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物建筑的保护及利用

发表时间:2020/6/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6期   作者:杨凯
[导读]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各类遗产保护发生了迅速的变化。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各类遗产保护发生了迅速的变化。然而,在修复实践中,由于修复概念、遗产保护制度和修复实践等因素,一些修复项目的质量存在问题。在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这种“保护性损害”比外部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更令人遗憾。因此,有必要确定影响遗产修复的因素,并提出改进策略。
        关键词:文物修缮;文物保护;文物利用
        前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正变得越来越复杂。文遗保护单位是了解一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内容的重要窗口。
        保护和利用它是各方关注的中心问题。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国家局古物已明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使得文化财产仍然“活跃”,并呼吁充分执行文物价值,促进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这表明,中央和国家政府都把合理利用遗产作为当前和未来遗产保护的主题和优先事项,将其纳入经济发展规划的优先事项和研究方案,并大力鼓励。同时,由于现状和趋势,国家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在各部和各委员会部长理事会表明,文化和旅游融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政府的注意,将会有利于遗产资源利用的整体规划。
        一、文物建筑的历史地位和现状
        1.建筑遗产是文化环境的历史基础,世界上任何自然现象或人类现象都不能孤立存在。首先,它们不能脱离整个环境,即它们的存在和进化必须依赖于某种时空基础。其次,作为自然现象与人文现象的结合,建筑遗产本身与环境息息相关,必须是组织与秩序的有机结合。保护建筑遗产是保护和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生态环境被有害物质污染,被树木破坏。保护生态环境,消除物质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惠及当代和子孙后代的普遍政策和行动。并且,我认为包括我国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在内的许多其他地方,目前都面临着更好地保护文化环境的问题,尽管这一问题不像生态环境问题那样广泛。什么是文本环境?这种文化气质主要来自于物质环境的形成顺序、空间的形象及其所反映的精神和市民特征。因此,作为一种文本状态,物质环境必须努力达到一种形式与神性相联系、神性与形式、风景与情感相联系的状态。建筑遗产只有与环境、文化环境相结合才能得到保护。我国的文物建筑特色独具,源远流长。如巨型文物建筑万里长城;大型建筑如北京明清故宫、十三陵,湖南的岳阳楼以及沈阳故宫的凤凰楼,再比如西藏拉萨的罗布林卡、布达拉宫,青海徨中县的塔尔寺,以及新疆吐鲁番的交河古城,等。中小型历史建筑,如寺庙、宝塔、会议室、祠堂、房屋、石屋、古道、传统民居、古村落等。还有中国近代史的历史痕迹,如广东虎门炮台、重庆防空洞和渣滓洞、王平镇、卢沟桥,以及老北京租界大厦河沿岸的大城市。这些考古建筑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反映了中国的历史文化特征,是文化环境形成和存在的历史基础。
        2.一九八二年,我们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提出:“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2000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全国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古迹保护条例》,这是对真实性原则最全面、最深刻的解释之一。因为政府的重视增加2条法律保护现状的建筑,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2002年修订了新规定:建筑最近被认为是代表现代意义的文化遗产和建筑历史、教育财产。旧的保护规则或准则反映了更好的保护思想、更强有力的原则和更不明确的目标。2017年11月6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建筑开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文物建筑开放指导意见》的方向和实用性。政府提出了文化遗产建筑开放使用的要求,鼓励所有文化遗产建筑以不同形式向公众开放。
        二、关于文物建筑保护
        1.认清文物建筑是什么。文物建筑遗产涵盖了大多数古代建筑。在社会历史、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及参与历经了科技史、文化史、历史建筑史、民俗史和人类历史等各个发展阶段,了解这些建筑的文物建筑遗产也很有必要。


        2.认清文物建筑的价值。文化遗产建筑至少具有以下三种价值:第一,情感价值,包括新颖性、同一性、历史连续性、象征主义和宗教崇拜。其次,文化价值包括纪录片、历史、考古学、美学、建筑、人类学、景观与生态、科学与技术。第三,使用价值,无论是功能性的、经济的、社会的还是政治的。建筑遗产首先是遗产,然后是建筑。文化遗产的鉴定、评价、保护、修复和利用必须首先从历史、文化、科学、情感等方面来考虑,而不是从建筑(或主要是建筑)的角度来考虑。在某些方面,遗产建筑不像现代建筑那么好,也不像未来的建筑那么好(例如,在宫殿的情况下,可能没有现代住宅来满足今天的人们)。然而,作为一个历史遗迹,古董不能被复制品所取代。因此,当前的价值观、审美观念和实践观念不应强加于客体。
        3.认清文物建筑保护的意义。文物遗产建筑与任何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每个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遗产。它们自己的情况往往取决于社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建筑遗产是研究社会发展史、经济史、政治史、科技史、文化史、民俗史和建筑史的有力证据。此外,保护文化遗产可以激发爱国主义和民族信心。例如,日本一直是一个以“促进爱国主义,广泛发展民族文化”为目标保护文化对象的国家。每年约有800万名中小学学生访问奈良老城,以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创业精神。
        4.认清破坏文物建筑的原因。目前,造成文物遗产建筑破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自然原因,另一个是人为原因。现实往往难以抗拒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应尽可能获取以前的经验和教训。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人为造成的损害更大,不包含人类的战争。首先,过多拆除文物遗产建筑;其次,错误的修复会使部分建筑遗产失去历史价值;第三,大众旅游破坏环境和历史建筑本身。就好像为了保护建筑不受历史城市文化遗产和环境的影响,我们必须建造假的古董,抹去我们这个时代的风格,使之与古代的风格相协调。
        三、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1.明晰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保护和使用文化财产的范围内,应当明确责任人的责任,使文化财产的保护委托给特定的人。货物损坏或者损坏后,责任人可以直接修理或者修理。中国目前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和建筑的原则是:除了对文化遗产建筑进行日常维护外,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文化遗产建筑的具体情况。
        2.对文物建筑的用途做出明确的规定
        文化物品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定义,以便于确定对该物品负责的人。建筑遗产的用途包括住宅、生活、商业、旅游等原始用途。一旦确定了建筑遗产的用途,就不能随意改变。除博物馆、旅游景点外,中国文化遗产的其他用途,应当报请主管机关登记。
        3.文物建筑的利用要严格的审批
        文化建筑的维护需要许可。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文物的保护,但并没有限制文物的使用,只是在中国的文物保护政策中有提到。当然,如果使用现有的法规,文物建筑许可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对文物建筑的控制和监视也要增加,加强安保,保护、维护文化建筑完整。
        结束语:
        文化遗产建筑相当程度的反映了古代人民的文化水平。文化遗产建筑的现状,包括其保护和维护的质量,实际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文化水平。中华民族始终是一个睿智的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如果我们的祖先能够创造出世界著名的物品和建筑,我们肯定能够保存和传播它们。
        参考文献:
        [1]陈健生,文物建筑的价值与保护探讨,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4
        [2]全泉,浅析文物建筑的保护,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
        [3]游昊星,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安徽建筑,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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