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造 价管理探讨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发表时间:2020/8/18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9卷第8期   作者:赵耀平 沈月华
[导读] 造成工程变更索赔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如不可预见的恶劣气候、
        摘要:造成工程变更索赔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种,如不可预见的恶劣气候、地质剧变、施工现场情况变化、村民干扰、物价上涨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的工程索赔,如调整施工工艺、优化项目功能、缩短工期等主观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索赔。基于此,以下对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索赔问题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引言
        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一部分,是指对工程设计到工程竣工进行成本管理的行为,包含以下几方面:编制预算、经济性论证、投资管理、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价格、签订合同、工程造价评定、施工期间资金运作管理等。
1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与索赔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现象,它是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变更与索赔管理是专业性很强、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变更与索赔的成功管理有利于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的最终实现。要做到既能保证工程变更索赔的成功,又能维护好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关系,并实现成功管理和工程项目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加大对变更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索赔意识,熟悉合同条款,深入施工现场等,将工程变更索赔的应对策略切实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但实际上,部分企业往往没有对变更索赔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2产生工程变更索赔的原因
        2.1前期工作流程不够严谨
        只有全面、准确、清晰的图纸数据才可以确保工程量计算及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度,而在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容易出现业主为追求项目尽快挂网招标而一味压缩前期阶段的工作时间,导致出现边勘察边设计,或只有初勘成果就已出施工图的混乱现象,甚至于有拿概算招标的情况。如果因时间过于仓促,设计单位对拟建地块及周边规划情况掌握不足,对项目当地气候特点不熟悉,地质勘察资料不够详细、物探资料不够准确,或业主单位对征地拆迁进度预估过于乐观等情况,都将影响设计成果的质量,进而影响招投标工程量及项目特殊描述的准确性,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势必会造成变更索赔事件。如某管网工程中某公路管段,原地质勘察时孔间距离为50~80米,勘察成果为粘性土、砂性土为主夹杂卵石、风化岩层,设计时采用造价较低的小口径二次顶管工艺。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进行沉井施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管段存在强风化岩层且存在大量10cm左右的鹅卵石,地质非常不均匀。经参建各方研究调查发现,原勘察单位是按照设计院提供的规划阶段的管线图进行布孔勘察的,而施工图设计线路与勘察布孔图存在较大偏移,致使原勘察成果与实际施工段地质差别较大。后经勘察单位对该管段缩小孔间距离到20~30米进行补充勘察,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方案,将该段管线部分管段调整为钢板桩支护开挖施工,部分管线调整为岩盘顶管并放大管径施工,最终致使该管段工程造价增加约400万元。
        2.2合同管理不够专业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合同条款制定是否严密和完整,是项目成本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建设单位对合同条款的制定有着主动权,但往往又因欠缺专业性和严谨性,容易导致合同产生索赔漏洞,如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对可变更的情况和范围规定不一致、如专用条款对变更约束表达不够清晰,或是文字描述有歧义等,都会为变更索赔制造机会从而影响工程成本的控制。如某项目,招标控制编制日期为2018年7月份,釆用的信息价为2018年6月,项目于2018年8月进行招标。某单位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合问有效工期内可调整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当月信息价(下称"动态价")波动幅度超过投标当月《东莞市工程造价信息》登载价格的5%时,各计量周期内应计付的价格差额以该周期内计量支付完成的合问价款为计算基础,考虑风险系数,按如下公式调整……"。施工单位提出因信息价滞后原因,认为以招标控制价2018年6月份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调差。从施工合同所签订的条款理解,结算时信息价是不存在滞后问题,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合理的风险因素。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下浮投标,可以理解为投标单位就8月份的投标报价是可以施工,且认同此项目釆用2018年6月份信息价,故应以投标当月信息价(即2018年8月份信息价)为进行结算调材差的基准月。
        2.3对客观风险预估过于乐观
        建设单位在对水、电、网络等就近接驳点距离,干群干系、村民素质、施工管控政策等了解不够,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于客观风险预估过于乐观,也是导致后期变更索赔的重要原因,如外来施工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变化不熟悉,投标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或对物料采购、运输、设备租赁、人工单价等未实地考虑,后期很容易因拆迁进度、村民干扰、采购成本过高、恶劣天气等客观原因造成双方时间和成本损失,进而发展成索赔与反索赔事件。


        2.4变更签证管理不到位
        变更签证单作为工程付款的法律凭证,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但在实施中,容易存在签证要素不齐全、签证内容表述不明晰、签证审批流程不规范,以及签证不及时、事后补签,甚至虚假签证等问题,往往造成工程结算中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量价不实、虚报冒领的情况,增加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难度。
3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及管理
        3.1提高工程变更的实施标准
        提高工程变更的实施标准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具体来讲,通过提高工程变更的实施标准,令工程变更方案更加科学和合理,以此加快工程变更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令工程变更带来的影响不进一步扩大,降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难度。相关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探索“工程变更的有效措施”,令工程变更充分发挥提升工程整体质量与经济效益的作用,而不使工程变更沦为拖慢工期、降低工程经济效益的罪魁祸首。
        3.2强化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鉴于设计变更带来的费用和时间索赔对项目影响巨大,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工程设计环节质量管理显得尤其重要。这一环节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由于工程设计变更的规模是评估工程设计质量是否合格的核心标准,因此在设计环节要重视设计质量管理,以避免设计变更。具体来说,可以从三个层面入手:首先,对于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合理经济的原则,考虑技术可行性,比较分析之后,做出经济可行的变更决策,有利于将索赔产生的费用损失降到最低。其次,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应该对工程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供水情况等进行调研、勘察,做好详细的记录,最大限度减少外部因素给项目带来的影响。最后,对施工工艺、材料、技术设备进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记录并注明变更原因,明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大小、质量等级、使用数量以及具体使用部位等,尽量将材料、设备成本增幅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确保变更方案合理。
        3.3加强前置策划
        在实施项目中,工程变更索赔已经过程化和常态化,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中。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前考虑全面,做好相应的策划,主要以合同为依据,从合同中找到存在的风险点。如某混凝土自锚式悬索桥,在项目前期进行跨江主墩桩基施工钢平台钢管桩试桩施工时,由于地质条件与地勘报告出入较大,导致管桩底口严重卷压变形,经多次试打后均不能满足插打深度,严重影响施工进度。鉴于此类情况,项目首先仔细梳理合同条款,针对专项条款中措施项目描述缺陷的有利条件,进行了变更索赔重点事项的前期策划,邀请第三方地勘单位对河床进行二次扫描,以此证明地勘测区内河床地形与设计相比起伏较大,利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方式明确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形成完整的变更依据,也为后期主桥现浇梁水上钢支架的变更索赔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3.4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控制工程造价
        相关单位及人员可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此来降低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管理产生的影响,具体来讲就是工程投资方和施工方经过沟通协商,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然后在合同内对工程变更进行约束,如果工程变更在约束范围内,则可不对工程变更进行造价管理,如果工程变更超出约束范围,则需按照合同对工程变更进行造价管理,这样一来,无疑可减少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
        3.5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完善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会使建筑工程管理的效果受到直接影响,还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会存在各种类型的数据信息,因此就需要建筑企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数据信息间的互动,从而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建筑工程还需要加强对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完善,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方位管理建筑工程,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尽可能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确保建筑工程可以进行规范化的施工,充分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中会出现工程变更和索赔问题,为了使投资方的经济利益最大化,须将造价管理运用在准备阶段工作中,保证实效性,收集和完善变更和索赔数据,并且注意当变更发生时需要修改的数据和施工工作内容,熟悉施工合同的条款,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成本变化奠定了基础,加强了对施工工作的保护,并保证了建造工作和综合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赵亚会.工程造价管理中的索赔问题[J].住宅与房地产,2019(31):40.
[2]诸益宁.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管理问题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44):164.
[3]徐伟.基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变更及索赔问题探析[J].低碳世界,2017(28):244-245.
[4]潘旭珠.浅谈工程变更签证中的问题与造价管理[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6(03):149-151+159+6.
[5]丁湘鳕.从工程造价管理分析工程变更索赔[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6,11(12):121-122.
作者简介:赵耀平(1983年),本科学历,女,广东省东莞市人,中级工程师 ,研究方向: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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