。
         3.7保障规划实施的科技管理措施
         目前来看,我市土地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和实际工作结果没有达到预期设想。在土地管理中,应实行人才战略,在引进急需人才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使土地管理的工作人员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应建立规划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使公众能够便利地查询各类信息,尤其是涉及到人民利益的信息,要及时公布出来。社会对于方案规划、管理措施制定、实施进展方面的询问,查询制度也应该欣然接受。
         4 结语
         总而言之,在土地资源规划中,需要根据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和策略,确保其能够实现有机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地用地规划,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空间规划体系下,需要从用地类型、用地规模以及用地布局等方面完成规划协调工作,实现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这样才能确保用地规划的分工明确,保证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1]艾文辉,李灿辉.土地规划与管理中测绘新技术的应用[J].建材与装饰,2017(52):206.
         [2]王健斐.浅谈当前土地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强化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7(49):62-63.
         [3]黄树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反思及启示的探讨[J].绿色环保建材,2017(11):66.
         [4]饶燕玲.现行乡镇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7(47):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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