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0/1/7   来源:《教育学》2020年2月总第205期   作者: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导读] 成都要打造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国际化城市,应在儿童权益与安全保护方面与国际接轨。
四川 成都 610011 
  尊重和关爱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全世界已有西雅图、伦敦等800多座城市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儿童友好型城市”认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相关联合国机构倡导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希望其能从“儿童友好型城市”过渡到“儿童友好城市”或“儿童友好乡村”,最后达成“儿童友好社会”,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深圳、长沙等城市在国内率先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目标。
  成都要打造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国际化城市,应在儿童权益与安全保护方面与国际接轨,把儿童的需要和权利列入城市规划政策的中心地位,并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基础上进行探索。
  一、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成都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现实需要
  1996年,联合国提出了“儿童友好城市”概念,核心是要形成一个完善的、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并使之在日常生活中惠及城市中所有儿童,使其可以随时随地、方便安全地玩耍与学习。目前,全球已有800多个城市获得了“儿童友好城市”国际秘书处的认证。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明确提出“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2010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中国“儿童友好城市”的创建目标与策略措施》,鼓励地方政府提高管理儿童事务的责任意识,制定有利儿童发展的公共政策。
  当前,成都市正在加快推进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建设。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口数量和密度不断提高,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理念中,一直是以成人的需求作为城市规划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出发点,儿童视角、儿童优先只是作为城市社会进步的附带问题被考虑。因此,在儿童理念的建构以及在政策制定和城市规划层面将儿童视角纳入到城市整体方案的落实上,成都市还相对滞后,对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提出的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关注儿童需求,为儿童营造和谐友好的成长环境将有力提升成都城市软环境。
  一是建设新发展理念城市的内涵需要。
  2016年底,我市0-17岁儿童已达334万余人,从儿童视角出发,建设以儿童为关爱主体的“儿童友好型城市”,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城市的担当与魄力。
  二是建设新发展理念城市的战略需要。
  成都市实施人才战略后,仅2017年就引进人才近10万人,未来成都将吸引更多的人才。除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外,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为其子女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留住人才的重要策略。
  三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幸福感的需要。
  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感的提升,成都要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更应遵循儿童优先原则,让生活在成都的家庭感受到成都的城市文明与和谐。特别是在成都市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五大行动”中,建立“儿童友好型城市”,将为社区发展治理达到“服务无处不在、幸福就在身边”检验标准提供有力支撑。
  二、成都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现实基础
  1.成都市能级显著提升,具备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基础。
  根据《世界城市名册2018》公布的全球城市分级排名,成都上升至71位,在中国内陆城市中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同时,2018年成都连续三年被评为新一线城市首位,发展势头强劲。未来成都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也将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成都打造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直以来成都都是中国最具生活品质的城市之一,享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同时,成都还致力于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获得了“联合国人居范例奖”。2018年,成都连续六年位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榜首。未来,成都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公园城市特点,将生态价值考虑进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为民为中心,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进一步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环境,更加切实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成都市儿童之家的发展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成都是国内较早接触“儿童友好型”国际理念的内陆城市。“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与联合国儿基会在成都建立3所“儿童友好家园”(分别在: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敖平镇楠桥社区),帮助灾区儿童消除地震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到2020年要实现“儿童之家”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预计2019年底,成都市“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将达到90%,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2017年底,市妇联在政协会上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议后,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结合儿童之家建设率先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特别是2018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大会召开后,儿童之家建得好的社区在推进社区治理过程中逐步意识到从制度、空间、安全、文化等方面提供服务,有利于家庭、社会参与到社区治理各个方面,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

目前,武侯区结合社区治理,立足制度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文化友好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探索与实践;成华区通过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带,推动全区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金牛区通过构建友好学校、友好家庭,以阅读为纽带,创新家园共育新模式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实践;高新区通过实施儿童交通安全友好项目,试点推进了儿童交通安全友好型城市,为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打下了工作基础。
  三、成都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不足
  1.对儿童友好的关注面不全面。
  当前,社会各界对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还没有达成共识,对儿童友好方面的关注还局限于拓展儿童活动场所,保障儿童安全等内容,对儿童发展整体考虑不足,缺少全面的政策制度设计、空间环境营造与服务设施配套,亟需结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与成都发展实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比如,目前只有在机场、高端商场配备了母婴室、儿童座椅、儿童洗手台等适合儿童需求的设施;在社区、车站等公共区域还非常缺乏儿童设施,在公建配套上,儿童优先原则体现不充分。
  2.“儿童之家”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尽管成都市在“儿童之家”建设上取得了成效,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打下了基础,但服务内容单一、缺乏运行资金,服务项目实施困难,使“儿童之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儿童之家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儿童之家的覆盖率上,如果机械地在每个行政社区建设儿童之家与群众的需求有偏差。成都一些远郊镇,特别是山区社区的群众,因为工作需要,纷纷搬迁进城镇或市区居住,原居住社区的儿童越来越少,如果投入资金和人力在儿童及少量的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将会浪费资源。
  二是由于成都通过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建设了农民集中居住区,有些居住区的居民由多个社区居组成,已打破了社区的行政区划,而集中居住区儿童数量多,对儿童之家需求量大,如果按照行政社区来建设儿童之家,不仅不便于儿童参加活动,从量上来看也不能满足儿童需求。
  三是在专业管理、服务与运行上,城乡水平也参差不齐,部分当地党委政府缺乏服务儿童就服务了家庭、服务了社区的意识。
  3.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起步已落后于深圳等城市。
  2018年,深圳市制定了全国首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和《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出台了社区、医院、母婴室、出行等领域儿童友好型建设指引。
  长沙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纳入长沙2050远景发展战略规划,2019年初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妇联联合发布了《长沙市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三个方面,推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10大行动、42项任务,并首批创建了22所儿童友好型试点学校。
  目前,成都市未从城市整体考量如何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也未启动相关规划。尽管市妇联开始着手研究,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但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上缺乏顶层设计,推动力量不足。
  四、对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都要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构建高品质和谐宜居社区,必然要体现儿童优先发展原则,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广泛宣传“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理念。
  在全市开展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相关理念,倡导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全市形成尊重和关爱儿童的氛围,提高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让“儿童优先”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体现在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倡导全社会为广大儿童营造更加友好的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环境。
  2.开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顶层设计。
  建议结合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从政策友好、服务友好、环境友好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整合儿童之家的资源,全面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工作。
  在政策友好上,建立健全社区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政策体系,将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纳入社区发展规划,从资金、设施、资源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服务友好上,为社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持续的普惠服务与支持,针对不同年龄段及特殊需要儿童开展具有连续性的有特色的服务。
  在环境友好上,应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环境体系,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需合理规划各年龄阶段儿童的生活、学习、游戏空间与配套设施。同时,对标先进地区开展项目试点。目前我市锦江、成华、温江等11个区(市)县的儿童之家建设率已达90%,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对标深圳、长沙等城市,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项目试点,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成都模式。
  3.将“儿童友好型城市”理念上升为重要城市发展战略。
  强化顶层设计,将“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的思想上升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在城市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中应制定发展目标、指标体系,用于指导和评价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和设施。在城市建设中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原则和思路,如:在公园城市建设中,引导设立一些适宜儿童活动的开放空间,对儿童高频率使用的设施进行专项布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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