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山西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享受待遇人数少,受生育政策影响需求增加,基金规模小,结余相对较大等问题,为保证山西省生育保险基金的合理运行,更好的适应生育政策的要求,提出扩大生育保险参保人群,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生育保险风险预警和监督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两险合并
一、问题的提出
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中断经济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医疗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994年劳动部颁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标志着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险制度正式确立起来。由于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生育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如覆盖面较小、统筹层次低、基金收支失衡等问题的出现,生育保险逐步走向改革,国办发〔2019〕10号提出两险正式合并实施。山西省与中央制度相适应结合山西省实际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山西省生育保险在运行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在两险合并的背景下,仍需重视生育保险,使基金合理可持续运行。
二、山西省生育保险运行情况及其问题
(一)覆盖范围小,享受待遇人数少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参保人数增长迅速,2013年达到445.55万人后增长趋于平稳,参保人数近几年增加缓慢,近4年增长率平均维持在1%的水平。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相比覆盖人数仍然存在差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占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逐年增加,基本维持在70%。与其他省份享受待遇人数在参保人数中的比重相比,享受待遇人数较少,与参保人数相比比例存在不合理,这说明在待遇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上的不合理性使得生育女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应有的保障。
(二)受人口政策影响,生育保险需求增加
受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下,2017年山西省人口出生率达到11.06‰,人口出生率有小幅增长,享受待遇人数也出现快速增加,2017年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达到14.22万人,比上年增长59.96%,山西省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首次大于收入,基金支出9358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66.32%,基金结余出现负增长,与上年相比减少9.23%。在逐步放开生育政策的背景下,对生育保险的需求增大,基金支出增加,享受待遇人数增多,而基金收入相对稳定,山西省生育保险政策也应该与之相匹配,以保持基金的可持续性。
(三)生育保险基金规模小,基金累计结余相对较大,面临缩水风险
从生育基金收入上来看,2008—2014逐年增加,基金收入增长率逐渐放缓,基金收入的增加与覆盖面扩大有关,2015年基金收入增长率首次出现负增长,2017年激增,增长率达到66.32%,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逐年增加,2017年由于基金支出首次大于当年基金收入,使得累积结余额减少,增长率出现负增长。生育基金整体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相比规模较小,这就说明在两险合并中医疗保险基金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从2013年以后,除2016年外均大于收入增长率,在2017年支出首次大于收入,同时从人均基金支出2017年达到201.60元,首次超过人均基金收入,人均赤字22.68元,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来看,2017年首次出现收支失衡的情况。从生育保险基金累积结余上来看,2017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但总量与给付相较仍然较为充裕,按照2017年支付水平来看可支付25个月,基金累积而相对较多。
生育保险基金从全国角度来看,规模较小,一方面面临生育政策放宽后支出增加,存在收入与支出不均衡的趋势,另一方面山西省当前累计结余相对较大,基金结构存在不合理,当前基金仅仅存入银行,未进入资本市场运行,当银行利息低于通货膨胀率时,巨额结余资金面临着缩水的风险。
三、山西省生育保险合理运行的建议
(一)继续扩大生育保险参保人群
与其他险种相比,尤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相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少,覆盖面仍存在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与医疗保险的合并能够有效扩大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将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纳入到生育保险中来,扩大生育保险的筹资范围的同时增加基金收入。在现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基础上,将灵活就业者等人群都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所有城乡就业人员,适当探索覆盖城镇非就业女性和农村女性的生育保险制度,让更多的妇女有权利享受生育保障。
(二)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实现社会化管理
提高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探索尽快实现省级统筹,更大范围内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待遇给付标准和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两险合并可以依托医疗保险相对规范的制度框架和完善的机构设置,在扩大制度覆盖人群的同时,逐步与医疗保险同步提高统筹层次。一方面使得基金能够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共济,有利于收支实现平衡,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统筹层次的提高有利于实现生育保险的社会化管理,生育津贴和相关的医疗服务应由专口的生育保险基金和社会机构来提供,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使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行均处在监督之下,使生育保险基金能够高效率的使用,减少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使生育保险异地结算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更大范围内劳动力的流动,更好的保障职工利益。
(三)完善基金管理制度
生育政策变化使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求增加,基金面临收支不均衡的风险,同时山西省累积结余的不合理也要求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基金收入上,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及时对未来收支进行预测精算,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费率,形成科学适当的费率调整标准,及时进行调整;基金支出方面,按照符合进经济发展要求,在保障职工生于期间基本生活的要求上,合理规定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所产生的医药费也要按照医疗保险报销的不足时适当提高费率,宽大筹资渠道,两险合并后庞大的医疗保险基金给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提供保障。结余过量时保障待遇发放的同时适当降低缴费率,探索适当的基金投资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建立生育保险风险预警和监督机制
深入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对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保障能力科学监控,对生育保险基金未来的收支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精算和预测,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预警等级,根据预测结果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及时对当前基金的收支进行调整,有效防范生育保险基金风险,保证生育保险基金平稳安全可持续运行。首先要做到及时预测基金风险,准确判断风险预警等级,做到风险可判;其次,要根据预警等级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发生后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做到风险可控;最后,当风险发生后及时控制风险,延伸建立更加合理的测算支持系统及工作运行机制,对之后的基金管理工作提供经验数据,做到风险可用,最终实现生育保险基金的合理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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