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和保障肉食品安全的实践与探索

发表时间:2020/7/6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卷8期   作者:洪伟
[导读]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摘要: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于肉类食物特别是猪肉类产品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多,猪肉产品安全问题逐渐受到社会与政府的高度重视。而肉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为系统、烦琐的工作,与生猪养殖到肉品加工各环节都有密切联系,一旦任何环节有安全问题,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笔者以生猪屠宰检疫与肉品安全保障为切入点,就其具体实践措施发表几点看法。
        关键词:生猪;屠宰检疫;肉品安全;保障;实践;探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猪肉产品需求量有了明显上升,其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愈发广泛的关注,并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就目前生猪屠宰检疫和肉品安全保障工作而言,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限制了肉品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发
展。因此,从肉品生产到加工各个环节入手,强化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生猪屠宰检疫及肉品安全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引起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相继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后的,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肉品安全涉及从养殖到餐桌的多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必须监管到位、规范操作才能奏效。而目前养殖、销售、加工等环节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即千家万户搞养殖,成百上千人搞贩销,定点屠宰场数量有限,肉品贩运销售队伍庞大,私屠乱宰现象严重。如此情况下要严格控制肉品的安全显然存在难度,在现有运作机制下也难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在一段时间内还难以较好地解决肉品安全问题[1]。根据这一情况许多地区加强了对肉品特别是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的力度,不断改革和探索,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以探索提高肉品安全的管理模式,主要从提高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为切入点,改变原来的运作机制,已初显成效。目前大多数地区都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集中进行检疫,生猪产品检疫人员基本按照屠宰检疫程序的要求,实现了宰前检疫和屠宰同步检疫,检疫质量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而在部分尚未实现生猪定点屠宰的乡镇,生猪屠宰检疫还难以到位。因为游屠散宰过于分散,地点不定, 受工作经费、技术力量不足的限制,只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监督的方式,检疫人员也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业务人员为主。由于检疫员的资质和能力水平有差异,工作责任心不一,检疫员不能做到每宰必检,缺乏屠宰前后全程监控,生猪产品检疫质量不能尽如人意。
2 确保生猪产品安全的措施
2.1 加强肉品检疫检测范畴
        要进一步延伸动物检疫工作,使检疫工作内涵基本覆盖生猪屠宰现场监管内容。要整合资源,加大对肉品的检验。要将化学污染的检测纳入检疫工作的范畴,抓好肉品品质检验和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2.2 确定放心肉市场
        根据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规划,在一个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分期分批推出放心肉农贸市场。市场内肉品经营摊位的经营场所按统一设计进行改造装修,使其卫生、功能达到规定要求[2]。逐级落实责任制,政府与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年终进行考评,奖优罚劣;政府主管部门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营者发生违反放心肉管理办法的,由市场按协议规定给予扣除保证金、自动离场等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也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2.3 推出放心肉肉品供应商和肉品品牌
        要改变无证供肉商贩人多、肉质差、运作不规范和具体管理难的状态,在媒体上通过发布公告,对肉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凡《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等有关证件齐全、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生猪肉品生产销售的经验,有固定的生猪养殖基地或签约的养殖大户,日供能力保持一定数量,有确定的肉品品牌及内部肉品安全保证体系者,可申请肉品供应商[3],甚至可以纳入菜篮子保供基地企业名录。在确定若干供应商后了,要对生猪生产到肉品销售的全过程监控。在对生猪饲养地和宰前检测、市场抽检和消费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担责任。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优者奖励,违规者给予警告、通报、限期整改,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2.4 逐步提高屠宰场档次
        由于现有屠宰场的规模、机械化程度及设备设施状况都比较落后,肉品加工质量存在一定的差异。为提高屠宰场肉品加工质量,逐步完善屠宰场的设备设施,并达到基本统一标准的要求,并经有关部门考核认准,确定为放心肉定点屠宰场, 其屠宰的猪肉准许进入推行放心肉的市场销售[4]。同时放心肉工程以屠宰场作为中心环节来抓,凡对当日进屠宰场的待宰生猪必须逐批抽样采尿液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合格者准许宰杀并发给放心肉市场准入证,市场须验证后准予入场销售;对尿检不合格者,由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依法处理。
2.5 提高肉品经营者的素质
        目前一般的农贸市场均有数十个数量不等的经营者,多为个体性质。虽然经过长期的法制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经营者的法制意识逐步提高,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也逐步下降。但因其销量少、利润相应也少,总有一些素质较差的经营者为利益所驱使,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这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完全避免。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推出放心肉专卖店制度,即对市场肉品销售摊位实行公开招标,条件必须是允许准入的品牌肉品,并具一定的销售规模。肉品实行招标经营后,经营场所全部按食品卫生要求进行装修,墙壁、台面全部用釉面砖、不锈钢铺设,并配肉品冷藏设备;营业员统一工作服亮证经营,对肉品称重、计价、收款按超市模式操作。由于肉品放心程度提高,虽价格略高,但销售方式公平公开,仍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2.6 加强游屠管理, 做到有宰必检
        要根据游屠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根据实际,采取将游屠归口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管理,与其签定动物检疫管理责任书,责令其缴纳风险保证金,加强游屠自律,实施分散屠宰定点检疫等措施,对于搞好农村散宰生猪的检疫工作有较强的推广价值[5]。
3 结语
        肉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奏效。从生猪的饲养源头抓起,商品流通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人民群众能吃上真正的放心肉为己任,痛下决心,把好肉品检疫检验和市场准入关,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消费者拥有知情权,让全社会都参与,监督放心肉的生产、经营过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对肉品安全各个环节的改革探索,其实质是强化了从产地到餐桌、从分散到集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手段,即每批屠宰生猪的来源从较多分散场户转变为少数集中场户,肉品供应商从不固定无证转变为固定持证,屠宰场条件和标准有了较大的改善,肉品销售人员从规模小而数量多转向规模大数量少。改革探索意味着创新,期间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但有利于肉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和猪肉品质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有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培育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郑洪程. 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保障肉品安全[J].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6, (7): 37.
[2] 钱洪利. 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 保障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J].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6, (9): 37-38.
[3] 杨万奎. 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 保障肉品安全[J]. 国外畜牧学(猪与禽), 2015, (7): 32- 33.
[4]齐晓凤. 生猪屠宰检疫和保障肉品安全实践与探索[J]. 中国畜禽种业, 2020, (3): 73.
[5]杨兰英. 生猪屠宰检疫和保障肉品安全的实践与探索[J].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7, (2):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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