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调发展的政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7/20   来源:《中国电业》2020年2月第6期   作者:刘学民
[导读] 近些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也取
        摘要:近些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由于风电、光伏发电爆发式的规模增长导致了煤电经营形势十分严峻,他们的协调发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问题,本文重点是围绕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的规模、结构、节奏及布局展开,综合考虑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电力系统协调运行等因素,探讨2030年前我国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的规模、结构、节奏与布局。
同时在总结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指出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要站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考虑。
关键词:煤电; 可再生能源; 政策研究

0 引言
        截至2018年底,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9.0亿千瓦,其中煤电装机容量为10.1亿千瓦,占53.1%;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7.29亿千瓦,占38.4%。[1]煤炭占据了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绝对主力位置。面向未来,可再生能源由替代能源逐步向主要能源发展,对于科学制定政策规划确保国家能源战略顺利实施和能源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的意义
1.1电力结构持续优化
        从我国能源电力结构调整的特点及趋势可以看出,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的主要途径就是提高风电、太阳能、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和比重,必然伴随着电源结构调整特别是煤电装机比重的调整,这就需要科学分析、合理统筹,稳步有序地安排好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的发展规模和节奏,确保到2030年达到国家战略所需的结构目标。

图1 我国电源结构变化
        数据来源根据中电联各年电力统计快报整理

1.2.电力市场高效运转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可再生能源法》核心,我国制定了分区域新能源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2]未来随着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和现货市场的开展,必然过渡到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决定价格的局面,这就要求把包括煤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放到一个统一的电力市场中统筹考虑并重新设计一个可以合理引导电源协调发展的价格体系。
2、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趋势分析
        对于今后,可再生能源与煤电的协调发展趋势,需要站在我国经济社会以及能源电力发展的大局中进行思考和研判,实现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
2.1 能源需求趋势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这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能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展望2050 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成为全球能源治理重要参与者。
2.2 我国电力消费特点及需求趋势
        当前,我国用电结构正在持续优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的比重仍超过30%,占工业用电40%以上,但其对用电需求增长的作用正逐步下降。
         (1)2030年后电力需求将进入饱和阶段
        到2020年全国电力需求预计达到7.2万亿千瓦时;到2030年全国电力需求达到10万亿千瓦时左右并接近饱和,对应人均用电量为7000-8000千瓦时;展望2031-2050年,我国电力需求增长进入饱和阶段和峰值,峰值范围可能在11-14万亿千瓦时之间。
         (2)中长期电源规模与结构分析
        预计到2030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的合理规模在29-30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约4.8亿千瓦(含抽水蓄能8000万千瓦),风电为4.5亿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为4.5亿千瓦左右,核电为1亿千瓦左右,气电为2亿千瓦左右,煤电的规模为12-13亿千瓦左右,煤电装机比重降至42%左右。
表2  2030年电源协调发展合理化规模与结构(单位:亿千瓦)


3、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准确定位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功能地位
        建议从国家能源战略的层面,清晰阐明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在推进我国能源革命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是实现我国能源革命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最主要的手段,未来逐步从替代能源发展为主要能源,煤电是当前我国最实用、最经济的主体电源,逐步由主体电源向主要电源转变,需要科学合理安排煤电灵活性改造,尽量避免“一刀切”地让煤电机组参与深度调峰。
3.2合理规划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与节奏
        建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能源电力需求和电源发展趋势,结合可再生能源与煤电的功能定位,合理规划可再生能源与煤电的发展规模和建设节奏。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为8亿千瓦左右,煤电规模为11亿千瓦左右。2021-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为14亿千瓦左右,煤电装机规模达到峰值为12-13亿千瓦左右。
3.3 “绿证”认购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0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备与煤电等传统能源平价的条件。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截止到2020年2月,已有2170名认购者,共认购36439个绿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下简称绿证),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
3.4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
        建议按照“谁消费谁承担”以及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起电力生产与消费之间良性的价格传导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研究论证,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模式,明确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路线图,建议选择以双边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的路线。二是完善辅助服务交易体系,构建“谁受益、谁分担”的市场机制,完善交易机制和价格体系,体现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功能定位。三是逐步建立容量市场,由电网企业通过拍卖或者市场竞价方式购买煤电机组的备用容量。四是短期内在可再生能源比重较大、煤电亏损较严重的地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确保煤电具有合理的辅助服务收益,继续保留并严格执行环保电价、超低排放电价等激励性政策等,多措并举支持煤电正常经营。

参考文献:
[1]李际,樊慧娴.2018年我国电力发展形势及2019年展望[J].中国能源,2019,41(02):19-24.
[2]林闽.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绿色电力定价机制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3.
[3]国家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电力发展形势分析报告2019[Z].
[4]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 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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