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娜 李瑶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北碚 400700
一、教育的重要性
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民族复兴始于教育,教育的复兴始于教师。没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发展。那么,在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那么教师法律身份究竟怎样的呢?
二、国外教师的身份类型
身份是指一个人的出生和社会地位,主要基于一种社会价值的考量。而教师的身份,则是教师群体或者个体对社会所作出的价值,而取得的一种社会地位和标示。
教师究竟在我国法律上拥有一个怎么样身份,在社会上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务员,亦或是学校聘用人员。他们又各自是什么意思呢?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依照国家人才法律法规,经过国家人事部门全国统考合格,并经国家主管部委注册备案,颁发注册执业证书,在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及具有前述执业证书并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考取了国家执行资格并具有专业技术执业证书的人员。公务员的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且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学校聘用是指教职工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三、中国教师身份的危机
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我们感受到灾难面前亲情的伟大,但有一位却极其的特殊,他在大地震发生时,丢下自己的学生不顾一切的冲出了教室,网友给他起了个外号“范跑跑”。而在中国,教师不是工程师,更不是灵魂的工程师,但是总会有人会将教师这个职业神圣化。在灾难中,一个难民,在地震中选择逃生是无耻吗?当然不是;但是,作为一位教师,在地震中自己逃生,那就是绝顶无耻。但是,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教师,教师不仅是人命,也是一名普通的公民,跟每个人都一样,教师也与我们一样,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在灾难,危险面前,都有逃生的本能和权利,即本能无所谓高尚与无耻。但是,社会对教师的要求、期待高尚化,对教师的期待属于富勒所说的“愿望的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中最高的道德准则。而社会公众以这种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处于合理保障权利之中的范跑跑,对范跑跑的个人基本权利的实现造成了障碍。没有保障范跑跑作为公民的权利。但是,作为作为一名教师,范跑跑作为正在上课的教师,有提醒学生的义务,而且,作为已经意识到是地震的人,范跑跑有提醒学生跑出教室的责任。而在这一方面这也是范跑跑没有承担责任的表现。
与范跑跑之类的教师不负责,或者教师不作为的事件还有很多,如充当“看客”的“杨不管”,间接导致一名初中学生死亡,湖南株洲市一名语文老师的不一样的“入学教学”,读书的目的是什么?“读书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教师下跪道歉,为了震撼和唤醒学生,可是,一个跪着教书的老师,能够培养出站着的学生吗?这一桩桩,一件件,反映着现在社会中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教师的不负责、浮躁,教育的无力,把学生当祖宗供着,把教师当学生管着等社会教育现象。在现今的教育环境下,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惩戒学生,甚至不敢对学生说重话,教师的行为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而这 无不说明了教师身份和地位存在危机,以及教师权威的失落。
四、教师身份的看法
在1993年十月,颁布了的《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而认定了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法律身份。但是,就现在社会现象看来,我认为,教师却不仅仅是专业人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确定为公务员,第一,目前义务阶段的教育经费是由政府为投资主体,教师的工资也主要是由教育财政提供;第二,将教师定位为技术类专业公务员,有利于提高教师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第三,小学义务阶段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一生的,而现在这样的教育现象,教师却只敢教书,不敢育人。正如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 · 路德 · 金说的那样:“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她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她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她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取决于她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民所受的教育,人民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而德意志的胜利,在小学教师的讲台上就决定了。据说,普法战争结束之后,普鲁士大获全胜,普鲁士元帅毛奇说,德意志的胜利早就在小学教师的讲台上决定了!德国小学非常注重孩子的性格和品德的培养,如自理能力、规则意识、坚强、尊重、承担责任、自信、合作、承担后果等。义务阶段小学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确立义务阶段的教师为公务员,加大对教师的保障,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提高教师的任职门槛,提高教师的自身素养。虽然将义务阶段教师定位公务员,但是也应制定其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相关的制度。
对于高校教师的法律身份应为专业人员。与义务阶段的中小学相比,高校的公益性逐渐递减,而市场配置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且高校的基本任务也不单单是教学,在教学的同时,还有科研事业。这也使高校面临着更激烈的竞争,对教师专业的要求更高。
对培训机构的教师法律身份应为聘用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市场选择的作用性大,其市场配置程度强,决定了其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教育和高校教师的身份有所不同,所以,应定位在学校聘用员。
总之,对教师身份的界定,应当从现在教育的处境,教师所面临的问题,和各个阶段,各种不同学校等多方面来看待和理解教师的身份,不能以偏概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教师待遇,权利,评价考核等问题。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长期安心从教的教师队伍,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与时俱进,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