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监督抽样方案的确定

发表时间:2020/7/1   来源:《电力设备》2020年第4期   作者:陈聪
[导读]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国家智能电网输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东莞  523320)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通过实施监督抽查,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掌握产品质量动态状况,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科学的监督抽查方案是是否能够实现监督抽查意义的基础。本文通过对监督抽查中关键步骤和参数的分析研究,就目前的产品监督抽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1.监督抽查的理论基础。
        统计学上,一般认为等于或小于0.05的概率为小概率。监督抽查的理论基础是小概率事件原理。由于抽样的随机性,以抽样为基础的任何评定,判定的结果会有内在的不确定性。某一核查总体的接收概率计算方法如下:
        假设一批产品总体数量为N,该批产品的不合格率为p,从中随机抽取n个样品,则其中有r个不合格品的概率为P(r)。根据古典超几何概率公式,P(r)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制定抽查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依据抽样进行判定的风险。判定风险分别为第一类错误概率α-错判风险和第二类错误概率β-漏判风险。目前的国家抽样标准要求,当被抽查产品实际质量水平等于或优于声称质量水平时,否定抽查合格总体质量水平的风险控制在5%以内,即错判概率≤5%。考虑到监督抽样的特点及可实施性,在制定抽样方案时,既要考虑到抽样方案中核查总体即抽样基数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减少抽样数量,又要保证根据抽样结果对核查总体进行判定时的准确性。
        2.监督抽查的标准选择。
        根据核查总体数量选择依据标准。当核查总体数量≥250且批量与样本量之比大于10时,选择《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当核查总体数量<250时,根据《GB/T 2828.1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制定监督抽查方案。GB/T 2828.4标准内涉及的表值是通过二项分布公式计算而得,GB/T 2828.11是通过超古典几何概率公式计算而得。复检与复验选择《GB/T 16306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3.核查总体的确定。
        核查总体中的产品可以是同厂家、同型号、同一周期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不同厂家、不同型号、不同周期生产的同类产品。必要时,还可以是不同类的产品。目前的产品抽查方案中,往往会限定核查总体为相同厂家、相同型号、相同批次的产品做为核查总体。以2018年低压配电箱国家监督抽查的抽查方案为例,抽样原则为:每个企业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按以下原则抽取:优先抽取企业主导产品的最大额定电流等级(最大规格)的产品。该抽样方案中,不仅限定型号、批次,还认为要求优先选取最大电流等级,这些做法都违背了随机抽样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人为限定型号批次,会变相缩小核查总体范围,为抽样带来阻碍,被抽查市场主体会以非同批次、非同型号等理由,逃避抽查,增加实际抽样工作难度。
        4.抽样方案的选择。
        制定抽样方案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该产品声称质量水平DQL(不合格品百分数)。监督抽查的目的是判断被抽查市场主体的核查总体是否能满足该产品声称质量水平。声称质量水平是判定一个核查总体是否合格的先决条件。声称质量水平应符合当下我过该行业该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调研和行业数据取得,结合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案,从而使监督抽查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社会和经济效益。抽样检验功效是评价抽样方案的一个重要指标,即被核查总体的实际质量水平大于声称质量水平时,核查总体被判为抽检不合格的概率。
        以低压配电箱为例,假设该产品声称质量水平DQL为2.5,根据GB/T 2828.4,选择极限质量水平LQR水平为0的方案,则应选择的抽样方案为(2,0)。2018年低压配电箱国家监督抽查方案为(1,0),下表为被抽查核查总体在2种抽检方案下抽样检验效率及漏判风险法的比较。
        抽样检验效率及漏判风险比较:
        (以上计算通过二项分布公式计算而得)
        通过表1的对比可以看到,方案(2,0)的抽样检验功效明显高于方案(1,0)。而当产品质量很差,达到GB/T 2828.4标准中极限质量比甚至更高时,方案方案(2,0)的漏判率也远远低于方案(1,0)。因此在选择抽检方案时,在考虑经费问题选择样本量小的抽检方案时,也要兼顾抽检方案的检验效率和漏判率,在二者之间找到最有利于发现不合格的经济科学的抽检方案。
        5.监督抽查结果的判定。
        同样以2018年低压配电箱国家监督抽查方案为例,只是针对被抽查产品本身结果的判定,未对核查总体实际质量水平进行判定。这是与监督抽查的最终目的相背离的。上文中依据GB/T 2828.4制定的低压配电箱(2,0)监督抽查方案,充分考虑了抽样随机性对结果判定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且使错判风险控制在5%,漏判风险控制在10%。对于DQL=2.5,极限质量水平LQR水平为0时的抽样方案(2,0),当监督抽检样品合格时,该核查总体合格的准确率达95%以上,判定结论为不否定核查总体的声称质量水平;监督抽检样品不合格时,该核查总体漏判为合格的概率低于10%,判定核查总体不合格。
        6.复检及备样的意义。
        备样是检验样品的替补,是保证检测工作能顺利进行的必备条件,如样品在运输、储存中发生意外,或是抽检工作出现程序性错误时的补救措施。。但现在的实际抽检工作中,替补样品除了上述功能外,还经常被用于企业提出异议时的复检产品。使用备样进行复检后,会减小其抽样检验的α(第一类错误概率)的值,而增大其抽样检验的β(第二类错误概率)的值。以上述低压配电箱抽样方案(2,0)为例,将备样作为复检样品且以取得的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则原(2,0)抽检方案变为了抽检方案(4,2)。下表为不同产品质量水平的核查总体以下两种方案的接受概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被核查总体实际质量水平的降低,方案(4,2)的接受概率远远高于(2,0)。当被核查总体实际质量水平远远低于声称质量水平时,如被核查总体实际不合格品百分数达30%时,使用方案(2,0)的接受概率只有49.0%,而方案(4,2)的接受概率仍然高达91.63%。因此,将备样作为复检样品,大大提高了不合格核查总体的通过率,使原本不合格核查总体变为合格核查总体。
        综上所述,充分理解监督抽查的意义及监督抽查方案中每个环节的关键因素,制定科学经济的抽检方案,才能最大程度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促进产品质量发展,引导消费。
        参考文献:
        [1]《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2]叶永和 完善的监督细则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证 轻工质量与标准 2005年第三期
        [3]郭学桃 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优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定 中国检测检验 2017年第3期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