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的思路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0/11/18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2期   作者:朱家良
[导读] 摘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力落实水利保障行动,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脱贫攻坚最基本的目标和底线性任务,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达到标准。本文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昭通  657200
        摘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力落实水利保障行动,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脱贫攻坚最基本的目标和底线性任务,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达到标准。本文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关键词: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
        引言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全国共有14个连片特困地区,是国家扶贫的重点地区。因此,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有效解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利问题、提升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饮水安全现状
        为适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精准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是为全国统筹研究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而制定的国家统一基本标准,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形类型复杂多样、不同民族风俗习惯各异,各地需要重点解决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情况并不相同,比如西北地区重点是解决有水喝的问题,重点要解决储水供水和水质达标问题。因此,各省份结合本地脱贫攻坚任务,在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基础上进行了补充细化。其中,四川省对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的偏远地区水量和用水方便程度指标进行了细化;云南省对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指标进行了细化;贵州省以地方标准形式对水量和用水方便程度指标制定了本地细则;西藏自治区以地方标准形式对不同区域的水量、牧区的用水方便程度和不同规模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等指标进行了细化。这些对准则的细化既因地制宜,又不降低标准,成为当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科学依据。
        另外,在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中仍然存在水费收缴不足、水价与成本倒挂、地方财政困难等问题,造成供水工程的可持续性较差。有些地方存在季节性缺水断水、饮水安全不稳定等现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呈现出阶段性、反复性和动态性特征,按期解决上述问题被列入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扫尾工程。
        2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的对策
        2.1压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四个不摘”政策,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特别要落实好贫困县县委书记、县长既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
        2.2完善巩固脱贫成果保障机制
        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建立贫困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和排查整改机制,常态化开展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动态变化情况。对基础条件薄弱的贫困地区,紧盯季节性缺水隐患,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
        2.3创新机制,做到规范化管理
        (1)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做到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明确千吨万人以上、单村供水工程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及运营模式。(2)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模式,对一些控制性重点工程,在规划建设初期就要在思想、机制、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储备安排,工程建设后,运行管理工作就会水到渠成。(3)完善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模式。健全完善县区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水源保护、工程管理维护、水质检测、运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对规模以上工程,探索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4)逐步实行统一水价。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由县区物价部门统筹测算核定供水水价,分县区先行统一水价,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全市统一水价。加快智能水表更换进度,统筹更换所需费用,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实行计量收费。
        2.4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法人管理、财政补贴、自负盈亏、群众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运行管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精干高效管理队伍。县上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负责统一管理水质监测、水价核算、收费标准、运行管理和水费收支;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各供水站组织成立管网维修抢险组、后勤财务组、机电操作维护组、水质监测检验组;建立制度,规范运行。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考核,绩效挂钩。
        2.5推进水费收缴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水费收缴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安装入户水表、以量计收水费措施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采取一定措施降低供水成本,推广便捷式的支付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对特别困难的地区和农户,要采取一定的补助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保障水平
        2.6加强监督,做到全员化考核
        (1)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县区政府是农村饮用水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协调调度,具体抓好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乡镇责任、村组责任、基层建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好,把已建成的工程管理好。(2)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水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督查制,责任追究制,按照责任落实、建设管理、水质保障、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好项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电话信访,督查调研,基层群众反映,新闻媒体报道反馈的各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建立清单管理、问题反馈和限期销号办结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结束语
        总的来说,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具体体现。这就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汲取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助力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新杰.做好脱贫攻坚试卷中农村安全饮水这道题[N].新乡日报,2019-12-25(004).
        [2]钟再群.对标对表政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J].湖南水利水电,2019(05):4-5.
        [3]本刊编辑部.全力打好水利扶贫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J].河北水利,20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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