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强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的策略 孙超

发表时间:2021/7/5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0期   作者:孙超
[导读] 摘要:作为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鄄城  274600
        摘要:作为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饱受国家关注,直接关乎农民群众利益。全面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效率,可切实改善农村土地流转效益。然而,在土地资源管理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物质保障,国家提出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确保农村居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将有助于稳定农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由于农村土地过度分散,农村居民的种植成本加大,影响了土地种植收益。有的农村地区甚至出现了大量土地闲置不用的现象,这些都亟待通过土地集约开发加以解决。
        1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问题
        1.1土地管理控制不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
        党中央和国务院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土地审批制度。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被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占用。虽然新农村建设要求规划先行,但一些企业只追求眼前的利益,对村庄整体规划不够重视。乡镇村屯合并后新建办公地点、健身娱乐设施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耕地被占用,实际利用率较低。
        1.2缺乏完善且合理的土地利用体系
        我国在不断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未能建立完善且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体系,难以对土地做好规划,因为一些土地被征用,大部分会被应用在工业领域或者民用房建设方面,推动民用房数量与工业区面积不断增加,无形间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土地使用面积不断减少。在分配土地时,未能做到合理与公平,最终出现不平衡问题。二是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城镇化建设情况发现,一些规模不大的城镇开始朝着大型城镇化方向发展,但是因为缺乏长远眼光,在建设过程中只看重当前利益,在设计城镇化建设方案时比较片面,规划的长远性不足,即使后期推进城镇化建设,也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如此一来,虽然城镇数量不断增加,人们也逐渐开始向城镇转移,但是却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因为规划的长远性不足,没有考虑到小城镇持续发展的支撑动力,尤其是产业构建乏力,使一些城镇的发展难以持续。
        1.3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使用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土地管理部门一直遵循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的理念,并在区域内尽可能坚持适用管理原则,以便有力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然而,在土地转让过程中,许多地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利用土地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中的漏洞,绕过政府部门的监督,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例如,农民建设住房,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批准程序。然而,利用耕地建造住房的情况仍然存在,但土地执法的缺位使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从而妨碍了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条例的执行。2020年,国家提出严厉整治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就是对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亮出的“利剑”。
        2当前加强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的策略
        2.1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
        在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之中,完善的土地资源管理机制,始终发挥重要作用。为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机制。在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时,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积极转变政府“垂直管理”体制。2)创建完善的激励制度。通过建立激励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管理局工作热情。

除此之外,需积极深化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相关员工工作积极性。具体而言,可以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奖金惩罚相关联,此举既能激发员工热情,又能为员工增添适当的压力,进而促进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乐于投入足够多的精力、时间到土地管理工作中,确保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2.2引导农民转变思想
        近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迅速,但土地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目前,许多农民由于对土地的依附感,不愿意流转他们的土地,也严重限制了现代农业的大规模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城乡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农民在土地流转之后的生存问题。一方面,由政府引导建立土地地价评估机构,合理安排土地使用,以确保耕地不被破坏。另一方面,探索商业发展用地补偿款市场化。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政策,并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标准化的监管,严格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同时,有效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督,必须坚持不改变土地的性质,维护农民的利益,确保土地流转不会损害农民的权利和利益,也不会破坏土地的原始生产能力,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大规模行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使其引导村民深入了解土地流转政策,进而支持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城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运作机制,推广土地流转示范合同。转让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通过书面合同充分阐明,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农民能够放心地流转土地。
        2.3调动广大乡镇干部的积极性,做到保护与管理两不误
        乡镇干部培训活动提高了乡村干部对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政策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应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根据《土地管理法》,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乡镇政府承担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并设立保护标志;在用地方面,对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乡镇政府主要履行审核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职责。乡镇政府在协助配合自然资源调查、确权以及在规划管理、土地征收、地灾防治等方面也要承担相应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不断提高土地保护意识,完善举报机制才可以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土地资源管理中来,确保我国土资源地管理水平的提高。
        2.4做好调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着良好的发展契机,但是也面临相应的风险。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然会使用大量土地,难以避免地会占用一些肥沃的耕地,对我国的粮食生产造成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于农民而言,在减少或失去土地后,经济收入肯定会受到影响,缺少了农业生产这部分经济来源,会影响家庭整体收入。一些农民因为土地被征用,不得不选择到外地务工,虽然能够获得经济收入,但是事物具有两面性,占用土地的目的是推进城镇化建设,而失地农民选择外出务工,这就导致农村人口流失。城镇化建设缺少足够的人力支撑,显然就会影响城镇化建设质量。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留人”,确保城镇化建设有足够的人力支撑。土地管理人员与城镇开发人员必须要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目前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仔细思考,避免影响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应当做好调研工作,到基层调查,主动听取基层农民的意见与建议,从农民利益出发。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农民与相关部门出现纠纷,必须对纠纷问题进行调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于一些农民并不了解的问题,一定要为其做好解答,不可以出现强拆情况。
        结语
        总而言之,经过多年的土地资源管理,我国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然而,在新形势下,土地管理依旧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广大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者应不断完善自身业务能力,强化工作经验总结,立足土地用地不合理、土地质量下降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期促进土地资源管理效率稳步上升,为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管理质量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李亚青.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商洛的农业信息化发展[J].东北农业科学.2019(05):97-102.
        [2]农美族.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方法[J].乡村科技,2020,(1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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