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8/17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17卷7期   作者:熊珏
[导读] 近些年来,校园贷肆虐。据调查某些大学50%以上的大学生借过各种各样的校园贷
        摘要:近些年来,校园贷肆虐。据调查某些大学50%以上的大学生借过各种各样的校园贷,虽然我们重拳出击打击各种非法校园贷,例如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三部门要求各地加大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校园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但是校园贷只要有利可图,它是绝不甘心悄无声息死亡的,它们会改头换面再出来逐利。比如这两年新出现的佳丽贷、套路贷等等,仍然有各种各样的贷款机构来诱惑着大学生。因此,如何培养大学生充分认识“校园贷”的风险,树立正确的风险防控意识和消费观念,已成为大学教育工作者的又一重要挑战。本文对校园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探讨,以供相关人员的参考。
关键词:校园贷;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
1、校园贷的种类
        从事校园贷业务的平台众多,主要可划分为四大类。一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电商平台提供的先消费后付款的消费方式,以大家熟悉的蚂蚁花呗借呗、京东白条为代表。二是银行机构,各个银行针对大学生提供的校园贷款产品,如中国建设银行的“金蜜蜂校园快贷”、招商银行的“大学生闪电贷”等。三是P2P网贷平台,主要采用助学和帮助创业的方式进行贷款。四是民间放贷机构的私贷,即高利贷,高利贷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2、我国校园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违法放贷形式多样
        由于校园贷所涉及人群的特殊性以及现有技术壁垒问题,因此针对校园贷案件很难进行系统地统计。但是仅从相关新闻报道也可见一斑:(1)高利贷。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方同意年利率不超过24%,应予以支持;借款人和贷方同意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灰色区域;如果借方和贷方同意利率超过36%,则该利率被视为高利率且不受支持。校园贷款的月利率为“0.99%”,易造成学生对校园贷“低利率”的幻想,但中间平台服务费,导致每年超过24%的超高利率!如果未能按期偿还,算上滞纳金,则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2)“裸贷”。常见现象如借款人隐私信息被泄露,借款人逾期还款则会面临通讯录内联系人被电话、短信骚扰、威胁,或者借款人及其家人被催债方以暴力手段相威胁等等,以“裸贷”等衍生出的强迫卖淫或其他犯罪问题或借款人被迫跑路、自杀等情况尤为严重;(3)“刷单贷”和“培训贷”。学生群体因自身社会经验不足,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对象,通过以兼职、培训为幌子,欺骗学生在不同的网贷平台借款后将借款卷走跑路的现象非常常见,学生不仅背负了巨额的债务,同时也面临自身的信用问题;(4)“传销贷”。不法分子主要使用校园贷款平台来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指示学生必须离线才能逐步筹集资金。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让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涉案的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者,其中大多数在不了解情况下被犯罪分子利用的。
        2.2、网贷平台恶性竞争
        根据《P2P网贷行业2019年10月月报》来看,从2108年11月至2019年11月,P2P网贷行业景气指数①从88.61持续下跌至66.34,表明我国网贷行业呈现出整体不景气且竞争激烈的状态,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监管力度的加强、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行业风险的显现的等问题相关。早在2016年4月,我国教育部与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叫停网贷平台开展校园贷,但在实际操作中,网贷平台逃避监管、违规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以及针对学生进行放贷的黑恶势力团伙案件等屡见不鲜,因“裸条借贷”、“暴力催收”、“高利放贷”等卑劣手段引发的刑事案件比比皆是,而这些仅仅是新闻媒体所能够报导出来的案件。


3、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加强平台的监管
        对于校园贷平台自身来说,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用户信用评估机制等等。具体来说,应该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并全面分析价款人的经济情况和贷款偿还能力,尤其是当贷款人为大学生时,还应取得其家长的联系方式,及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同时各个借贷平台之间也应该实现信息的共享,避免一人多贷的情况发生。除此以外,借贷平台还应该做好借贷人员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避免信息泄露。
        3.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发挥
        针对校园贷虽然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监管,但是却并没有完全禁止。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依旧缺乏完善的规定。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工作者能够不断的完善借贷平台的运营流程和放款额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现象。同时重视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与相互配合,共同起到监督的作用。
        3.3、高校做好安全防范教育
        尽管大学生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但缺乏社会经验,对安全预防措施的了解较少。但许多大学的安全教育仍然不够全面和系统,教育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相对于中学和高中,大学更加社会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的不安全因素也增加了。因此,现在安全的重点应放在增强学生对保护自身安全、采取预防措施的意识上。通过提供相关课程,开展大型主题活动等,长期、系统、深入地实施自我保护教育活动,将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受到侵害的可能。毕竟,与学习和工作能力相比,安全的生活是最有价值的资产。
        3.4、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缺乏风险意识和财务管理技能、过度消费、不能抑制自身欲望是大学生陷入“校园贷款”风暴的重要原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于防止大学生在贷款方面上当受骗尤为重要。首先,大学生应了解法律知识,拒绝高利贷。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贷款利率可以合理地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是最高利率不能超过银行类似贷款利率的四倍,并且超过四倍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发现相关贷款方的利率比基本利率高于四倍甚至更多,就不要进行贷款。其次,学习金融知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一般来说,大学生缺乏对金融知识的理解,金融通常在投资、资产管理和借贷领域开展,并需要相应承担某些风险。唯有学习并了解一定的金融知识,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增强对风险预防的认识才能帮助自己鉴别非法校园贷。最后,大学生要主动建立正确的消费观。没有经济基础的大学生主要依靠家庭的支持,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都应该告诉大学生,父母赚钱并不容易。大学生可以创建每月消费图表(例如,支付宝有每月消费记录),根据过去的记录,研究并分析自身的消费行为,辨别合理与不合理的支出,探索减少不必要的、无用的消耗,确保落实计划和执行任务所必须的支出。
结束语
        总而言之,部分高校学生扭曲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值得教育者关注,但我们也要注意到在校园贷事件频发背后大学生真实存在的资金需求。大学生作为半只脚跨进社会的群体,在学习、生活、创业中需要大量资金,当家庭不足以支持,而这些资金需求又没有一个正常的诉求途径时,必然滋生相应非法途径。在引导学生树立正常的价值观、消费观的同时,更要建立完善合理的资金帮扶体系,满足学生正常资金诉求。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风险意识的教育,以及加强对社会金融机构的监管,从多方面确保我们的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王玉娥.大学生不良“校园贷”的风险防范及其教育引导策略研究[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20,33(01):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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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裴净净.“校园贷”民事诉讼现状的实证研究——以94份裁判文书为考察对象[J].武夷学院学报,2019,38(11):43-50.
[4]李凤梅.略论我国高校校园贷市场及其法律规制*——以互联网金融为背景[J].法制博览,2019(24):61-62.
[5]罗少鲲.互联网背景下校园消费信贷乱象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侨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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