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强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830092
摘要:目前,我国智慧工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应用与推广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现场人员素质水平,为人员管理提供依据。下面文章对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劳务;实名制;劳务管理;农民工
引言
建筑业作为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支柱行业,由于存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不规范、企业资金短缺、用工主体模糊等问题,拖欠工资、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事件长期以来难以杜绝。近两年实践表明,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实名制管理,改革工资发放机制是根除欠薪问题的可行之计,而我国公民信息库的完善以及互联网的应用普及为这一方案的落实提供了现实物质基础。
1建筑劳务实名制相关概述
劳务实名制在工人进场之初就要求工人凭身份证开设门禁权限,对每个工人建立了年龄、学历、联系方式、工种、所在班组等信息。一方面形成工人考勤以及支付工人工资的依据,另一方面可方便项目部管理人员快速了解项目工人情况,如有无超龄,身体状况等。对不适合从事建筑劳务施工的工人及时退场处理,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高龄工人的生命,降低了项目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通过设定门禁,也能对入场工人能够进行100%安全教育,通过云端数据可以随时随地掌握现场工人的出勤率、工作时间等施工情况。而一些施工企业对实名制的应用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登记信息的层面,对其工人的技术、质量水平等考核也开始进行了探索应用,将其加入实名制的管理中。企业发展其一是安全,其二是质量,两个线条就是企业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建筑劳务实名制是起初针对安全交底,落实安全教育的产物。但是,现场质量正是由在场的每位实名制劳务人员进行施工的,因此不能仅在安全上体现实名制的作用,在质量方面也应当发挥一定优势,既然已经建立了劳务实名制,就要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发掘其最大潜力。如今,劳务实名制已经全国联网,应当基于大数据,扩展现有功能,深度开发其潜在功能,尤其在终端的可操作性要更加方便、快捷。结合安全、质量进行资源整合,将其列为一个工人职业的网络标签,一种隐形资源。
2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难题
3.1建设单位资金短缺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的发展建设中资金大部分使用银行贷款,自有资金较少,很多已低价中标承包工程后,在工程款上产生纠纷,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款无法按时拨付,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导致农民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建设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开始建设施工,手续不完善,资金未到位,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债务最终由农民工承担损失。工程建设领域利益链条过长,管理不规范,加剧了处于末端环节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2生产与经营脱钩
项目现场管理一般定位为施工建造生产过程,而企业ERP系统往往还是以经济类业务为主。由此可见,项企要融合就必须把工地生产业务与企业经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施工成本管理是企业内控永恒的话题,而现场管理中人、材、机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占整个工程总成本的90%以上。现场管理是否精细化、能否节约成本,直接决定施工成本管理是否可控。
2.3农民工意识不强
由于建筑工人群体极大的流动性,整个群体对外的不信任感都很强。否定性的个体行为很容易在农民工群体内部产生负面影响,导致群体态度、行为的改变。如何同民工解释平台的作用和规则,如何让他们了解这种维护自己权利的渠道,这些都是很得注意的问题。实名制管理平台说到底还是要归农民工所用,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出现了一些不知道“实名制”为何的受访者,很难确定施工方是否有尽到“培训”的责任。
2.4企业内部缺乏农民工工资保障联动机制
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夕,特别是春节之前,在平时施工的并没有暴露出来,而一旦暴露出来就是大问题。建筑企业内部在过程中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就尤为重要,通过抽查实名制登记情况,现场询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能够发现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而对于发现的问题缺乏以主管领导牵头的联动解决机制,仅凭一人之力或一个部门之力根本无法解决过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
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3.1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资金监管
要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明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开工后,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银行,并同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该协议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首次进场检查时的必备资料),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项分账管理。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以金融机构保函代替,用于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施工企业应向监管银行提供相关施工合同,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并在工资专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
3.2外部参建单位数智化协同
工程项目是多家参建方协同的产物,要加快现场劳务管理“数智化”进程还有一个方式,就是联合外部单位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分包单位和施工作业班组等,内外双管齐下把“数智化”变成不得不为的事情。例如通过实名制采集工作前置到分包企业、线上人员管理检查整改PDCA管理、劳务合同在线签约、安全教育工资支付在线确认等一系列线上协同操作,让整个产业链的相关方共同转型升级。
3.3提高农民工对平台信任度、认可度
农民工的教育经历和文化背景决定了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有限,想要提高工程开展的效率、维护农民工工资的权益,就要加强实名制的推广和解释。对实名制的介绍也要结合各个地方的实施情况辅以官方政策,让农民工深入的理解平台的规则。在实名制平台推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农民工的资金流通安全和个人隐私权,提高农民工对实名制及平台本身的信任感。尽量避免资金流通障碍,在初期营造安全可靠的实名制形象;运用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丰富传播内容,提供更多知识普及和管理实时动态;训练他们利用平台寻求法律保护、制度保护的意识,了解到施工方的责任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权。
3.4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工程项目部在招投标时要明确约定分包商缴纳一定数额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出现特殊情况时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且动用条件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列明,工资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随时书面告知分包商,动用后应从当期验工计价款中补足相应款额。另外,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出具《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其在中标并获得工程款后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出现拖欠。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可根据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直接向被拖欠对象拨付拖欠费用,并接受违约处罚。
结语
综上所述,从当前和会发展来看,未来建筑一定是工业化的,集约型的,技术要求高,科技含量高,农民工作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做好人员科学管理至关重要,既要培养工人,更要留住工人,同时也要让工人有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意识。积极开展实名制管理能够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更好的落实农民工责任和薪资待遇,有助于建筑业长远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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