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治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21/8/4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3月第9期   作者: 曲洺锃
[导读]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逐渐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强化和创新模式
        曲洺锃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逐渐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强化和创新模式,转变了当前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并构建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新篇章,让社会治理方式和服务重心向下移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当中较为突出明显的一项便是老旧小区的治理问题,而该项治理类型较为特殊并具有针对性,其施工过程较为复杂和繁琐,所以老旧小区的治理问题逐渐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过程当中的一项难题。这就需要,相关人员从协同治理、法律法规治理发展、智慧化治理方针以及资金筹集治理等方面开展问题分析和探究,制定出能够提升多元治理方式的智力效能,让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能够法制化发展,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治理资金共同承担制度,强化管理人员对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的智慧化水平,为我国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关键词:老旧小区;?协同治理;?法治化;?社区服务;
1城镇老旧小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1治理主体间协同困难
1.11 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职能定位模糊,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
        我国政府的管理制度已经逐步走向陈旧,并且其行政手段和问题处理方式效率过低,大多数行政处理人员往往承担着抉择实施共同责任,对各类小区公共事务管理覆盖面积过大,导致权力过于集中,从而形成了治理困难和治理过程单一问题的产生。另外,关于老旧小区的治理问题会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但是大多数治理过程当中,各部门无法有效协同开展管理工作,让管理过程和治理过程职责划分过于模糊,在问题产生时便会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和无作为的状况。
1.12 老旧小区居民缺乏主动参与治理意识
        通常情况下,小区生活内部的居民,其生活空间相互处于独立的单元状态,缺乏教会有效的人力交流沟通,让邻里关系日渐疏远,小区内部的归属感逐渐变差,而小区内部的人民也不能积极的参与到公务活动,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当中去,让居民过于习惯了遵从政府的行政命令,将希望寄托在政府的管理工作当中,不具备较为优秀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服务能力。
1.13 老旧小区内社会组织发育不足
        在政府部门进行日常的决策和管理过程当中,还要肩负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其治理过程属于外溢的社会职能,但是大多数老旧小区的内部社会组织仍旧处在初级阶段,不具备较高的独立性,往往需要借助居委会进行活动组织或者社区服务,同时小区内部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整体质量较差,无法形成较大规模,无法引起社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这就导致小区内部社会组织在小区治理的过程中,时常处于被动的位置。
1.2治理法治化进程滞后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对于社会治理工作的关注度不断加大,也针对社会治理过程当中的各类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效果。但是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较为特殊,关于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其内容较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速度较为缓慢,这就导致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得不到法律法规的管理和规范,造成了老旧小区实际治理操作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的真空空间,出现了较多无法可依的治理状况。另外,老旧小区内部居民的综合法制观念较为陈旧,无法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治理工作,强行侵占公共区域,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以及拖欠物业费等问题屡见不鲜,这就导致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大大提升了矛盾问题的发生概率。
        而老旧小区的基层治理人员综合法制能力较差。正常情况下,参与到小区治理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往往是法制化建设的一线人员,不但要对老旧小区常住居民开展法制法规的教育工作,同时还要科学合理的应用法律法规开展纠纷矛盾的调解工作。但是部分基层人员存在着专业法律知识不足,无法合理有效的应用法律法规调节居民的纠纷和矛盾,所应用的执法方式规范性较差。
1.3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通常情况下,老旧小区的建设周期较长,在长时间运营的过程中,其环境面貌逐渐变差,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够健全,部分损坏和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养护,再加上老旧小区数量庞大,其建设规模大小不一,房屋整体质量,住宅类型,产权结构差异较大,广泛的分布于城市的各个空间。因此,对这些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应用到大量的资金投入。
        在资金问题当中突出表现为两方面,分别是前期整改资金不足,以及后期管理资金不够。在进行老旧小区前期治理整改的过程中,需要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进行完善和补充,让整个老旧小区的环境更加美化。而后期管理工作要保障老旧小区整改完毕后的成果能够得到长期的维护和治理,其中物业的服务较为重要。我国政府要将关注点放在巨额整改资金的筹划上以及后续管理资金的持续供应上,仅仅通过政府进行财政拨款是无法完善的解决上述两项问题,因此当前治理资金较为缺乏,仍旧是老旧小区治理过程当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1.4治理智慧化程度不高
        由于老旧小区的建设时间较早,所以相关的现代化基础设施覆盖效果较差,大部分老旧小区仅仅实现了宽带网络、电视网络以及监控网络的普及,但是现代化互联网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新兴信息技术设施覆盖率较低、导致老旧小区内部的智能家居服务,智能物管服务,智能社区服务都存在较为落后的状态。另外,我国政府和社会的各类组织,在老旧小区治理和管控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往往是推进老旧小区各自独立开发服务系统,而小区居民的信息也会被不同职能的部门所掌握和管理,导致无法形成较为综合的智能服务平台,让海量的数据信息得不到有效共享和互通。再加上老旧小区内部的居民结构过于复杂,老年人绝大多数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的人员,其综合收入较低,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于信息技术的掌握能力较差,无法真正的发挥出智能设备的实际价值,也不能享受到智能技术的真正便捷效果。


2强化城镇老旧小区治理的对策
2.1提升多元治理主体行动效能
2.11 明确政府在治理中的职能定位
        在开展老旧小区依法治理在过程当中,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根据治理过程当中的各类问题,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正细化和补充,并加大对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增多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治理内容,借助法律法规明确治理主体的责任和权利,从而发挥出法律法规的引导和推动效果,地方政府要结合以往的治理经验,吸取老旧小区的治理建议,并且地方管理部门出台科学合理的管理法规,让小区治理工作能够依照法律开展。
2.22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要对老旧小区的常住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可借助小区内部公共宣传栏张贴小区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小区内部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律讲座讲坛,借助法制先锋人物专题报告,让小区内部的社区居民能够积极的营造法治生态环境,确保各类活动能够推动居民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各类问题,使其具备强烈的法制观念。
2.23开展小区工作人员法治化培训
        为了提升老旧小区的治理效果和治理实效性,我国政府要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水平和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的基层治理队伍,并定期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其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使其能够借助法律法规的内容快速有效的解决小区内部的个人问题。让小区治理工作能够以遵纪守法为荣,在法律法规的关照下持续发展。
2.3建立治理资金共担机制
2.31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地方政府要科学合理的应用中央给予资金补助,做好老旧小区治理工程的资金预算,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治理原则,采取财政拨划重点的方式推进老旧小区基础改造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政府也可成立老旧小区治理专项资金,扩充老旧小区治理过程当中,财政的预算和支出,并且将老旧小区治理工作纳入到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剩余资金的应用范围当中,借助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再加上相关治理主管部门的深入调研,从而取得老旧小区真实的现象和状况,如实的进行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另外,地方政府要对参与改造治理的专项经营单位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采取税费减免工作,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发展,并让补贴扶持机制长久的运行下去,让小区的后期长效发展能够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
2.32 鼓励居民共同出资
        仅靠政府的资金拨划和社区组织的资金筹集,是远远不能满足如此庞大的小区治理工程顺利开展。这就需要管理人员不断鼓励小区居民出资参与治理工作,贯彻受益和出资同步开展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各老旧小区真实的资金需求量以及小区内部居民实际的收入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收费标准,让小区内部居民参与到治理工作当中,居民可直接成立一支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该过程要本着自愿的方式进行资金筹集,也可通过老旧小区公共收益方式进行辅助。
2.33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地方政府也可引导社会的力量参与到老旧小区治理工程当中,可鼓励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向已交付地方职工住宅小区的改造提供专项的治理资金。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可采用ppp模式的工程项目建造过程,引导专业经营企业和政府进行项目合作,出资参与到老旧小区的改造治理工作当中。在该模式应用的过程中,社会企业要负责资金的筹集以及小区改造建设和后期的运营维护工作,使其能够从中获取到相应利益,合作期满后便可将项目正式移交到政府进行运营而政府就要在此过程当中履行相应监督管理和收益分配的作用,在保障企业投资能够盈利的同时,而且达到了老旧小区治理的实际效果,降低政府财政的支出压力。
2.4提高老旧小区智慧化水平
2.41 加强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方政府要和社会企业加强合作运营关系,吸引社社会各界企业投资参与的老旧小区的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当中,同时财政部门要调拨专项改造款,强化老旧小区智能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为智慧服务和智慧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撑和技术保障。另外,各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界社会企业要积极参与到系统数据共享和互通工作上,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性智慧化服务平台的建设速度。智慧化平台的建设,可为小区居民提供较为完善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信息,同时服务部门也要提供a小区的基础数据,以及各类企业提供商业信息发布功能,使其和小区物业系统有效连接,便于小区服务部门发出信息公告,让小区居民可以及时的进行物业信息查询,让充值缴费服务更加快速和便捷。
2.42加快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广
        鼓励小区内部青年人员组织志愿队伍参与到智能平台和设备的推广工作当中,并定期展开智慧化服务平台的培训和交流活动,让小区内部居民能够正确的掌握智慧化服务平台的正确使用方式,将小区内部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并开展细致耐心的讲解和指导工作,推动小区居民能够更加完善有效的应用智慧化平台,享受智慧生活的便捷性。
3总结
        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城镇老旧小区的治理工作是当前社会改革迫在眉睫的重要项目,并且其治理过程较为复杂和繁琐,会牵扯到社会各界的利益,产生了诸多矛盾问题,需要政府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建设,并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进行治理,采取长效久治的管控机制,发挥出政府各个部门的实际职能,做好各街道社区和各类专业经营企业的组织工作,使其能够具备较高的沟通和协同能力,将老旧小区打造为一个美丽宜居、绿色环保、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让当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能够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和工作,满足老旧小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追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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